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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掠夺:日本开拓团
来源:人民网-党史频道 作者:陈玫   2022-06-01 15:25:17

  20世纪三四十年代,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发动了蓄谋已久的侵略战争。为了实现所谓侵占满蒙、征服中国、称霸亚洲的“大陆政策”,日本帝国主义在军事侵占中国东北的同时,向东北地区大量移民,派遣所谓开拓团(也称拓殖团),妄图将中国东北变成日本永久占领地。

  一、日本移民的缘起

  日本向中国东北移民由来已久。1905年日俄战争后,日本从俄国手中接过辽东半岛和长春至旅顺的南满铁路经营权。此后,中国东北南满地区逐步变成日本的势力范围。1914年,日本占领当局的关东州提督从日本山口、长野等地招收日本农民入殖到辽宁金州爱川村。1927年,日本制定了《海外移住组合法》。1930年,日本的大连农事会社招收日本移民60户。但是,这一时期“由于遭到中国人民的反抗,因此不可能向满洲大量输送移民”。日本大规模向中国东北移民始于九一八事变后。

  1931年,日本侵略军制造九一八事变,侵占中国东北。随后,便明确把向中国东北移民作为重要国策。1934年,日本在《满洲特别移民之真相》中明确表示:“满蒙无论从国防、经济、思想,以及其它各方面来说,都是皇国日本的生命线,该特种地区的我之既得利益,乃系过去帝国赌国运争来的,此项既得利益如不能得到确保,则帝国之安全亦将难保。”“如今导致这场满洲事变的最主要原因,不外乎我国于日俄战争之后,徒然相信纸上条约,特别是没有采取增殖邦人的手段而放任自流,导致无日本人实际势力存在的结果。”“因此,今后务必要把培植我之实力放在第一位。现新满洲帝国虽已成立,但其主要成员大部分仍属与我国民性相异之人。故此,认为建立了新国家就可连彼等的国民性也会骤然改善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因而,此事绝不可放任自流,必须以现在起就切实着手培植我之实际势力。而实际势力之培植,首在人口之增殖,而人口之增殖,又必须是移殖由日本精神培育出来的日本人。缘此之故,光靠资金投入和企业设施,其根基是不牢固的。那些工矿业及商业者,或知识分子的移居固然很好,但光靠这些缺乏固定性,以薪金维持生计的移居者是靠不住的。尤其在农业立国的满蒙;无论如何必须以意志坚强的真正农业移民为骨干”。“总而言之,向满蒙进行邦人农业移民,乃是帝国国策上的一个极其紧要,而又不可缺的重大问题。这早已不是议论其可行性的时候了;而应在周密准备与计划之下,排除万难去努力实行。并且需在一旦断然实施后,即使遇到再大困难也应不屈不挠,务必争取成功”。

  由此可见,作为日本军国主义侵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向中国东北进行移民是其妄图永久占领中国国土的重要一环。之后,移民政策作为“一项国家事业,在政府的补助下,按拓务省计划由军部协助实施。”

  二、日本移民的过程和步骤

  日本大规模向东北移民大体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至1936年。这个阶段以集团武装移民为主,殖入的地点也较为集中,主要是东北的北满地区及军用铁路沿线。前后5次。此阶段的移民带有试验和准备的性质。

  在这一阶段的移民人员构成上,日本认为主要是“应从该国治安维持及其他关系上考虑,组织具有相当力量的集团移民外,让具有一定素质的在乡军人,站在执行国策的第一线,继承几十年来崇高的牺牲者及其前辈们努力的成果,成为我大和民族向大陆发展的先驱和帝国的基石”。

  1932年4月,日本拓务省炮制了“满洲移植计划大纲”,提出未来向东北农业移民的方针。同年9月,日本关东军特务部公布了《关于满洲移民要纲案》。之后,日本拓务省组编移住实地调查班,到东北中、北部地区进行调查。

  1932年10月,第一批日本武装移民团493户(计划500户)到达佳木斯,定名为“吉林屯垦第一大队”。翌年2月,到达桦川县永丰镇定居,并将永丰镇改为“弥荣村”。

  1933年7月,第二批武装移民494户(计划500户)到达佳木斯永丰镇七虎力定居。翌年又移入永丰镇的湖南营。

  1934年,日本第三次向中国东北派殖的武装移民团,原计划入殖依兰土龙山,但因日伪当局向当地农民强收地照,致使百姓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结果2000余农民在甲长景振卿、保董谢文东等人带领下,发动了土龙山农民暴动。日本侵略者据此认为该地暂不宜入殖,于是,便改变移入地点,选择为滨江省的绥棱县。此次移民总户数为298户(计划300户)。

  前三次武装移民之所以选择上述三处地点,主要的考虑是“这些地区不仅有大量可耕的未垦地和容易获得土地,而且在移民政策上军事意义占主要地位”。因为,日本入侵东北后,东北人民相继建立了各种抗日武装和抗日义勇队,他们主要活动在松花江南北两岸,给日本侵略军以袭扰和打击。为了达到剿灭抗日武装的目的,日伪当局便把这些地方当成“治安肃正”的重点地区。

  1935年,第四次武装移民500户(计划500户)殖入东北密山县(今属黑龙江省)定居。

  1936年,第五次武装移民213户(计划1000户),计1093人,分别殖入到密山县的永安屯、朝阳屯、黑台等地。

  这两次移民都选择在密山,主要原因是日本1935年铺设了密山至林口的军用铁路,向该地移民,一是为了“改善”边境地带的“治安”,二是可以警卫和守护这条军事线路。

  第二阶段,从1937年起至1945年,实施向中国东北百万户移民计划。

  从七七事变到日本战败投降,是日本向中国东北移民政策的最后一个阶段,也是最为猖獗的一个阶段,即“国策移民阶段”。1936年4月,日本关东军召开了有关东军、陆军省、拓务省、伪满政府、“满洲拓殖公社”、满铁、日本农村更生协会及“满洲移民协会”等机构参加的“第二次移民会议”,通过并于5月公布了《满洲农业移民百万户移住计划案》及其具体实施计划《暂行甲种移民实施要领案》。日本拓务省以此为基础制成政策案,于7月送交海外拓殖委员会通过。同年8月,日本广田弘毅内阁正式将“二十年移民百万户计划”列为日本政府的七大“国策”之一。随后,又“要求”伪满政府将其列为三大“国策”之一。

  1937年8月,关东军将“满洲拓殖株式会社”改组扩大为“满洲拓殖会社”,作为日本在中国东北的移民活动管理机关。同时又成立以关东军高级军官及伪满大臣为成员的“拓殖委员会”,作为伪满领导移民活动的最高机关。1939年12月,日本制定了《满洲开拓政策基本纲要》,被日本军国主义分子视为其从事移民侵略的“最高宝典”。1940年、1941年,日本又制定了推行百万户移民政策的《开拓团法》、《开拓协同组合法》和《开拓农场法》,被合称为“开拓三法”。

  据日本统治集团推测,20年后伪满洲国的人口将达到5000万。日本用20年时间把100万户、500万人移到伪满洲国,就可以使日本人占到伪满洲国人口比率的十分之一,从而建立起以日本人为“指导核心”的“日本秩序”。

  百万户移民计划共分四期。第一期10万户,第二期20万户,第三期30万户,第四期40万户。

  在移民的人员构成上,与前一阶段的武装移民有所区别。除在乡军人外,主要是日本的农、林、牧、渔业人员、工商矿业者及开拓青年义勇队。这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开拓青年义勇队制度。日本统治者为了迅速、大量地向东北移民,认为仅仅依靠成年移民是远远不够的,于是计划将国内16至18岁的青少年移殖到中国东北。从1938年开始,每年大概募集2万人,然后将他们送到青少年义勇队训练所,经过三年的兵农训练,便成为日本帝国主义扩大侵略的“骨干力量”。同时,训练所又是日本关东军的干部养成所,每年大约有一半以上的毕业生应征入伍。这些青年开拓民绝大部分被分配到边界地区和军事要冲。可见,青年义勇队作为军事侵略的后备力量,他们既是关东军的现地兵员,又是战时守备铁路、军事设施和镇压中国人民反抗的别动队。

  这一阶段移民与1936年前移民分布不同,移民地区遍布东北全境。据伪满开拓总局1941年统计,第一期移民(1937年—1941年)前后共6次,日本共向中国东北殖入移民4.5万户,殖入开拓团403个。其中,三江省57个,北安省73个,滨江省53个,东安省43个,吉林省53个,龙江省36个,牡丹江省33个,奉天省16个,兴安东省10个,间岛省10个,四平省6个,黑河省4个,锦州省4个,兴安北省3个,通化省1个,兴安南省1个。

  1941年12月,日本发动太平洋战争后,向中国移民计划的实施受到牵制,第二期移民(1942年至日本投降)共移入日本开拓民4.1万户。殖入的移民虽然没有达到预定计划,但在夺取土地方面却大大超出了预期。

  三、日本移民的用地

  为了尽快给日本开拓民解决移民用地,1932年,日本在中国东北成立了“日满土地开拓公司”,以没收、强夺并销毁地契等方式大量掠夺中国东北地区的土地分给日本移民耕种。同时,还将部分掠夺的土地再分给中国农民租种,进行残酷剥削。

  “百万户移民计划”规定,日本移民用地总共需要1000万町步(注:1町步约为0.99公顷),土地的主要来源为所谓的“国有地”、“公有地”、“不明地主的土地”和“其他未利用地”。但是,实际用地上,大部分为当地农民的可耕地。不仅如此,在敛夺土地的数量上也远远超出了计划。

  1933年,“伪满洲国的治安还没有完全安定下来,关东军就计划夺取日本移民用地”。驻扎在哈尔滨的关东军第10师团利用“军队的刺刀”,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夺取北满农民的耕地。当时的土地价格是:依兰上等好熟地120余元,次等熟地也为50余元;荒地中,上等也为每垧40至60元,而日本侵略者不管生地、熟地,地价一律1元,完全是强占。1935年,伪满实业部令吉林地方准备移民用地,用地范围包括依兰、勃利、宝清、东宁、密山等,规定除县城周围5华里以内不收买外,其他所有土地不论生地、熟地一律收买。1936年后,又将县城附近剩余的土地全部收买。这次收买土地共250多万垧,地价是熟地每垧2元,生地是每垧1元,每垧土地还不值一斗大米的价钱。如1943年,日伪当局收买前郭旗18万垧土地,除4万垧高岗地外,全部熟地都被收买;1944年1月,日伪当局又强行收买通阳县赫尔苏村上等熟地1万垧,怀德县熟地2万垧,“在收买这三处土地时,给的地价是当时最低的,和当时的地价相差数倍。一等地所给的最高额,还不到时价的一半。”由此可见,强取豪夺式的收购中国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造成了数以万计的中国农民流离失所,除部分逃往外乡外,大部分沦为开拓民的佃户。

  日本侵略当局规定的移民用地标准为:每户10公顷,100万户,共计划占地1000万公顷。而东北已耕地和可耕地加在一起总共只有3000万公顷。就是说,东北三分之一的耕地将为占东北人口十分之一的日本开拓民所占有。至1941年,日本移民可耕地面积为12.5万公顷,而“整备”(主要为陆续到来的大量日本移民准备用地)移民用地已达2000万公顷。这大量的“整备”用地大都是中国东北农民的熟地。而满拓公社(为管理大量的“整备”用地而成立的机构)招募耕种这些土地的人员大都是失去土地的当地农民。在满拓土地集中的地区,如密山县,有60%的农民沦为满拓的佃农,遭受着日本开拓民的压迫和剥削。

  1939年后,日本帝国主义为了扩大侵略战争,加强和稳固东北这块后方基地,加快了向东北移民的步伐,为此制定了开拓政策基本要纲。不久,又制定了开拓农场法,这些政策和法规除规定加紧大量征购土地外,“为了防止日本移民用地的分散,保证日本人开拓团的健全发展,禁止出卖移民用地,万不得已时应移交给自己所属的开拓团”。实际上是妄图将土地的所有权永久地掌握在日本人的手里。

  四、结局与结论

  从1932年起至1945年1月,日本共向东北移民8万户,计20万人,开拓团约850个;开拓青年义勇队约8万人;勤劳奉仕队约5万人,在东北的日本学生从事开拓的约5000人;此外,还有约1.8万户的日占朝鲜的开拓民。1945年,日本战败后,这些开拓民被陆续遣送回国。他们强行占有的开拓地在东北解放后,被党和人民政府收回,在土地改革中无偿地分给了广大翻身农民。

  不难看出,日本帝国主义向中国东北大批移民,是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扩张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日本政府为了改变东北民族成分比例,使东北成为以大和民族为主体的“新国家”,以达到永久占据中国的固有领土的阴谋计划。

  对日本在中国东北的移民,即开拓团或拓殖团的作用,1945年日伪当局在发行的《旬报》中曾给予报道说:开拓团的“贡献”是“粮食和饲料等供给基地;为军队提供了劳力和军马;由于开拓团自身力量的加强,使之成为军事、政治、产业,以及交通等方面的重要据点,由此强化了国防,确保了该地区的治安”。

  由此可见,日本在东北的移民,即开拓团或拓殖团,不只是为了解决日本人口过剩的问题,而是有着极为深远和多方面的图谋。它的实施,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首先它致使大批中国东北农民失去了土地,背井离乡,无家可归;二是致使大批失地农民沦为日本开拓民的帮佣和佃农,受着日本开拓民的盘剥和压榨,过着极为悲惨的生活;三是随着日本大量移民的涌入,严重影响和扰乱了中国东北的社会和生活秩序;四是东北本已脆弱的经济遭到了严重破坏;五是日本移民大部分是配合日本关东军镇压东北人民的帮凶和助手;六是日本开拓团是日本侵略中国的重要军事据点和补给站,为日本占领和扩大侵略提供给养和兵源。

  (作者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 哈尔滨 1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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