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坤,中国人民解放军上将。原名王宏春。1909年1月22日生于湖北省麻城县(今麻城市)乘马岗区石槽冲村一个贫苦农民家庭。1926年开始参加农-动。1927年11月作为农民义勇队队员参加黄麻起义。1929年1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第11军,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0年4月起任红1军军部教导队排长、第1师1团1营1连连长,曾参加攻克霍山、英山、罗田、光山等战斗。同年10月在攻打坚固设防的罗山县城时,率1连和军部手枪队担任主攻南门的任务。发起攻击前,登云梯打灭安放在城墙垛口上的九盏油灯,为所部完成任务创造了有利条件。后任营长,随部东进皖西,参加攻克金家寨、麻埠、独山、叶家集等战斗和鄂豫皖苏区第一次反“围剿”。1931年1月红1军与红15军合编为红4军,任第10师30团团长,参加新集、双桥镇等战斗和鄂豫皖苏区第二次反“围剿”。黄安、商潢战役后,任第10师师长,率部参加历时48天的苏家埠战役和鄂豫皖苏区第四次反“围剿”。1932年10月随红四方面军主力转移,参加创建以通江、南江、巴中为中心的川陕苏区。1933年参加川陕苏区反“三路围攻”后,任红四方面军第4军军长。随后率部参加营渠、宣达战役和川陕苏区反“六路围攻”。1935年在参加广昭、陕南、嘉陵江等战役后,随红四方面军主力长征,曾任方面军副参谋长、川康省军事部指挥长、方面军直属纵队司令员。1936年复任红4军军长,后为军政治委员。
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八路军第129师军政委员会委员、第385旅旅长,率旅部和第770团担负保卫陕甘宁边区的任务。1938年12月任冀南军区副司令员,参与领导冀南地区平原游击战争,多次挫败日伪军“扫荡”,巩固和发展了冀南抗日根据地。1940年在百团大战中,率部参加正太、平汉铁路破击战。1944年5月冀南军区与冀鲁豫军区合并后,任冀鲁豫军区第一副司令员兼冀南指挥部司令员和政治委员。在晋冀鲁豫边区1945年春季攻势作战中,统一指挥5个分区的部队,于成安、临漳、安阳地区发动攻势。同年8月在晋冀鲁豫军区大-中,指挥北路军攻克平乡、冀县、临清等20余座县城。解放战争初期,任晋冀鲁豫军区副司令员兼第6纵队司令员,曾参与指挥上党战役。邯郸战役中,先后参与指挥路西军和北集团部队的作战。随后率部参加峭河、白晋、安(阳)北等地的作战。1947年9月任晋冀鲁豫野战军第10纵队司令员,率部越过平汉铁路开辟桐柏解放区,兼任桐柏军区司令员。1948年1月指挥邓县战役,全歼国民党守军约7000人,为巩固、扩大桐柏解放区奠定了基础,并配合了大别山区的反“围攻”斗争。5月率部参加宛西战役。7月统一指挥中原野战军第6纵队和中原军区所属桐柏、陕南军区部队发起襄樊战役,攻克樊城、襄阳两城,歼国民党军2.1万余人,俘第15“绥靖”区司令康泽,切断了华中、西北国民党军的联系。1949年春起任湖北军区第一副司令员,中共湖北省委副书记、代理书记。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4月起任人民解放军海军副司令员,参与领导组建海军的工作。1966年3月任海军第二政治委员。在“文革”中犯有严重错误,1977年被免去(后被撤销)海军第二政治委员职务。是第一至第三届国防委员会委员,中共第九、第十届中央委员。1955年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93年8月20日在北京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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