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华日军常熟第二慰安所二月份收支清单 (此档案现存于江苏省常熟市档案馆)
江苏省常熟市档案馆保存有4件有关侵华日军在常熟设立慰安所的档案与资料,分别为:1938年2月常熟自治委员会的两件公函;常熟第二慰安所二月份收支清单(见上图);常熟自治委员会创办的《虞报》1938年2月22日的报道。
1937年11月19日,常熟县城沦陷。同年12月23日,日伪政权“常熟县自治委员会”成立,由沈炯担任委员长。1938年2月由沈炯签署的两份常熟自治委员会公函透露出以下两点信息:其一,第一慰安所的主体为日军随军妓女,或为日军从外埠带至常熟的妓女。其二,虽然县自治委员会于1937年12月25日张贴布告:“士农工商避难四方者,均可于二十七年一月二日一体回家,安居乐业,大日本警备队出为维持,可告无虑。”但在当时消息传播滞缓,当地多数百姓都亲历过日军暴行,心存惊惧,故许多百姓都在外地或农村避难、观望。沈炯对常熟沦陷初期的情况描述道:“自往岁八一三沪战爆发以来……今我虞以人力言,留居城中者,数不满百,尤多贫苦妇孺,余则远遁他乡矣。以经济言,县库空虚,银行绝迹,昔人所为罗雀掘鼠者,今更雀鼠俱穷矣。”常熟自治委员会公函还指出,县自治委员会成立初期,百业凋敝,税收微薄,县里财政极为拮据,日军驻常司令棚桥为表示对日伪政权的扶持,竟令第一慰安所慰安妇出卖皮肉的所得予以“义捐”,表面上显示中日“亲善”,实为羞辱自治委员会无能。尽管如此,但沈炯认贼作父,仰人鼻息。虽蒙羞受辱,仍不忘感恩戴德,他在公函中称:“具见司令官关心本会,特加照拂,拜领之余,深为感激。除致谢第一慰安所外,用特专函奉达,籍表谢忱。”
在常熟第二慰安所二月份收支清单后,沈炯亲笔批示“送财务处核办”。在此批示后,再由财务处处长张幼南签署意见:“查第二慰安所管理员丁鸿声垫支洋二十元八角七分,据无从归垫,姑准如数发给,以示体恤。”
自日军进驻常熟县城后,在很短时间内就建办了多处慰安所,在上述档案中提到的就有“第一”“第二”“第五”3家慰安所。第一慰安所于1938年1月就已建办。第二慰安所建办初期由自治委员会总务课课员朱孟常任管理员,第二任管理员为丁鸿声。慰安所有“卫兵”把守,人数不详,但从“卫兵吃中夜饭(每天二桌)”分析,按当时通行方桌算应卫兵人数为8人左右。以“妓女吃中夜饭(每天四桌)”分析,慰安妇的人数在10-16人之间。之所以要有卫兵把守,一是限制慰安妇私自外出,二是限制除日军之外其他人员擅自进入。慰安所作为收费场所,也需按常规纳税,第二慰安所在4月28日至5月16日的19天内,共收“税银共洋三十七元四角”。据《常熟自治委员会会刊》记载:1938年2月5日,自治委员会召开第九次委员会议,会上日军“宣抚班长提议,对于慰安所应按百分之十五征收税金,不分国籍,一律办理”。
据常熟第二慰安所二月份收支清单记载,驻常熟日军司令棚桥也曾去慰安所寻求刺激,且被“招待夜饭”。第二慰安所仓促建办,故慰安妇用“被头棉胎”“手巾面盆”均需添置。另外,由于日军进犯常熟时狂轰滥炸,造成常熟电灯厂损毁严重,一时难以修复,故慰安所只能以“洋烛”照明。令人气愤的是,第二慰安所管理员丁鸿声在清单中三次直呼“慰安妇”为“妓女”。实际上,妓院中的妓女尚且具有进出自由和自主权,但是慰安妇一旦进入慰安所,就沦为被日军强制使用的军事性“工具”。
《虞报》是由常熟自治委员会创办的。在1938年2月22日《虞报》第一版刊登了《北市心大方旅社筹备第五慰安所》一文。从报道看,设置慰安所是为了“复兴市面”,在此前已有4家,因“营业非常发达”而又筹设第五慰安所,特别指出新设慰安所的“高等妓女”是从苏州“选集”而来,这表明常熟当地的慰安妇已供求失衡,也是为第五慰安所“开幕”营造舆论,招徕生意。另外,综合上述档案所见,当时常熟5家慰安所慰安妇的总数在80人左右。
上述4件慰安妇档案与资料,虽未能全面反映出抗战期间常熟日军慰安所的整体状况,但从中可以对日军在常熟设立慰安所的时间、大概规模等有基本了解。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4年5月19日 总第2610期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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