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觊觎台湾由来已久
19世纪中叶,台湾日趋成为英美日法等国觊觎侵犯的目标,日本更将侵吞台湾作为征服中国与亚洲,最终实现其称霸世界“八纮一宇”的首要目标。
1871年11月,60余名从事朝贡贸易的琉球人在海上突遇台风,乘船漂流到台湾东南部后,被当地牡丹社原住民误杀54人,余12人被清政府救护并护送回琉球。事过三年,日本诡称琉球是日本属邦,1873年11月,日本外务卿副岛种臣出使北京与清廷交涉;1874年2月,日本制定侵台纲领性文件《台湾蕃地处分要略》,5月由三千余名日军组成的“生蕃探险队”在台湾南部恒春琅峤登陆,随后对牡丹社原住民进行残酷杀戮。清政府下谕命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桢率“安澜”“伏波”“飞云”三舰与淮军武毅铭字营6000人赴台应对。在中国强大的军力威慑下,1874年10月,中日签订《北京专约》,侵台日军勒索50万两白银后撤离,此为“牡丹社事件”经纬。
“牡丹社事件”是明治维新后日本对外扩张的首次尝试,亦是近代中日围绕台湾的第一次实力交锋,更是日本吞并台湾的一次军事预演。
“牡丹社事件”后日本多次派遣间谍潜入台湾岛内,调查台湾山川地貌并绘制出精确详尽的地图,为日后侵占台湾做准备。1894年9月,日本发动甲午战争,1895年2月,北洋水师全军覆没,3月日军攻占澎湖列岛,4月17日清政府被迫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把台湾及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从此,台湾沦为日本第一块海外殖民地,开始了长达50年的殖民统治时期。
“总督专制”给台湾社会和人民带来深重灾难
日本为在台湾实施殖民统治,首先设立统治台湾的最高机构——台湾“总督府”。1895年5月10日,桦山资纪海军大将被日本天皇任命为第一任“台湾总督”。6月17日,桦山资纪在台北举行所谓“始政”仪式,标志着日本对台湾50年殖民统治的开启。
日本先后颁布“六三法”等一系列殖民地法律法规,确立了集行政、立法和司法于一人的“总督专制体制”。“台湾总督”作为殖民统治台湾的日本最高官吏,掌握台湾民众的生杀予夺大权,在殖民统治台湾期间,给台湾社会和人民带来深重灾难。
面对此起彼伏的台湾民众抗日斗争,1897年,第三任“台湾总督”乃木希典颁发“三段警备法”,1898年,台湾第四任“台湾总督”儿玉源太郎颁发“匪徒刑罚令”。根据这两部殖民法典,对敢于抗日的台湾民众给予最严酷的武力弹压。
在殖民统治时期,台湾民众的基本权利被剥夺殆尽。以日本警察为主体的警察体系严密控制台湾社会,不仅是深入台湾各社会阶层与民众日常生活的鬼魇,更是直接监视与盘剥台湾民众的“活阎王”。那时,台湾民间有一句吓唬孩童的俗语:“大人来啦!”所谓“大人”就是指当时的日本警察。
“惟嗜杀戮”,屠杀台湾抗日民众不计其数
日本殖民统治台湾初期,台湾民众抗日斗争从未停止。最初是拒不奉诏的黑旗军首领刘永福率抗日义军在新竹、大甲溪、彰化、嘉义和台南一带与侵台日军拼死搏斗。随后是刘永福旧部林大北率领北部义军揭竿而起,新竹胡阿锦、台北简大狮、陈秋菊、宜兰林李成等抗日义士起而响应。1896年,中部义军在简精华、柯铁等“十七大王”率领下发动“铁国山起义”,1898年,林少猫也在南部打响抗日斗争。这些义士将抗日烽火燃遍台湾各地,其中简大狮、柯铁与林少猫更被誉为“台湾抗日三猛”。
“总督府”残酷镇压抗日义军,残忍杀害抗日志士。1896年6月,日军对云林县斗六镇及其附近70多个村庄血腥屠杀达五天之久,无辜居民被杀害者达三万以上,“甚至有数庄人烟灭绝,榛莽满目,田园荒废”,史称“云林大屠杀”。
1898年,“台湾总督”儿玉源太郎与“总督府”民政长官后藤新平合谋,对抗日义军采取了怀柔、欺骗和讨伐、镇压相结合的策略,当年对抗日义军进行了三期大讨伐,台湾民众被杀害者达2053人,伤者不计其数。1902年5月,又设计将林火旺、林少猫等抗日义军首领和5600多名抗日义士诱骗到斗六、林圮埔等地举行“归顺仪式”。但日军和宪兵当场实施集体屠杀,将手无寸铁的抗日义士全部处死。
在1896年至1920年间,台湾少数民族同胞先后发动150余次武装抗日行动,尤以雾社事件最为悲壮。1930年10月27日,台湾中部南投县雾社赛德克族同胞不堪忍受日本警察长期以来的苛虐暴政,在头领莫那鲁道领导下联合邻近6社同胞集体起义抗日,以原始武器袭杀日本警察与日本官吏百余人。“总督府”出动大批军警“围剿”并以毒气弹山炮等进行残酷屠杀,其暴虐行径震惊中外。在“总督府”灭绝人性的镇压下,参与起义的雾社各社几近灭族,人口锐减,雾社事件也是殖民统治时期台湾民众最后一次大规模抗日斗争。随后台湾民众持续开展了反抗殖民同化的政治斗争和文化启蒙运动。
台湾“总督府”“惟嗜杀戮”,其屠杀台湾抗日民众不计其数。据不完整统计,50年殖民统治期间被屠杀的台湾民众高达60余万人,日本军国主义在台湾所欠下的血债罄竹难书。
“一部台湾糖业史,就是一部日本殖民史”
台湾被日本视为经济扩张与经济掠夺的“帝国宝库”。为攫取殖民地财源,总督府殖民初始就在台湾实施专卖制度,指定日本财阀垄断经营鸦片、樟脑、烟草、茶叶与食盐等台湾物产,谋取超额暴利。如,台湾盛产全世界所需樟脑的4/5,“总督府”指定三井物产专卖经营,1898年一年就牟取358万余元暴利。
“总督府”设置“临时土地调查局”,颁布“台湾地籍令”“土地调查规划”等法令强占民众良田,以暴力掠取土地确保殖民地财源。台湾稻米与蔗糖是殖民时期出口日本的最重要两大农产品。由于稻米大多数输往日本,经常造成岛内粮荒,因之亦称“饥饿输出”。“总督府”强令台湾蔗农必须将甘蔗卖给日资制糖会社,且收购价格亦极低,每年90%以上的台湾蔗糖输入日本,史称“一部台湾糖业史,就是一部日本殖民史”。台湾米糖业的命运就是殖民统治时期台湾社会史的一个悲惨缩影。
如上所述,最初“总督府”实行“农业台湾、工业日本”政策,由台湾向日本提供稻米和蔗糖。直到二战爆发,为配合日本“南进”扩张政策,始在台湾发展与军需有关的工业。
阴毒的殖民同化政策
日本殖民统治台湾的第一天起就开始推行殖民同化政策。第一阶段是推行奴化教育。奴化教育以传播殖民主义文化为主,有关中国的历史文化、儒家思想、文学艺术等均在摒除之列,以从根上切除中华民族文化的影响。同时在初等教育上推行普及日语的教育,教授日本文化如武士道剑术,灌输日本大和民族精神等。禁止汉语、普及日语,是殖民同化政策中最阴毒的招数。奴化教育更严禁台湾青少年接受高等教育“熏陶”。从中等教育开始限制台湾学生所学专业,台湾几乎不存在一所适合台湾青少年的中等以上教育机构。虽然“总督府”曾一度鼓励中日学生同校学习,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殖民教育中歧视台湾人的实况。台湾高等教育更是日本人享受的“天堂”,台湾青年很难得到“高教”的机会。
殖民同化政策之第二阶段就是推行“皇民化”。1937年7月,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遂在台湾推行“皇民化运动”,灌输忠“君”(天皇)爱“国”(日本)思想,力图把台湾人“改造”为日本的忠臣良民。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进入“皇民奉公运动”阶段,设立各级“皇民奉公会”以及奉公团、青年学生报国会、青年奉公会等名目繁多的外围组织,作为推行“皇民化”的社会基础和基本力量。“皇民化运动”不仅是从语言、文字上做文章,宣扬“日式文明”,还严禁信仰民间的各种传统宗教、神灵,烧毁台湾民间的诸家神灵,专设日本神社以灌输“大和魂”,宣扬日本精神等。
为挖掉台湾人血脉中的中国根,从40年代初期起台湾“总督府”始禁台湾人使用中国名字。1940年2月,台湾“总督府”宣布“恩准”台湾人改用日式姓名,设立更改姓名推进会,由警察胁迫改名。
日本推进“皇民化运动”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基于军国主义侵略战争延长而日本兵源不足,强征台湾青年补充日军充当炮灰。“总督府”始征经过“皇民化”洗礼的台湾青年加入日军,1943年实施陆海军特别志愿兵制,1945年实施征兵制,强征数十余万台湾青年充当军国主义战场“炮灰”。
史实证明,50年殖民统治是日本对台湾进行暴虐奴役和疯狂掠夺的50年,但胸怀“祖国意识”的台湾同胞从未屈服,英勇顽强,拼死抗争,揭示了台湾民众抗日斗争的伟大民族精神。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历史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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