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1958年12月号的《人民文学》上看到郭沫若先生写的《洪波曲》(抗日战争回忆录),其中第十五章关于长沙大火的描述。有些地方是歪曲事实,我不能缄默。我当初想把这问题报告周总理,但又想不大好,就决定直接写信给郭沫若先生。郭老收到我的第一次去信,复信表示在印单行本时愿把我的信作为附录。后来我第二次去信,郭老复信说:“蒙你进一步指出了我的一些错误,谨向你表示感谢。”不久,他和我见面时还握着我的手说:“真对不起,请恕罪!”这样,事情也就过去了。然而,此事使我深感不安,据我事后从党的负责同志口中得知,事情还是不知怎地让周总理知道了,郭老因此受到批评。郭老和我是老相识了。从大革命起就同在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里共事,当时我是总司令部的副官处处长,郭老则在政治部中负一部分责任。抗日战争中,又同在军委政治部中共事。这次为了历史的一点误会,竟使他受到党内批评,我是深深感到不安的。
本以后,《洪波曲》在天津出版,内容删改了不少,措词语气也有了变动,但是在日本出版的日文版还是沿用《人民文学》的稿子,这就使事情以讹传讹地传到国外去了。
现在,我把双方的来往信件写在下面,作为历史资料的补充说明吧。
(一)1959年元月7日我给郭沫若先生的第一次去信。
沫若先生:
您已入党,在您是再度做了光荣的共产党员,我首先向您表示诚挚的祝贺。
最近,我从《人民文学》1958年12月号看到您写的《洪波曲》(抗日战争回忆录),其中第十五章关于长沙大火的描述说:
“放火烧长沙,是张治中、潘公展这一竿子人的大功德。他们是想建立一次奇勋,摹仿库图索夫的火烧莫斯科,来它一个火烧长沙市。”
又说:
他完全是贪图功名,按照着预定计划行事、他把陈诚蒙着了,12日的当晚甚至扣留了陈诚的交通车。他把周公蒙着了,竟几乎使周公葬身火窟。他满以为敌人在进军,这样他便可以一人居功而名标青史,结果是一将功未成而万骨枯!”
您这种描述是与当时事实完全不符合的。不知您真是不知实情而出诸推测还是对人对事别有成见呢?
长沙大火的真实情况是这样的:
1938年11月12日上午9时许,我接到蒋介石的文侍参电“限一小时到,长沙张主席。密。长沙如失陷,务将全城焚毁,望事前妥密准备,勿误!中正文侍参。”
同时还接到当时的侍从室副主任林蔚的长途电话:“我们对长沙要用焦土政策。”当时我的心情是非常激动不安的。一年来的工作使我对湖南人民产生了深厚的感情,我怎忍使长沙市人民的生命财产付之一炬?所以思潮起伏,矛盾苦闷,达到极点。但是不执行是不行的。蒋(介石)当时是最高统帅,我是省主席,理应服从命令。同时,当时正是武汉撤退不久,外间正流传一种焦土抗战的宣传,许多人都认为武汉没有实行焦土抗战,徒然资敌,议论纷纷。您当时主管宣传,对这种情形是必然知道的吧?所以我只好照办,就将电令交给长沙警备司令酆悌执行。
在下午4时酆悌来见,提出焚城准备纲要,我看了曾对他说,这个计划最好备而不用。还特别指示:在敌人逼近长沙时,须先发警报——紧急警报,待人民离开市区方得开始行动。
我经过一整天活动,疲倦已极,在13日上午2时就寝。不久,副官来唤醒我,报告城内起火。我披衣起看,已起火多处,各处电话都打不通。
这件事本来是有计划有组织来进行的、当然唯恐烧之不彻底,并没有预料到烧早了烧快了,这是当时的疏忽。而火所以烧早烧快,又与下列事实有关;就是警察擅自撤岗,文重孚局长擅离职守,市内谣言蜂起,甚至说敌人已逼近长沙只有几里地了;其次是执行放火的警备第二团官兵沉不住气,没有等到放警报就开始行动了。
这件事是完全出我意料之外的。
大火后,负执行责任的人酆悌、徐昆、文重孚3人都被枪毙。您说:“3个人死的时候都喊冤枉,大骂张文伯(是白不是伯)。”我不知道您是从哪里听来的?决没有此事。相反的,他们是服罪而死的,是在蒋介石亲来长沙领导下的临时军事法庭判决的。当然,我对他们之死,在道义上负一定的责任,因为他们是我的部下,最少要负当时思虑不周、监督不严的责任。所以我对他们的服刑也感到极其痛苦。我也曾自请处分,后来由重庆(政府)明今革职留任。
您说:“他把陈诚蒙着了,12日的当晚甚至扣留了陈诚的交通车。”又说陈诚是“主张枪毙张文伯的一个人。”这也是与事实不符的。不仅他和我住在一处,焦土的事早和他商量过,火起时,我根本还在睡梦之中,谈不到蒙着他;同时,您想一个手无寸铁的文官能够和敢于扣留战区司令长官的交通车吗?至于说陈诚主张枪毙我更没其事。为了没有把蒋的电令及时告诉他,他是和我争吵过。蒋14日到长沙召集我和陈诚,另有二三人谈话,还安慰我一番。因为蒋已看到我写的《长沙市火变——日记》,知道我的心情是沉重的。
您说:“他把周公蒙着了,竟几乎使周公葬身火窟。”更与事实不符。12日晚上我还和恩来先生通过电话,请他在13日中午吃饭谈话。大火后我发表告长沙民众书,恩来先生还字斟句酌地为我修改了许多地方。我绝没有欺骗过朋友,更没有存心陷害过朋友。
您说:“事后有人做了一副对联和匾额来讥讽我。匾额是‘张惶失措’,对联是‘治湘有方,五大政策一把火;中心何忍,三个人头十万元’,流传得很广”。当然,这副匾额和对联您是听来的,不足奇怪。其实,这副匾额和对联也没有什么,问题是来源如何?是什么一种人做的?怎么可以轻率引用加以渲染呢?
在湖南这一段时期我做了些什么工作呢?首先是拟订了施政纲领提倡社会改革运动,发动全省中学生下乡,先后训练了4千多高中生和4万多知识青年去代替原有的县长、佐治和乡保长,从事组训民众工作,主要是组织各地的“民众抗日自卫团”,同时还组织了抗日的统一委员会,被人看作是有中共党员参加的组织。这些情况,当时的一名记者范长江先生在报上有过报道,有目共见,可以查对。在决定放弃长沙的时候,我还向叶剑英先生提议,聘请他当省府的高级顾问,领导打游击战,他答应了。我预备和他同到宝庆领导全省的群众游击战。当时中共派驻湖南的代表是徐特老,我和他合作得很妤,凡是遇到两党有关的问题就商量解决,解决得很顺利。徐特老解放后在北京还常和我谈起过去推诚合作的情况。他现在北京,您还可以去问他。当时我还建议蒋介石一定要坚持国共合作,准许中共公开活动,电报原文具在。您试想,在当时充满地主、官僚、豪绅势力下的湖南,我要进行社会改革,要重用学生青年,要和中共合作,能不招致他们反对吗?象这副匾额和对联不是代表地主、官僚、豪绅的知识分子写的吗?您还记得湖南有叶德辉其人吗?他不是对中共领导的农民运动写过极其恶毒的对联吗?这一类人写的东西是不是要稍加分析之后再来引用为是呢?
我虽然就这件事做了实况的说明,但是我到今天还不能不说,这是我毕生内疚、耿耿于心的一件事,任何人说我应负一定的责任,我绝不推委,但是您说我是“想建立一次奇勋”、“贪图功名”、“人居功而名标青史”,我实在接受不了。
您在第十四章《长沙种种》一节中又说:“首先,这儿不是可以做工作的环境。在省政府主席张治中之下,潘公展在做着秘书长那党老爷和官老爷们一向就把群众封锁着,他们有他们的一套,不允许你外来人过问。”您说我有一套,倒是事实。我那一套就是上面说的组训民众,整顿基层,进行社会改革,特别是组训民众抗日自卫队,这没有什么不对吧?你们是暂时过境的,您也并没有向我提过要做工作的意见,我也不可能把你们留下来。我在湖南是确实想把工作搞好的,从早到晚紧张地工作,还多次到各县检查监督工作,经常到乡村访问,和群众保持接触,并没有把群众封锁。当然我这一套远不能和今天的群众路线相比,我当时还没有这样高的工作水平。
您说;“11日的清早,张治中本来答应我们可拨6辆卡车备用,然而一直等到半夜,完全成了画饼。”这件事究竟谁来和我说的?省府本身根本就没有6辆卡车,我怎么敢答应?我生平比较重然诺,即使我说过设法试试看而没有办到的话,也会有个交代,这不是说我失信吧?
您在第十六章《桂林种种》一节内还说:“这报纸(按指《救亡日报》)是在两年之后,张治中做政治部长时代,由何浩若亲自跑到桂林来勒令停刊的。”这件事我根本不知道,我更不会指使何浩若来勒令《救亡日报》停刊;当然,我也不能排除他们瞒着我或假借我的名义来干这种事的可能性。
说到这里,我想提醒您两点:
第一、您是一位负盛名的、有权威的大作家、大诗人、历史学家,您于1958年5月9日在《洪波曲》写的前记中说:“就请读者把这看成为历史资料吧”。既是“抗日战争回忆录”,又是“历史资料”,如果您对一个人一件事的描写不够真实,对作品的价值有没有影响呢?
第二、您现在是中共党员,而我是民主人士。解放后我们共事10年之久了,您的大作虽写于1948年,而在1958年5月您“把旧稿整理一遍”,再次发表,把我描写成这样的一个人,试想,站在党员对党外人士的立场、同事10年的立场来说,这不大合适吧?
在这里,我想介绍您温习毛主席《论联合政府》中所说的一段话:“……国民党是一个复杂的政党。它虽被这个代表大地主、大银行家、大买办阶层的反动集团所统治,所领导,却并不整个儿等于这个反动集团。它有一部分领袖人物不属于这个集团,而且被这个集团所打击排斥或轻视。它有不少的干部、党员群众和三民主义青年团的团员群众并不满意这个集团的领导,而且有些甚至是反对它的领导的。在被这个反动集团所统制的国民党的军队、国民党的政府机关、国民党的经济机关和国民党的文化机关中,都存在着这种情形。在这些军队和机关里,包藏着不少的民主分子。这个反动集团,其中又分为几派,互相斗争,并不是一个严密的统一体。把国民党看成清一色的反动派,无疑是很不适当的。”
我在国民党反动集团中,究竟应该是个怎样的人,历史自有定评,人民会作出结论,我不敢自封。但在您的笔下,我却成了这个反动集团的“贪图功名”的“党老爷”、“官老爷”,也不大合适吧?
至于您是不是应该在《人民文学》上作一个更正,又如印单行本时是不是应该删改,这就请您善意斟酌吧。
郭老!希望您原谅我,消除过去的误会,让我们和好如初吧!
敬礼!
张治中
元月7日
(二)元月10日郭沫若先生给我的第一次复信
文白先生:
您的长信收到。《洪波曲》中有得罪处,很抱歉。请您注意里面的一句话:“他们的计划是得到了那位当局的批准的”,那就是说主要该由蒋介石负责,而您们是执行命令罢了。谢谢您把当时蒋的指令告诉了我,证明我的猜测没有错。您不幸是在蒋下边和潘公展共事。我说“放火烧长沙是张治中、潘公展这一竿子人的大功德,他们想建立一次奇勋……”并不是专指您一个人。
您提到您解散文工会事,很有历史意义,但我相信事情不那么简单。我去年在北戴河曾对您说过,希望您写些回忆录之类的东西,我现在也向您建议,希望大胆地写出,对于搞历史的人是有帮助的。
《洪波曲》准备出单行本,也将收入《沫若文集》,我想把態的长信作为附录,想来可以得到您的同意。请您赐复。
我是毫无芥蒂的,以往的历史并不是您我之间个人的问题。同样我也希望您原谅。
敬礼!
郭沫若
1959年1月10日
(三)元月12日我再给郭沫若先生的第二次信
沫若先生:
您的1月10日复信收到了。
首先,谢谢您说“《洪波曲》中有得罪处,很抱歉。”实不敢当了。
但我对您信所说,其中还有提出商榷的地方。
第一、您特别强调“他们的计划是得到了那位当局的批准的”那句话,并且加以解释,说是“主要该由蒋介石负责,而您们是执行命令罢了。谢谢您把当时蒋的指令告诉了我,证明我的猜测没有错”。现在,我想和您说:您的猜测还是错了。为什么?因为如果是我拟的计划而蒋加以批准,这就变成我主动而蒋被动了。而事实上是蒋主动而我被动的,这显然有实质上的差别。因为我根本没有什么“计划”由蒋“批准”的,您那样解释逻辑上似乎是说不过去。
第二、您说:“您不幸的是在蒋下边和潘公展共事”又说:“放火烧长沙是张治中、潘公展这一竿子人的大功德,他们想建立一次奇勋……并不是专指您一个人。”我也想告诉您:这点也与事实不符。当时潘公展到职才一个月,他在大火前一天就和各厅厅长、省府人员撤往沅陵了,此事他根本不知道。
您的大作《洪波曲》将印单行本,并收入《沫若文集》,想把我给您的长信作为附录,我当然同意。
您说:“我是毫无芥蒂的,以往的历史并不是您我之间个人的问题。同时我也希望您原谅。”这太好了,这是您的雅量,我应对您表示崇高的敬意。
敬礼!
张治中
元月14日
(四)元月18日郭沫若先生给我的第二次复信
文白先生:
我11日曾往上海一行,今晚回京。读到了您14日的复信,我非常高兴。承您同意把您的长信作为附录,并蒙您进一步指出我一些错误,谨向您表示感谢。您的信实在是宝贵的史料。
专复顺致
敬礼!
郭沫若
1959年1月18日
(原载《长沙文史资料》第2辑)
作者张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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