蒉延芳(1883年—1957年) 浙江镇海人。14岁时随表兄到山东胶州,在一家宁波人开设的新顺北号办事处当行栈学徒。在1956年4月,当选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第二届副主任委员。其间,还任民建上海市分会常务委员、民建上海市委常务委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执行委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和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早期创业
1903年到上海,经人介绍,进德国人开办的亨宝轮船公司当职员,几年后转任直隶井陉矿务局及北票煤矿驻沪经理。
1910年,进当时国内最大的运输企业上海中华捷运公司,不久升任总稽核。
1920年,被派往欧洲各国考察运输业务,回国后任总经理。
1925年,独资开设信平保险公司。
1928年开设源大行,专营苏联萨门鱼的进口和国内销售业务,并在十六铺一带开设大成、源昌等8家渔行。
1929年,任浙江兴业银行董事兼地产部经理。后任上海市房地产同业公会主任委员和上海市政府土地估价委员会主席等职。
1932年,一二八事变后,参加抗敌后援会工作,支援前线物资,安置后方难民。
1933年,任新裕纺织厂经理。
1937年,七七事变后,任上海难民救济协会总务组长。
1939年,组建国际难民救济会。嗣后,任四明公所董事、四明医院及济民医院董事长和宁波旅沪同乡会副理事长。
1946年,任扬子江拖驳公司总经理、和新纱厂总经理、云飞汽车公司董事长、四明电话公司董事长和宁穿长途汽车公司董事长等。
1949年6月,作为工商界代表参加上海人民和平请愿团赴南京请愿。上海解放后,被推选为工商界劳军分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筹备会成立后,任常务委员,负责接收上海市商会和工业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华东军政委员会委员兼华东生产救灾委员会主任委员。
1951年任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第一届监察委员。
1954年,任公私合营上海轮船公司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
1955年任上海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1956年4月,当选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第二届副主任委员。其间,还任民建上海市分会常务委员、民建上海市委常务委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执行委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和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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