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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学习教育(7)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0-03-07 15:34:09

  遵党纪 依准绳

  1932年7月7日,毛泽东拟写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第十四号》。(节录)
 

  1932年7月7日,毛泽东拟写《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第十四号》,提出厉行节约,反对贪污和浪费,训令指出,“一切可以节省的开支,如客饭,办公费,灯油杂费,都须尽量减少……这一切节省,虽在各部份为数甚少,但集少成多,并可以养成区中更加刻苦更加节省的苏维埃工作作风——这是万分必要的,对苏维埃中贪污腐化的份子,各级政府一经点出,必须给以严厉的纪律上的制裁。谁要隐瞒,拥护和放松对这种份子的检查与揭发,谁也要同样受到革命的斥责”。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6年8月11日 总第2950期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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