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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决的“天子门生”——黄埔3期(之一)
来源:“大宋讲古”微信公众号   2024-07-25 16:53:06

  当大宋还是小小宋的时候,黄埔军校,在我小小的心灵里简直是传奇般的存在。大人们津津乐道的诸多传奇之中,“蒋校长不杀黄埔生”便是其中之一,且每每说到这里,都要举出黄埔1期的陈赓同学做例子——没办法,毕竟我们生活在1949年之后的大陆,对“其他”黄埔生知之甚少:学生再怎么拼命反对校长,校长自始至终网开一面——好像“天子门生”人人都有“免死金牌”一般。

  后来,小小宋长成了小宋,知道了校长也有怒斩黄埔学生的事儿,不过,那都是例外,例外而已。毕竟,校长是个非常护短的统帅。

  小宋变成了大宋之后,我才明白,哪里有什么免死金牌?哪里有什么护短的统帅?且不论两大阵营之间的你死我活(专文另述),即便是“浙黄陆一”,法不容情处照样“立即执行”!只是,总裁手谕毕竟凤毛麟角,可中华民国多的是各级政府,地方实力,上司翻脸,甚至方面大员的假公济私……这其中当然也少不了无处不在的军统局的可怖影子,况且,除了两党之外,还有一个第三党的存在……总之,黄埔系被处决的路子并不少,就看你想选择哪一条!

  当然,校长“慈悲为怀”,视黄埔生如同己出,都是打天下的基本队伍,如同能提拔的尽量提拔一样,能原谅的尽量原谅,能宽容的尽量宽容,能给一条生路的尽量给一条生路……比如对待《蒋公日记》面世后,凭借日记而“永垂不朽的”黄埔1期生郭济川:

  郭济川,又名:渠川,1900年出生,江西泰和人;郭家世代务农,有四亩地,粮产自给。本人县立高等小学校毕业,江西省立第一中学肄业,任本村国民学校教员两年后,改习商业,于商务印书馆服务四载,任司理账目及帮办函牍之职。

  1924年5月,由郭森甲(曾任国会参众两院国民后援会会长)、翁吉云(国民党上海执行部第2及第8区分部支部长)介绍加入国民党,同月,由茅延桢、曹石泉(分别任黄埔军校第1期第2队队长、分队长职)介绍报考黄埔军校,编入第1期第2队学习,毕业后参加第一次东征,任教导第2团排长。

  1925年4月29日,与见习官李士官在梅县携枪械潜逃,后被缉捕,不久获赦罪退伍。

  据蒋公日记记载:“5月3日,……郭渠川,江西人,第一期学生,竟敢于放哨时率队潜逃,余引为革命军第一之污辱,几欲自杀。”

  本来,我写黄埔军校史的初衷,并非为那些黄埔出身的、功成名就的、抑或身败名裂的将军们树碑立传,而是为了关注那些在轰轰烈烈的大时代里,被时代的洪流淹没了的、或逆流而上或随波逐流的个体的命运。比如这位差点让蒋校长自杀的学生,就是我所感兴趣的。然而,他后来的经历已不可考,但作为进入蒋公日记的第1期生,也算是“青史留名”了。诸位看官如果有谁了解此人此后的经历,尚望不吝指教!

  然而,校长又是一位严于律己的职业军人。在1925年的日记中,有不少自责的文字,如:

  1月18日……九时后起床。晏安如此,尚能立业耶,戒之!

  1月25日……八时后起床,宴安如此,岂足为人师乎?

  ……

  1月20日……今日暴躁过甚,须视部下如子弟,作为孩子气之童子。

  2月1日,今日心神尚能自勉,惟见色心动,戒之。

  ……

  看到没有?这样一位偶尔早上八点起床都要自责的校长,自然也是严于律人的,自然是会更严于律后生的!虽然有的黄埔学生后来在回忆军校生活时,会提及每天黄昏后,这位律己律人律后生的校长与陈洁如及儿子纬国在校园内散步的温馨画面,但黄埔军校毕竟是一所军校,而且是一所纯爷们的军校,所以铁血是其本色,《革命军连坐法》是其必然!

  撇开并不存在的所谓“赤、白黄埔”,按照死神光顾的顺序,我说完了黄埔2期生中被处决的同一阵营的“天子门生”,再来说说黄埔3期生中被处决的同一阵营的“天子门生”:

  黄埔3期生中被国民政府处决的国民党人(一):文重孚(1902-1938年12月18日),别字:雨楼,别号:运开,黄埔军校第1期生文志文堂弟,湖南益阳人,国民党员,最高职务或军衔:中华民国湖南省长沙市警察局局长,少将军衔。

  1924年12月,文重孚考入黄埔军校第3期步科学习;先接受三个月入伍生训练,经过考试合格后转为军校正式学员。

  1925年,在校期间,文重孚随部参加第二次东征作战。

  1926年1月,军校毕业后,文重孚留校,任广州黄埔军官学校教导第2团第2营排长,入伍生总队区队长。7月,文重孚随部参加北伐战争。

  1928年1月,文重孚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副官,中央宪兵第1团第2营营长。

  1931年春,文重孚奉派赴日本留学,入日本警察宪兵学校学习一年有余。

  1932年,文重孚回国后,加入中华复兴社,历任中央警官学校总务处科长,警察训练大队大队长,浙江省警察学校副教育长,中央宪兵第5团少将团长等职。

  1935年10月,文重孚任上海龙华警备司令部副司令官,后任财政部税警总团第5团少将团长。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文重孚率部参加淞沪会战和南京保卫战。

  1938年3月,经由戴笠向湖南省主席张治中推荐,文重孚转任湖南省会警察局局长。11月13日,因“长沙大火案”被捕入狱,被军事法庭判处死刑。12月18日,与长沙警备司令部司令酆悌(黄埔1期,被处决的“天子门生”——黄埔1期(之九))、警备第2团团长徐昆等一同被执行枪决,年36岁。

  在讲述黄埔1期酆悌的生平时,我已经讲过所谓“长沙大火”的事故了,这里不妨再简述如下:

  抗战中,最先提出“焦土抗战”战略思想的人,其实是桂系的李宗仁。他曾发表《焦土抗战论》,正式提出这一抗日主张,随后又发表了一系列文章,明确提出:“举国一致,痛下决心,不惜流尽最后一滴血,更不惜化全国为焦土,以与侵略者做一殊死之抗战。”

  当时,国民政府为避免军事物资沦落日军之手,而明确规定了焦土抗战的战略思想,即:敌军进入城郊30华里以内时,实施焦土政策,以为积极防御。

  1938年10月,江西九江陷落,由于事先未能贯彻焦土政策,以至于在城市失陷以后,大批物资落入日军之手。1938年10月25日,武汉沦陷,武汉的机关、工厂,以及大批难民和伤兵涌入长沙,使长沙市原本的30多万的人口迅速增至50多万;加上以前长沙作为上海、南京等会战的后方,已经积累了许多战略储备。然而,长沙有限的铁路、公路和水路交通根本难以承载如此大量的人口和物资的转运,加上武汉陷落以后,全国抵抗日本侵略的情绪十分消极。为了增强国人对于焦土抗战的理解,国民政府痛下决心,在日本人进攻长沙之前,进行焦土政策。我再强调一遍:所谓焦土政策,就是在撤军之前,将所有有用的物资都予以焚毁,使日军得不到充分的补给。

(张治中)

  当时的湖南省政府主席是张治中。1938年11月11日上午9时,蒋介石的密令到达湖南省主席张治中手中:“长沙如失陷,务将全城焚毁,望事前妥密准备,勿误!”旋即,张治中又接到委员长侍从室副主任林蔚的电话,内容是:“对长沙要用焦土政策。”

  在接到蒋介石的命令以后,张治中当即召来警备司令酆悌和省保安处长许权,两人于11日下午4时就拿出了一份“焚城计划”。该计划共13条,明确要求:“弃守前,需将长沙市的公私建筑和一切不准备运走的物质全部焚毁,不资敌用”……“派省会警备司令部警备第二团和长沙市社训总队负责执行”……“于(1938年)11月13日凌晨两点以前”……“进入准备位置”。另外,计划还对焚城的全过程,如引火材料的发放和控制、起火的命令、信号、秩序、纪律等作了具体规定。放第一把火的地点选定在天心阁,这是长沙城中地理位置最高的地方,天心阁火起,则全城纵火。

  张治中批示:“限明晨(13日)4点准备完毕,我来检阅。”

  张治中还和酆悌、许权一起研究组建了“破坏长沙指挥部”,决定由酆悌负总责,警备第2团团长徐昆任总指挥、市社训总队副总队长王伟能和保安处长许权任副总指挥。

  1938年11月13日凌晨2时许,长沙南门口外的伤兵医院突然起火,许权得到士兵的报告后,他电询前线的关麟征将军,得知前方无战事,且南门不是举火发信号的地点,所以许权判断这是意外失火。

  于是,许权打电话找警察局局长文重孚,要求救火。文局长的答复是:警察都撤离了,消防队员也撤离了。另外,因早前为了实行焦土政策,所有消防车水箱里的水都换成了汽油,准备火上浇油呢。意外的火灾发生不到一刻钟,南门附近又有三处起火,不知真相的城内警备司令部见城外起火,以为是纵火信号,纷纷将点燃的火把投向事先准备好的油桶或居民的房屋。不多久,天心阁也火光四射,全城陷入一片火海之中。

  眼看大火已无法扑救,湖南省政府只能宣布弃城。最终长沙大火烧了五天五夜,才自行熄灭。而作为最高行政长官的湖南省政府主席张治中自然也要装模作样一番,他当面向蒋介石请求处分,蒋介石以“用人失察,防范疏忽”为名,给予他“革职留任,责成善后,以观后效”的处分。难怪当时社会上会流传这样一副对联:

  上联“治绩如何,两大政策一把火”;

  下联“中心安在,三个人头万古冤”。

  横批:“张惶失措”。

  三联首字正好组成“张治中”三个字。

  如此看来,如果说在长沙大火中烤熟的酆悌是张主席的替罪羊,那“破坏长沙指挥部”总指挥徐昆就是个“替罪小羊”,而文重孚简直就是“千古奇冤”了,他只不过是奉命行事,把所有的消防车里的水都换成了汽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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