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华日军细菌战揭秘
【简介:】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日本陷入空前的经济危机。为转移国内矛盾,日本实行对外侵略国策。鉴于日本资源缺乏的状况,日本将节省资源和能源的细菌战作为国家军事战略,研制细菌武器。1932年,日本在陆军军医学校创立了“细菌研究室”,开始进行细菌研究。1933年将细菌研究活动从日本国内转移到中国东北的哈尔滨,先后在背荫河和平房建立研究基地。从1936年起,开始在中国东北、华北、华中、华南等地陆续组建了细菌部队,形成了遍布中国各地和东南亚地区的细菌战网络体系。这种由日本自上而下、有组织的反人类、违背国际法的国家罪行,始终贯穿在日本长达14年的侵华过程之中。
【四】特别移送
特别移送,日文写作“特移扱”,是各级关东宪兵队、警察局、保安局、特务机关和七三一部队内部使用的专有名词,是将被捕的抗日志士和其他人员,秘密移送到七三一部队进行人体实验而残害致死的罪恶行径。
特别移送定义、对象及标准
“特别移送”是侵华日军各细菌部队为取得“活人体”进行细菌实验,带有特殊历史背景而炮制的残酷的、反人类暴行的“代名词”。为了实施这一暴行,日本关东军制定了一系列特别移送的对象及标准等。
第一组 特别移送定义
“特别移送”是指关东宪兵队等军警机关不经法庭审判,将抓捕的抗日爱国人士及其他人员移交到731细菌部队进行人体试验的隐匿行为。
日本关东军司令官植田谦吉、参谋长东条英机、关东宪兵队司令官田中静一、警务部长尾荣次郎及731部队部队长石井四郎等秘密策划了“特别移送”这一暴行。
第二组 特别移送的对象
1938年1月26日,由日军关东宪兵队司令部警务部下发了第58号文件,规定并实行“特别移送”。1943年3月12日,日本关东宪兵队司令部警务部长又向各宪兵队下发了关于“特别移送”的第120号文件。并在这个文件中通知把“犯人”划分为“间谍”和“思想犯”,并根据“犯人”的类别、“罪状”等,确定了“特别移送”对象的标准。日军各宪兵队、宪兵分队、宪兵分遣队对被捕的人员进行秘密审讯,然后将审讯报告逐级上报给关东宪兵队司令部,经过批准后,各宪兵队将被捕者秘密押送给石井部队,进行惨无人道的细菌实验,直至残害致死。甚至可以不经“庭审”,不把案件交给法庭,径直把他们送交第731部队。所以说这种“特别移送”的办法是带有特殊性质的。
第三组 特别移送的标准
1.依其罪行程度,预料到必须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并没有收买和利用价值者;
2.一贯进行间谍或破坏活动分子,至今仍怀有亲苏反日思想,并没有被收买和利用者;
3.虽然预料到该犯提交到法庭审判后将被释放,但属于鸦片吸毒的无家可归的游民,并有极其严重的重新犯罪的危险者;
4.曾经当过抗日游击队员或从事与其活动具有同等危险的,并没有接受感化希望的;
5.因参加过秘密活动,生存不利于军队与国家者;
6.与“特别移送”的犯人同一思想,虽然罪行轻,但不适宜释放者。
关宪高第120号文件的附件“特别移送标准”
特别移送标准
特参与别移送机构
为适应七三一部队细菌实验对活人的需要,日本关东军、日本关东宪兵队、警察机关、特务机关等机构与七三一部队紧密配合,将中国爱国志士、反满抗日地下工作者等“特别移送”给七三一部队,作为“特殊实验材料”。
参与特别移送的机构示意图
第一组 关东军
“特别移送”是日本关东军司令官植田谦吉、参谋长东条英机亲自策划,由关东宪兵队作为主要执行部门,警务部、情报部、日本驻哈尔滨领事馆、731部队等部门配合执行。关东军是“特别移送”的制定者和指挥者。
日本关东军司令部旧址
第二组 关东宪兵队
关东宪兵队是特别移送的主要实施者。自编成之日起就把反满抗日的中国人民和苏联反法西斯人士作为残酷镇压的对象,成为关东军的一支别动队。关东宪兵队是“特别移送”中最主要的实施者。为了落实关东军的命令,给731部队运送人体材料,关东宪兵队制定了“关宪高第58号”文件,并以其为主实施了“特别移送”。
日本关东宪兵司令部旧址
曾任关东宪兵队警务部长斋藤美夫在法庭受审
关东宪兵队参与特别移送的档案。1939年8月8日,警务部长齐藤美夫以关宪作命第224号发出了将由河北送往石井细菌部队的中国人90名押解到哈尔滨、孙吴的命令。根据关东军作战命令,齐藤美夫命第三课拟稿,以司令官名义发出。其内容如下:宪兵教习队平野中佐,指挥部下约30名及护理下士官1名,在山海关与河北押解部队接交自河北押解来的中国人90名,将其中30名留在哈尔滨交石井部队人员,所余送孙吴石井部队。
平野部队《阵中日志》(1939年7月17日至9月19日)记录了这次特别移送活动,现摘录如下:
关于“特殊输送”时护卫事宜的命令
关东宪兵队作战命令第224号
关东宪兵队命令
8月8日16时
关东宪兵队司令部
1.依据关东宪兵队作战命令第222号所派第二批“特殊输送”人员约90名,于8月9日抵山海关站。到达山海关站后即派客车厢一辆输送,客车于8月10日11时15分由山海关站出发(客车厢挂在山海关至沈阳线列车上),13日零时13分抵达孙吴站。
2.由山海关至孙吴站间沿途护卫前项人员之责,由锦州宪兵队长担任。被输送人员中除留下60名送达目的地外,其余人在到达哈尔滨站时即交付石井部队长。为此,须事先将应交付石井部队长的人员区分出来,以免在交付时发生延误。前项被输送人员,应由承德宪兵队派出军官1名,平野部队派出下士官兵25名,关东宪兵队教导队派出卫生下士官1名负责护送。另由锦州宪兵队派翻译1名随往。
3.承德宪兵队长派承德宪兵分队柴尾大尉,平野部队长派下土官兵25名(内有曹长18名),关东宪兵队教导队长派卫生下士官1名。所派人员均须于8月9日内到达山海关,听候锦州宪兵队长指挥。
4.哈尔滨宪兵队长须与石井部队长取得密切联系,保证在哈尔滨站及以后途中竭力防范外国侦探,并采取必要的监督办法。
5.平野部队及关东宪兵队教导队所派人员之路费,概由关东宪兵队司令部支给。
6.其他事项即依据关东宪兵队作战命令第222号办理。
关东宪兵队司令官城仓少将
平野部队“阵中日志”
平野部队《阵中日志》节选
关东宪兵队司令部参与特别移送的史料
1939年10月至1940年1月,今关喜太郎在关东宪兵队司令部警务部任职,奉命先后三次将命令东安宪兵队等向石井部队输送5名抗日人员充作细菌实验的指示,译成密码电报,由通讯所下达执行。1940年12月至1941年6月,他奉命先后审查佳木斯、东安、孙吴宪兵队队长提出的拟送抗日人员共15名至石井部队的报告:他审查后草拟“电报呈请事宜,准予执行”的命令,经司令官批准后,传达给上述各队执行移送,使15名抗日人员成为细菌实验品。
1939年12月至1940年11月,藤本吉一在关东宪兵司令部警务部第二课防谍室工作时期,根据森本主任命令,他负责起草传达命令,指示东安、牡丹江等各宪兵队,先后将逮捕的抗日人员约40名,送石井部队作细菌实验。
1941年9月至1942午3月,吉房虎雄任关东宪兵队司令部第三课长期间,各宪兵队报送司令官申请送往细菌部队的一切人员,首先由他初步审查,后报经司令官批准,并由他的部下处理送往细菌部队的一切文件。期间,送往细菌部队的人员最少也有90名。1942年10月到1944年8月,吉房虎雄担任高级副官时期,他起草过由哈尔滨宪兵队派1名下士官去细菌部队协助工作的命令。期间,各宪兵队呈请司令官批准,送往细菌部队的人数有300人。战后,吉房虎雄对特别移送的案例进行了回忆,他说,据估计至少有5 000名中国爱国者,通过我们宪兵转到石井的手里,最终成了实验品。
1942年12月至1943年11月,成井升在新京关东宪兵队司令部第一课任教育系助手。除了帮助各队进行教育外,还传达过关东宪兵队司令官关于“送往石井部队”的命令,并处理、收发与此有关的文件。在此期间,曾将30名中国抗日爱国者送往哈尔滨石井部队惨杀了。他大约向如下的各队传达了送往石井部队的命令:
东安宪兵队7名;东宁宪兵队2名;牡丹江宪兵队2名;鸡宁宪兵队3名;佳木斯宪兵队4名;孙吴宪兵队3名;齐齐哈尔宪兵队1名;海拉尔宪兵队1名;哈尔滨宪兵队1名;大连宪兵队2名;间岛宪兵队1名;承德宪兵队1名;奉天宪兵队2名。
1939年4月,笛世城户哲郎任关东宪兵司令部总务部编成系军曹时,根据司令官城仓义卫少将的命令和第一课附本田贞晴的指示,作成满洲第86部队的编制表。这支部队是秘密宪兵队,设有本部、无线电分队、化学分队、指纹分队、摄影分队,人员共150名。无线电分队的任务是以无线电探测器,确定不明电台的方向位置,为逮捕中国无线电工作人员提供线索。无线电分队成立后,1941年5月,在哈尔滨道外,逮捕了无线电工作者1名,移送石井部队杀害。1942年夏天,在五河林逮捕与无线电工作者张文殿(于1941年4月逮捕,后被杀)有关系者1名,送石井部队杀害。1943年4月,在佳木斯市内逮捕无线电谍报工作者1名,送交石井部队杀害。1943年(月日不明),在佳木斯逮捕无线电谍报工作者1名,送交石井部队杀害。1943年10月,在大连市黑石礁逮捕无线电谍报工作者朝鲜人1名及有关系的中国共产党党员2名。后将无线电谍报工作者送交石井部队杀害。1944年6月,在哈尔滨马家沟逮捕无线电谍报工作者白俄柯基姆洛夫,送交石井部队杀害。1944年10月,在哈尔滨新阳区逮捕无线电谍报工作者1名,送交石井部队杀害。另外,在奉天宪兵队和东安宪兵队时,曾先后三次把逮捕的无线电工作者送交石井部队虐杀。
1943年2月间,关东宪兵队司令官根据驻屯新京八六部队(宪兵化学部队)无线电侦探班的报告:“在白塔铺附近有苏联无线电工作者”命令奉天宪兵队进行搜捕。渡边一雄担任班长,他带人包围了该村庄,抓获赵福元等2人并没收了无线电台和密码本。经审讯后,将此2人押送到哈尔滨石井部队,进行细菌试验。
第三组 警察机关
伪满警察机关是关东军的得力助手,伪满警察作为关东军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直接补充关东军的武装力量。伪满警察是以武装力量进行镇压的机构。其骨干由旧军人和宪兵出身的人组成。特务警察是伪满警察的主要骨干之一。伪满警察机构布满了中国东北各地,是组织严密的实施特别移送的主要帮凶。
哈尔滨警务厅旧址
第四组 特务机关
1940年,关东军改编了原来的特务情报组织,成立了“关东军情报部”,情报部本部设在哈尔滨的特务机关,并相继在大连、延吉、牡丹江、东安、佳木斯、黑河、海拉尔、三河、王爷庙等地的特务机构内设立了情报分部,并在哈尔滨和王爷庙设立了保护院。关东军各级特务机关是特别移送的主要参与机构之一。
哈尔滨日本特务机关
哈尔滨日本特务机关
第五组 保安局
1937年9月成立“保安局”,是对苏蒙的谍报和反谍的秘密机关,经常送被捕的苏蒙谍报人员至七三一部队。
为开展对苏联防谍和搜集谍报工作,1937年9月成立中央保安局,内设8个课。1938年4月成立地方保安局,并先后在各省成立了地方保安局。与各地特务机关积极配合,逮捕抗日爱国人士移送七三一部队,进行人体实验。
第六组 国境警察队
1938年4月成立国境警察队,在各边境地区设立本队、中队、小队。负责国境监视,抓捕入境的苏蒙谍报人员,移送七三一部队。
第七组 铁路警护军
铁路警护军作为铁路警察在车站和列车中进行盘问搜查,即对形迹可疑的人检查车票、携带物品和询问,并进行侦谍和使用密侦。逮捕抗日爱国人士和谍报人员,实施特别移送。
第八组 日本领事馆
哈尔滨日本领事馆,设有“马路大”转运站,并设有地牢。其地下室就是关押和摧残抗日志士的监牢,还是为七三一部队输送“特殊实验材料”的最大供应地和转运站。
日本驻哈尔滨原总领事馆遗址
哈尔滨原日本领事馆遗址
第九组 保护院集中营
日本关东军设立了哈尔滨保护院和王爷庙保护院,隶属于哈尔滨特务机关。哈尔滨保护院主要收容监管苏军战俘和苏联入中国境内者;王爷庙保护院主要收容监管蒙古人民共和国战俘和蒙古入中国境内者。两个保护院多次将战俘和监管人员送往七三一进行人体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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