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殿选(1899—1939),字圣夫,山西省定襄县龙门村人,列入2015年国家民政部公布第二批六百名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体名录。
人物生平
齐殿选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毕业后,历任苛岚、忻县高等小学教员,文水、洋源县教育科长,忻县、河曲、大同、崞县等地区长。
抗战爆发后,齐殿选立即投入家乡抗日斗争,任村动委会主任。他一心扑在工作上,走家串户,组织群众,建立了村农救会、青救会和妇救会等抗日团体。
1938年秋,齐殿选被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任命为广灵县长。赴任后,一面加紧建立基层党组织、区村政权和抗日组织、一面积极贯彻减租减息政策,有力地推动了抗日工作的开展。任职上齐殿选生活俭朴,廉洁奉公,深受干部群众爱戴。
1939年2月,齐殿选在广灵县建起武器修理所,为驻广灵部队、地方武装和民兵维修枪支、铸造地雷,锻造火枪、独角牛、大刀等武器数千件。3月,县政府召开群众大会将破坏抗日的汉奸刘建山、刘茂等人处决,群众无不拍手称快。随后,齐殿选接到情报:将有4辆满载日军的汽车向广灵方向开来,他迅速与八路军七一六团取得联系,并亲率地方武装密切配合,击毁敌车4
1939年5月,150余名日伪军突袭县政府驻地安沟村。齐殿选组织大家转移后,在山路拐弯处与敌遭遇被俘。敌人把齐殿选押到该县南村据点后,伪县长以高官厚禄、金钱美女诱降,齐殿选不为所动。敌人施以各种酷刑,并戴脚镣手铐游街。齐殿选边走边演说,并不时高呼口号,向群众进行抗日宣传。敌人恼羞成怒,便用刺刀捅他的腿,鲜血直流,但他若无其事,继续演讲,高喊不止。1940年被日军押至张家口,在受尽非人的折磨后绝食身亡,时年40岁。
人物评价
齐殿选牺牲后,《晋察冀日报》发表《论英雄主义和国际主义》的社论,号召全区军民向他学习,并以《誓死不投降的县长》为题,将其事迹编入边区小学国语课本。
列入2015年国家民政部公布第二批六百名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体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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