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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大火·综合回忆〗长沙大火真实祥记——火变后的处置
来源:《长沙大火》   2019-10-24 17:19:52

  蒋(介石)在南岳闻讯,11月14日亲临长沙视察。我报告了当夜实在的经过以后,坦然承认自己的过失,请求严予处分,以为失职者戒。

  蒋当时并没有答复我的请求。他在长沙留驻了几目,把事变查明,处理办法决定以后,行前,召集了当时留在长沙的几位同志,就本案作了一番剀切的训示。我记得他曾这样说:

  就这一次事件的根本成因研究,可以说不属于那一个个人的错误,而可以说是我们整个团体的错误。这一种错误的造成,不能不认为是我们的失败。我们以后怎样使用干部,怎样训练干部,怎样沉着应变,从这一事件上都可以得着明确的教训。

  现在处置的办法已经决定,目前最要紧的事是赶筹善后,收拾人心。文白还应该继续负责,表现革命军人服从命令完成责任的精神。至于处分问题,当待中央核议。

  在蒋要离开长沙我送他上车时,我向他报告:“我知道自己应负的责任。委员长虽然宽恕我,但是我的内心沉重的负担并没有减轻。不论中央决定的处分是怎样,除了完成善后责任以外,我当知所以自处。希望委员长将来给我一个退思补过的机会。”

  蒋在长沙的几天中,举行了军事会审。长沙警备司令酆悌、保安团长徐昆、省会警察局长文重孚3人,依照军法会审的裁定,被处死刑。

  酆悌原是不应死的,应死的或者是省会警备司令这一个职务,就是死于“直接责任”这4个字。对于他的责任与处分问题,我曾经两次申述我的意见,求为减轻。但是我的请求没有能变更森严的裁定。大错铸成,力余死矣!

  不久,我接受了革职留任的处分。中央的决定,显然不是在保全我的禄位,而是要我经历更艰难的地位,体验更苦痛的生涯。倘若那时便容许我走开,在责任上虽然讲不过去,但在精神上是稍可轻松的。可是我知道,一个破砖残瓦败壁颓垣的局面谁来收拾呢?在当时的情况下,我没有办法不以忍辱负重的精神,恪遵处分,赶筹善后,尽我未尽而应尽的责任。我平常做事是提得起放得下的,而那时是提不起又放不下,这真是太大的惩罚了!(张治中)


作者张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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