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治中(1890-1969) 陆军二级上将,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主任。原名本尧,字警魄、文伯、文白,安徽巢县(今巢湖市)西乡洪家疃人。1890年10月27日生。早年当过杂货店学徒、警察。武昌起义后到上海参加学生军。1912年后先后入武昌陆军第二预备学校、保定陆军军官学校第三期步兵科学习,1916年毕业后到安徽安武军见习,1917年6月南下广州参加护法运动,任驻粤滇军第八旅上校差遣,并随军参加征闽。此后先后在滇军、川军中任职。
1921年秋进上海大学学习俄语,同时在英语学校补习英文。1923年初应邀到广州任桂军总司令部参谋,不久任桂军第四师参谋长。后曾帮助桂军组织桂军军官学校,并任大队长。1924年7月被蒋介石任为黄埔陆军军官学校军事研究委员会委员,12月正式脱离桂军。
1925年1月任黄埔陆军军官学校第三期入伍生总队副总队长,4月代理总队长。6月率入伍生总队参加平定刘杨叛乱。在此期间还兼任国民革命军东征军总指挥部参谋、军事委员会航空局局长、航空学校校长、第二师参谋长、广州卫戍司令部参谋长等职。
1926年初任黄埔陆军军官学校第四期学生步兵军官团团长。1926年6月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副官处处长。北伐军攻占武汉后,任学兵团团长。后筹建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武汉分校并任教育长。宁汉对峙后逐渐转向蒋介石,去南京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训练处处长。
1927年8月随蒋介石下野而辞去职务,11月去欧洲留学。1928年7月回国任军事委员会军政厅长。不久任中央陆军军官学校训练部主任,1929年5月2日该校教育长。后历任军事委员会委员长武汉行营主任、第五军军长、第四路军总指挥,先后参加蒋冯战争、中原大战、淞沪抗战及镇压“福建人民政府”。1932年1月16日任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校务委员,5月任第八十七师师长。
1935年4月4日任中将。1935年11月当选中国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1936年2月兼任京沪区警备司令长官,9月26日加上将衔。西安事变中力主和平解决。抗战爆发后到南京,任京沪区警备司令长官,并率部参加淞沪会战。
1937年8月20日任第三战区第九集团军司令。1937年11月20日任湖南省政府主席,12月6日兼任湖南省保安司令。1938年11月12日因造成长沙大火而被革职。1939年2月到重庆任国民政府主席侍从室第一处主任。1940年8月30日任军事委员会政治部部长兼三民主义青年团中央临时干事会书记长。
1942年作为国民政府代表与中国共产党代表周恩来等进行谈判。1944年又多次作为中国国民党代表与中国共产党代表进行谈判,并参与调解国共冲突。
1945年5月当选中国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及常务委员,8月去延安陪同毛泽东等赴重庆参加谈判,10月3日任陆军二级上将。10月10日代表中国国民党在《双十协定》上签字,10月11日护送毛泽东回延安,13日赴迪化(今乌鲁木齐)处理伊宁事件。
1946年2月与周恩来、马歇尔组成最高军事三人小组会议,研究国共双方军队的整编和统编。1946年3月任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西北行营主任,29日兼任新疆省政府主席。1947年5月任国民政府主席西北行辕主任。1948年8月后任西北军政长官公署长官。1949年3月12日兼任总统府行政院政府委员,3月24日作为首席代表到北平与中共和谈代表团进行谈判。4月20日南京政府拒绝在和平协定上签字后,接受周恩来等劝告,居北平。6月26日发表《对时局的声明》,宣布与中国国民党集团决裂。同月应邀参加在北平召开的新的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议。1949年9月致电陶峙岳、包尔汉等,促使新疆和平解放,同月当选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10月被中国国民党中央开除党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西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国防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1969年4月6日在北京病逝。张治中多次参加国共两党和谈,被人誉为“和平将军”。著有《七十回忆》《张治中回忆录》《我与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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