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档案馆在12月13日首个南京大屠杀国家公祭日期间,向社会公布了100份馆藏南京大屠杀案的“市民呈文”档案。这些“市民呈文”档案,形成时间为1938年2月至1946年1月。内容涉及市民据实陈述家人被杀、被奸、被抓,土地、房产财物被占、被抢、被烧,请求政府及相关机构给予救助、赔偿等情况。呈文详尽记述了日军南京大屠杀期间南京市民真实的生活状况,是侵华日军在南京犯下反人类暴行的真实记录,是审判日军战犯的重要证据,是国际战争罪行调查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本报选登其中部分“市民呈文”档案,让人们铭记历史,以史为鉴,珍爱和平。
(本期选登档案资料现存于南京市档案馆)
莫夏氏呈
这份呈文是家住南京城北鸡鹅巷24号之二的莫夏氏因其子被杀致时任南京市市长马超俊的呈文。文中写到:莫夏氏年轻守寡,含辛茹苦,1937年12月14日上午10点,其长子莫春荣在难民区鼓楼四条巷口被日军拖去杀害,死时年仅27岁,留下了32岁的妻子和9岁的女儿,一家剩下老的老、小的小,其景凄凉。同时说到,许多在难民区的青壮年大都被日军指认为中国兵,不由分说即被杀害。莫夏氏要求日军赔偿生命和财产损失,告慰死去的灵魂。
洪大全呈
该呈文是65岁的市民洪大全所写。文中写到:其发妻李氏早年丧亡,只遗一子20岁,因前年事变(即南京大屠杀),日军屠城,将其子枪杀,用枪把将其腰捣伤不能行走。民一生小贩为业,今已失业,将资本食尽,穷无锥扎(穷得连立锥之地都没有),欲讨而不能行动,欲死而无处安埋,每天恒不举火,多亏四周邻居送汤粥米未得饥毙,终无了日,六亲无靠,因兵革之后,慈善之家逃难未归,概无施救,情急无奈,请求入救济院。
张少轩呈
为呈报事变日军烧毁房屋,仰祈鉴核备查事。窃民子婿张少轩代表呈报,坐落本京西华门英威街第一百一十七号门牌后进新屋两间,于南京事变日军入城时,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阴历十二月二十九日,日军在屋内烘火,余烬将该房烧毁,幸前进三间尚未着火,今尚存在。民婿张少轩前避难入川,将本产图状带去。本月初接其由川来信云,派定第三期回京,不久当可到达。又其弟张少峰于南京事变后二十六年冬十四日下午4时,在避乱难民区上海路被日军拖出,同时400余人均被枪杀。时少峰年39岁,妻王氏今年45岁,有子3人,名张立忠,年18岁,张立信年16岁,张立义年14岁,女秀英年尚幼,似此家毁人亡,无非惨受日军战祸,情极可怜。今幸逢我市长返京,掌理市政,应蒙恩恤,准予将英威街第一百一十七号后进新屋两间,及张少峰被日军枪杀各情备案,恳乞汇办,实为德便。
葛家永呈
具呈报人葛家永,现年19岁,南京人,暂住润德里二号之一附户亲属处。缘因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南京沦陷,当时生父葛传经,年41岁,不幸被日敌暴兵杀死,生母张氏、外婆共计3人同归于尽。难民家前住长乐路小心桥三号,家内衣履、器具等物件,被敌抢烧一空,该房屋成为荒地种菜,此损害重大,不堪凄惨,遗留下我兄弟妹五小口。难民当年11岁,二弟家炎9岁(哑巴),三弟3岁,大妹家贞7岁,二妹家芳5岁,此五小口苦孩,全奈我姑父母抚养,救济生命存世者。然而姑父经商数十年,此次事变家店被敌抢掠一空,依然被损害之一者。现值我国抗战胜利,天日重见,人民水深火热得救,今蒙市长大恩大德,颁发布告救济市民,实感德无既矣。对于检具证件,姑父臧仲卿抚养证明,另有警局户口名册又能证明事实,又有邻人共知,毫无谎言诬报。今将被害实情呈报钧府案下明鉴,核准查明,限敌赔偿损失,并恳求抚恤死者、难民生存者,实感恩德,永远不忘。
慧定呈
该呈文是家住南京门东小心桥消灾庵住持尼姑慧定写给南京市政府社会局的。文中写到:南京大屠杀期间消灾庵惨遭毁坏,所有法器等物均被洗劫一空,自己被炸弹击中腰腿脚部,她的师傅和徒弟2人均被炸弹击毙,慧定自己因卧地而幸免于死,被邻人救起抬至鼓楼医院救治,虽保住生命但成为残废,当下生活非常困难,毫无田产、贫病交加,要求政府救济庵内8人日常生活。
哈马氏呈
这是80岁高龄的寡妇哈马氏于1945年11月2日写给时任南京市市长马超俊的呈文。她在呈文中控诉了自己一家5口人和同住的聂太太全家9口人,两家共14人死难的惨状。文中写到:先夫离世,氏守志扶孤,已成家立业,孙儿绕膝。然而遭遇七七事变、淞沪战事,首都告急,其子国栋因妻马氏怀有身孕即将临产不能到难民区避难。日军由雨花台破城而入,假借搜索中国兵为名侵入氏家,即指氏子国栋为中国兵,并索取财物,见室内妇女居多,兽性发作,将氏子国栋痛打,以致腿折肢崩,继而又向儿媳索取饰物,手镯、金项链、戒指等数十两,氏媳马氏惊极啼哭,触怒日军,将氏5岁孙女存子用刺刀劈开头颅,将次孙女招子腹部穿洞,继将氏媳马氏刺死,又将已受伤的氏子国栋枪杀,连同氏媳腹内计大小5口人死于非命。其状最惨者莫过同居聂太太,全家男妇老幼9口人同时遇害。且氏毕生精神所创之家业被敌掠劫一空,损失浩大,无从估计,致80高年老妇生活断绝,艰苦备尝。
臧仲卿呈
该呈文是家住南京城朱雀桥路润德里2号,58岁的市民臧仲卿叙述其胞兄凤之一家惨遭日军屠杀及财产损失的呈文。当年,臧仲卿胞兄凤之家住汉西门大街四眼井口,开设华泰广货行40余年,以后又开设华泰人力车行。日军入城后凤之一家未能出逃,随即带着妻子儿女和店里的2名学徒到难民区避难。1937年12月14日,日军到难民区搜掠,将其长子及2名学徒用绳子捆绑后连同难民区内的大批青年数千人集中押至花牌楼三十四标内用机枪扫射,将数千青年打死,惨不忍睹。臧仲卿自己的华泰广货行及车行均被日军劫掠一空,财产损失重大。由于受此惨祸,凤之患了神经病卧床不起,不幸于1945年6月10日病重身亡,遗留妻女3人、幼子3岁,身后生活惨不尽言。抗战胜利后,臧仲卿替胞兄一家要求政府查明实情、赔偿损失、抚恤救济。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4年12月18日 总第2699期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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