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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在河南 (一)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0-03-07 19:00:11

  1931年8月,《鄂豫皖区苏维埃政府布告第十二号》中明确提出:“这里的中心工作还是在清洗流弊反对腐化……苏维埃政府特郑重的(地)向广大工农群众宣告政府革命团体的东西和你们应该清查,你们看见那(哪)个有腐化舞弊肥私为己的情形,应随时报告监查委员会或革命法庭,只有这样才能保障苏维埃政府政策的执行。”

  1932年4月20日,《鄂豫边省委关于改造党和苏维埃的决议》中指出了党和苏维埃存在的问题,对今后的工作提出要求:“苏维埃要在工会贫农团群众大会以及各种群众组织中报告工作,引起群众对苏维埃的自我批评,务使群众自己起来改造苏维埃洗刷苏维埃中官僚腐化消极怠工的坏的分子,自己选举好的工农分子参加苏维埃。”

  1932年5月1日,《中央给鄂豫边临时省委信》中指出:“对于党的工作的决议和决定,必须注意到如何能深入到党的一切组织中,动员全党来执行,在工作的执行中随时加紧切当的检查和督促,要使每一次决议和决定的工作不能成为纸上口头上的空谈,而成真正的实际行动,在实际行动中斗争中与一切工作中的机会主义作斗争,反对官僚主义的领导方式,洗刷一切消极怠工的分子,这样才能使党成为真正布尔什维克战斗的党。”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6年8月29日 总第2958期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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