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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上的“红色律师”》系列报道之七 江庸:受毛泽东亲自邀请参加新政协的大律师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2021年第33期 文/ 童洪锡   2024-07-09 14:53:52

 【编者按】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活跃着一个特殊的群体——“红色律师”。

  由于亲眼目睹和亲身感受旧社会的黑暗、腐败和丑陋,他们向往政治昌明、法制健全,坚持公平正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主张,义无反顾地加入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反帝反封建、反抗国民党反动统治的革命活动和斗争中。他们以律师的身份,以法庭为阵地,以法律为武器,营救了一个又一个的共产党员和革命志士,为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建立新中国,作出了特殊的贡献。

  他们是民国时期的大律师,有毛泽东口中的“女中豪杰”,周恩来心目中“民主人士左派的旗帜”“有正义感的大律师”,董必武眼中“爱国知识分子的光辉榜样”,还是新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奠基者和见证者。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座谈会上强调:爱国主义是我们民族精神的核心,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同心同德、自强不息的精神纽带。面对国家和民族生死存亡,全体中华儿女同仇敌忾、众志成城,奏响了气吞山河的爱国主义壮歌。

  在全党将党史学习教育引向深入之际,本刊特以“党史上的红色律师”为主题,在第30期推出沈钧儒、章士钊、潘震亚、张志让、史良等五位“红色律师”(按出生年月排序)的革命英雄事迹,本期继续推出刘崇佑、江庸、施洋、吴凯声、陈志皋等五位“红色律师”(按出生年月排序)的光荣事迹和法治故事,重温红色历史,感悟红色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不断走深走实走心。   

  1949年8月25日,一封落款印着“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红色铅印的信函,寄达江庸在上海的律师楼。江庸一见缄尾一个苍劲有力的“毛”字,喜出望外,连忙开启,信上写道:

  翊云先生:

  大示敬悉。时局发展甚快,新政协有迅速召开之必要,拟请先生及颜人俊先生参加,不识可以成行否?许先生事,已嘱法学方面的同志注意延接。  

  草复。  

  敬颂道安!  

  毛泽东  

  八月十九日  

  读罢,年逾古稀的江庸律师激动不已,热泪盈眶,这是弥足珍贵的殊荣!其时,中共中央正在紧张有序地筹建新政协,邀请各民主党派、知名的进步人士、社会贤达参加,而只有两位收到毛泽东主席的亲笔邀请函,除了宋庆龄先生,就是江庸律师。江庸何许人也?何来这份殊荣?

  因为“七君子”辩护而声名鹊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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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庸(1878年—1960年),字翊云,号詹翁,祖籍福建长汀县,1878年3月27日出生于四川省璧山县(今重庆市璧山区)。祖父江怀廷,清咸丰时进士,以知县分发四川,卒于南充任内。父江瀚,字海叔,曾参赞川督奎俊戎幕,后任重庆致用书院院长、北京大学堂总教习、文科学长,学部参事;辛亥革命后,复任北京大学、山西大学教授等职务。江庸幼承家教,学有渊源,国学基础厚实,善诗,二十一岁时入成都中西学堂学习英文。

  1900年,江庸二十三岁,进京应科举考试,适遇义和团反帝运动兴起,政局混乱,交通阻隔,遂经大同、西安折返四川。1901年,四川总督选派学生赴日留学,江庸入选东渡,进日本成城学校普通科,二年毕业后,于1903年入东京私立早稻田大学师范部法制经济科深造,在校毕业前一年即1905年,兼管法政大学中国学生速成班学务,并充任翻译、助教等职。留学期间,江庸结识了秋瑾、蔡锷、梁启超、蒋方震等人。1906年,清廷派遣各省提学使赴日考察学务,派江庸为照料员。同年学成回国后,直隶总督袁世凯聘他为天津北洋法政学堂总教习,尚未到任,旋即由学部调派,以普通司员兼京师法政学堂总教习。不久,修律大臣沈家本聘江庸任修订法律馆专任编修、法律学堂教习。1907年,又经大理院调任详谳处推事。1908年,应学部考试,成绩优等,授予法政科举人。1909年,参加清廷组织的归国留学生考试,名列一等第四,授大理院正六品推事,兼任京师法律学堂监督。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江庸留任大理院推事,兼任高等审判厅厅长和北平法政专门学校校长。1913年,熊希龄组阁,梁启超任司法总长,江庸任司法部次长。1917年11月,王士珍任国务总理,江庸再度出任司法总长,任内为收回领事裁判权创造条件,曾创立京师第一模范监狱,实行较人道的管理制度,附设监狱工厂,由犯人参加劳动。1918年,我国自费留日学生因故围攻驻日公使馆,其中数位遭被捕、关押,广大中国留学生提出抗议,事态扩大,驻日公使章宗祥应对无策,而各省所派的监督亦多逃匿、回避。当时,如果不恢复总督制度,派遣合适人选,授予相应职权,就没有办法妥善处置。江庸在好友、时任教育总长傅增湘坚请下,俯就日本留学生总监督之职,赴日本负责善后事宜。江庸到日本后,保释被捕学生,按月发放官费生学费,事态得以平息,两年内安然无事。后因各省财政支绌,官费恐难以为继,江庸遂托词辞职。1920年回国,北洋政府特任江庸为法律编查馆总裁,兼故宫博物院古物馆馆长等职。1921年11月12日至1922年2月6日,美国发起的在华盛顿召开的太平洋会议期间,北洋政府派王宠惠、顾维钧等为全权代表参加会议,江庸等则在国内组织太平洋会议后援同志会,并与王世徵等草拟发表撤销领事裁判权问题宣言书等表示声援。

  1912年,江庸与汪有龄、黄群、蹇念益等人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情怀,集资创办了私立朝阳大学,培养法律人才,经过几十年的努力,造就了“无朝(阳)不成(法)院,无朝不开庭”“北朝阳,南东吴”的佳话。1927年至1939年,江庸任该校校长。抗战期间,朝阳大学自北平迁往成都。朝阳大学为近代法学教育发展、法律人才培养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之前,1924年,江庸曾受教育总长聘请,担任国立法政大学校长,1925年辞职。

  江庸是近代中国著名的大律师。1924年,曹锟贿选当上民国总统,江庸辞去司法总长一职,在京师设立律师事务所,挂牌执业,并创办《法律评论》周刊,任法律评论社社长。1932年,北平大学进步教授侯外庐因在课堂上宣讲马克思主义,当局以“宣传与三民主义不相容之主义”为由,加之“危害民国”的罪名,而与许德珩、马哲民等教授被捕入狱,时称“许侯马事件”,江庸受聘任辩护律师。次年,三人经营救被“假释”出狱。1936年6月,国际律师协会在维也纳开会,江庸当选为中国代表。1936年11月22日,国民党政府又以“危害民国”罪名,在上海逮捕了救国会领袖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李公朴、沙千里、史良、王造时,制造了轰动中外的“七君子事件”。1937年4月3日,国民党政府对“七君子”提起公诉。上海律师公会召开紧急会议,决定组成二十余人的著名律师辩护团,江庸出任沙千里与王造时的义务辩护律师,那时法官大多出于江庸门下,他亲自出庭为被迫害的“七君子”辩护,影响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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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爱国情怀和民族气节于一身

  江庸行事为人颇具风骨,疾恶如仇,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怀和民族气节。

  1915年,江庸奉命考察东北,对奉天、吉林两省吏治腐败,感到愤慨,而黑龙江朱庆澜将军公正干练,堪当大用。回京后,向袁世凯直陈己见。袁则认为江庸妄议自己的亲信,不悦。江庸便提交辞呈,语甚激切,抨击袁世凯摧残国家元气。袁世凯大怒,拟立免江庸职务。秘书张一麟在旁进言:江庸辞职乃是负气,自总统就任以来,无敢非议时政的,现在有个江庸,岂非好事?何不温言慰留,以示宽容虚怀。袁怒稍息,着张一麟拟一批令留之。张一麟批就,词颇婉切,袁认为批得太好了。张答:既欲慰留,则非好不可。张、袁相对一笑。当时,幕僚王式通在侧,袁世凯正色对他说:“你去告诉江庸,以后但做官,少说话。”这话确是当时做官的秘诀,但江庸绝非恋栈之辈,不久还是辞职不干。

  1917年5月,李经羲出任北洋政府内阁总理,任命江庸为司法总长,江庸坚辞不就,避之汤山。张勋复辟时,避至天津,闻复辟伪政府任他为法部左侍郎,他一笑置之。复辟闹剧落幕后,冯国璋代理总统,王士珍组阁,江庸再度出任司法总长。1918年,曹锟等电请北洋政府特赦张勋复辟时期的罪犯张振芳,电令经代总统冯国璋批准,还须经司法部总长副署方能生效,当时江庸担任司法部总长,认为:民国成立不久已两度复辟,共和制度尚未巩固,不宜赦免复辟要犯,拒绝副署,因而辞职。舆论称道:民国以来,因承担政治责任而辞职的,以江庸为第一。江庸为人刚正不阿,不畏权势,直系军阀曹锟等人视组阁员如奴才,曹锟一亲戚指名要其当保定高等审判厅厅长,江庸断然予以拒绝。

  1939年,陈立夫以“聘用教员须先经教育部审查”为给予经费资助的前提条件,江庸因其妨碍学术自由,乃辞去自己创办并担任十余年的私立朝阳大学校长职务。

  1931年9月,日本帝国主义蓄意制造“九一八”事变,侵占东三省,成立伪满洲国。江庸发表文章,强烈谴责日寇的侵略罪行,并指出他的学生赵伯欣叛国投敌,担任伪职,为虎作伥,声明脱离师生关系。江庸在日留学六年,后因公赴日多次,一向与日本朝野名流渊源深厚,多有来往。此后,江庸坚决割断与日方的任何联系。1933年以后,日军欲变华北为“第二个东北”,日本人和北洋政府的官僚政客粉墨登场,纷纷上门劝说江庸参加对日妥协的冀察政务委员会。江庸发誓决不当汉奸,但又一时不能脱身,心情苦闷。1938年年初,日本拟建立“维新政府”,企图拉拢江庸。先是由日本华中派遣军司令松井石根派汉奸温宗尧邀请江庸面谈,江庸推辞不去。后是日本故友、时任日本侵华军总司令的畑俊六带台湾人许丙登门拜访,竭力怂恿江庸去任“要职”。他们软硬兼施,威逼利诱,说:江先生只要出山,地位可在梁鸿志和温宗尧之上。又威胁说:先生如果不肯合作,你家安全恐难保证。他们离开后,江庸决定连夜避往香港。江庸以诗明志:“吾独爱孤竹,挺身霜雪中。不曾似行苇,仰倒只随风。”

  1938年7月,江庸赴汉口参加国民参政会,会后去重庆,在渝执行律师业务。其间,蒋介石担心吴佩孚被日本人利诱,出任华北伪政府首脑,请江庸去函劝说吴拒日劝诱,吴答复坚持民族气节。1943年,江被推为国民参政会主席团成员之一。抗战胜利后,1946年,江庸携眷返沪,继续执行律师业务。1948年,国民党政府提名江庸为“国大代表”候选人,江庸拒不参选,后当局又迫令当选的王善祥律师让席,江庸又致函拒绝接受。不久,国民党政府公布“宪法”,蒋介石以“总统令”任命江庸为大法官,他致电蒋介石力辞不就。

  为中国和平统一奔走

  江庸还是为国共和谈而奔走的民意代表。

  1949年年初,北平已宣告和平解放,一意挑动全面内战的蒋介石被迫下台。李宗仁就任中华民国代总统,着手准备与中共议和。李宗仁想让几位共产党能够接受的无党派民主人士,前往北平为国共和谈铺路。为此,他专程到上海,邀请江庸、颜惠庆、章士钊等民主人士赴北平协调。江庸等人几经商议,认为国共议和乃民心所向,愿前往一试。但他们既非国民党员,又不在国民政府任职,建议以民意代表的名义前往,得到李宗仁认可。于是,江庸、颜惠庆、章士钊3人,加上以私人身份出面的邵力子共“四老”,组成的“上海人民和平代表团”,于1949年2月14日到达北平。毛泽东指派北平市市长叶剑英接待了他们。江庸直抒胸臆:“和谈是合乎全国人民意愿,要打内战的不是中共而是蒋介石。蒋介石已经下台了,李宗仁表示了和平的愿望,尽管他分量不够,但中共也不宜拒绝,关闭和谈大门。”不久,重开和平谈判的想法得到毛泽东的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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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2日,“四老”在傅作义、邓宝珊的陪同下,前往西柏坡面见毛泽东。交谈中,毛泽东问江庸:“江大律师,你看蒋介石为何会失败?”江庸答道:“我看他主要是不能用人,只用奴才,不用人才。”毛泽东点头说:“我们共产党人是愿意延揽能为人民做事的人的,还望你们几位老先生多多为我们推荐人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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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早在1945年,江庸曾在重庆见过毛泽东,却未及深谈,此时能够近距离接触,亲睹风采,为其伟大的人格魅力所折服。江庸见毛泽东礼贤下士,爱惜人才,便举荐了法学家许藻容,即后来毛泽东邀请函中提到的“……许先生事已嘱法学方面的同志注意延接”一事。毛泽东又问江庸:最近还作诗吗?江庸答偶尔有作,临行并抄赠数首,其中有讽喻蒋介石不能用人导致失败的诗作,曰:

  往愬还防彼怒逢,刃经屡折岂成锋。不辞攘臂为冯妇,只恐将头赠马童。眼坠雾中花变色,爪留雪上雁无踪。叶公毕竟乖真赏,性到能驯定伪龙。  江庸返抵南京后,与国民党当局党政要人晤谈,确知蒋介石集团并无和谈诚意,遂向李宗仁坚辞,不愿再北上和谈。

  为宣传普及新中国法律作出突出贡献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江庸以特邀代表身份,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当选为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并于10月1日下午登上天安门,参加开国大典。解放后,江庸历任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第一、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华东军政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文史馆馆长。

  江庸为宣解新中国法律,不顾高龄,撰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解说》《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浅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图说》三本小册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解说》中,阐明《条例》的立法根源与理由、犯罪形态与惩罚等问题,他一方面批评在惩治反革命中,一些人单纯地偏重“旧法观点”,以致发生种种“失出”“轻纵”倾向;另一方面,他又强调不能从右的“失出”“轻纵”倾向走到盲目打击、反噬好人的“左”的偏向。《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浅说》是新中国第一部保密法著作,介绍《条例》制定经过、基本内容,解说什么是国家机密和为什么要保守国家机密,说明怎样建立保密组织、保密制度、保密教育,指出泄露、出卖国家机密的法律责任等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图说》中,江庸首先指出,《条例》“是工人阶级在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领导下的革命胜利果实,又是一个保护工人阶级利益的伟大法令。……有了这个《条例》,广大职工最痛苦的生、老、病、死、伤、残,都可得到切实的解决,消除困难和顾虑,发挥生产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国家主人翁的责任感。在政治上、经济上、生活上,都有切实的保障,同时生产效率也可大大地提高一步。”然后,以图说法,解说《条例》的基本内容,通俗易懂。江庸的这三本小册子是法条释义,对法律实施、执行有指导意义,同时又是普法教材,对宣传、普及新中国的法律法规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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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0年2月9日,江庸病逝于上海,享年82岁。他平生不事蓄积,逝世后所遗款仅有3000元、公债券2000元。江庸留下遗嘱,让夫人徐琛请文管会徐森玉先生对家存文物进行鉴定,凡有价值者,由家属全部捐赠国家,计122件。

  江庸生平笔耕不辍,著作颇丰,除随笔、日记《趋庭随笔》《沪渎避兵记》外,出版的有《欧航琐记》《菲律宾游记》《台湾半月记》等游记;诗集有《百花山诗草》《南游诗草》《甦生诗稿》《积跬步斋诗稿》《澹荡阁诗集》等多种。

  江庸在日本留学与梁启超相识,终生私交甚笃。1913年梁启超任司法总长,推荐江庸为次长,在此前后,梁启超致江庸信函、便条,共50件书札,内容涉及人事任免、针砭时局、商讨学术活动与文化事务等。江庸之子江靖整理后出版,在此基础上,天津古籍出版社将书札原件按原式的行款、大小、次第影印,编成《梁启超致江庸书札》出版。

  江庸之孙江式高整理了《江庸诗选》,2001年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杨尚昆题写书名,原中顾委常委、上海市市长陈丕显在序言中,对江庸的历史地位和贡献有颇为中肯的评价,抄录如下:

  江庸先生早年留学日本攻读法律,是我国司法界前辈。为我国司法建设和法律人才培养作出了贡献。江庸先生是著名爱国人士。他坚持爱国进步立场,多次拒绝日伪和国民党政府高官利诱,他以律师为职业,挺身为国民党政府迫害的“七君子”等爱国人士出庭辩护。江庸先生曾为中国的和平统一而奔走。江庸先生拥护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主席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的新中国。江庸先生出身书香世家,诗文造诣很深。他是陈毅同志的诗友,在上海期间常有过往。我与先生亦亲切交往过。《江庸诗选》的出版,具有文学和历史价值,亦是陈总之遗愿,甚感欣慰。应江庸先生亲属之嘱,是以为序。

  如此,江庸律师受到毛泽东的格外尊重,获得毛泽东亲笔邀请函的殊荣,就顺理成章了。

  【参考文献】

  《江庸自传》《江庸诗选》、颜丽媛点校《江庸法学文集》、江靖编注《梁启超致江庸书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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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童洪锡,一级律师,现任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主任、温州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共温州市委建设法治温州专家咨询委员委员、温州市委法律顾问、温州市人民政府立法专家。曾获得温州十佳律师、十佳仲裁员、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等荣誉,在省部级国家级刊物发表法学专业论文二十多篇,出版《法解文史》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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