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日本帝国主义侵占武汉后,即沿铁路向南进犯。11日占岳阳此时,长沙一片混乱,市民惶恐非常,纷纷向四处逃难,所有交通工具已抢雇一空。十字街头也正在挖掩体,堆置沙包,准备巷战。12日上午,省政府接到蒋介石的一份急电,大意是:万一长沙不守,可彻底破坏,以免资敌。省府接到电报后,立即召集省保安处处长徐权、省会警备司令酆悌等人开会,商讨具体执行办法。锋芒毕露的酆悌,做什么事都喜欢跑在别人前面,自然希望全权担负这个任务。同时,省保安处是个行政机构,不可能担任这项具体任务。所以,在各方无异议的情况下,省府决定将放火的任务交给了酆悌。
悌接受这个任务后,就和司令部参谋处长许权、警察局长文重孚、保安第二团团长徐昆,进一步研究放火具体方案。当时,他们研究的主要问题大致是:
一、根据日寇向南推进的速度、蒋介石的电文和市面的混乱情况来看,长沙危在旦夕,破坏长沙的准备工作,应立即进行,要妥善周密,听候命令,随时能执行;
二、纵火时间必须适当,不能过早过晚;
三、纵火以前,必须告知市民离开,并尽量将可能携带的财物带走,使人民生命财产尽量减少损失。
对第三个问题,颇费踌躇。因为破坏长沙是个秘密任务,不能对外公开,故对劝导市民疏散一事,不能公布真实原因,只能笼统地说避免日军之蹂躏。可是,消息不胫而走。就在这一天,外边就盛传要火烧长沙。市民也因此而自动疏散。
酆悌对上述问题,经过慎重思考后,又做出决定:
1、派文重孚指挥警察了解市民疏散情形,指挥市民疏散,对那些不愿离开长沙者,劝其离开;
2、派徐昆为纵火指挥官,指挥其保安二团部队,组成东南西北等4个纵火大队,分别布署于各区,并准备煤油汽油等各类放火器材,各纵火大队也确定负责人;
3、纵火时间,须听警备司令部命令,警备部参谋处必须密切与省保安处的联系,及时掌握前线战事动态,保安处应随即将前线情况告知参谋处。
酆悌做出上述决定后,向省府作了汇报,得到了省府的同意。徐昆受任放火指挥官后,即与分区的放火队负责人研究放火各项具体事宜,并规定“各放火队见到天心阁起火时,而同时放火。”12日午夜稍过,徐昆检查各项放火准备工作完毕,当时向警备司令部报告并询问战况。此时,警备司令部参谋处人员或入睡或外出,无人接电话。于是徐昆直接打电话给酆悌,亦无人接电话。酆悌平时架子大,规定在睡觉时概不接电话。两处都无人接电话,徐昆焦急,遂直接摇电话给保安处,询问:“日军已进至何处?”保安处人员答谓“日军已进至新墙河。”由于电话电路复杂,语言不清晰在人声杂乱间,徐昆竟误为“日军已进至新河”。并主观揣测酆悌及其参谋人员已逃,遂不再向司令部请示,匆忙下令放火。
鄂悌见火起,急忙出逃。至易家湾车站时,即下车借用车站电话探听长沙方面的消息。结果,得知前线日军只达汨罗以北,张治中主席和陈诚仍在长沙。他知事情不妙,又急急折回长沙。此时,大火越烧越烈,全城一片火海。延烧至14日,全城已成废墟。
日军飞机在长沙上空侦察,得知长沙的情况后,便停止进攻,前线趋于沉寂,整个形势亦告稳定。这场大火不仅没有害到日本人,反害了自己,人民遭灾。这当然引起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陈诚和一些有代表性的湘籍土绅,群起向蒋介石拍电报,要求惩办纵火责任者。陈诚给蒋介石的电报大意是:此次大火非由于军事失利,系地方长官惑于谣言,铸成大错,影响民心士气甚巨……纵火负责人应予严惩。蒋介石接到电报后,即从衡阳赶来长沙,亲自处理大火案件。蒋在抵达长沙后,住在蓉园。随即将酆悌、徐昆、文重孚拘押在俞济时的司令部(俞已接任警备司令),并组织军法会审徐权怕牵连,潜逃。
在蒋来长沙前,湖南地方当局知事态严重。为减轻领导人的责任,曾公开宣称:此次大火原因系军警误传流言,人民激于义愤所造成,现正办理善后,以减少灾民的痛苦……希图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酆悌还想把街道打扫一下,以便在蒋介石来时,街道好看点。可是全城都是瓦砾破砖,街道都分不清,扫不胜扫。结果仅在南门口、坡子街扫了一小段,蒋介石就来了。蒋到后,酆悌即被扣。
蒋介石
会审法庭设在蓉园内。酆、徐、文3人的供词均未提及“军警误信流言、人民激于义愤”之类的话。文、徐的供词都说“奉命行事”。酆的供词除承认自己失职,使部下糊里糊涂放起火来外,表示惭愧。以钱大钧为首的审判官,因酆是蒋心爱的学生,也想从轻判罪,所拟判决是:酆处20年徒刑,文处10年徒刑,徐处5年徒刑。为什么文比徐处分得重呢?因文也参与了放火行动。原来长沙的房屋有许多建有“封火墙”,可防大火延烧;文重孚曾令消防警用救火龙头喷油,使火越过“封火墙”延烧。文还擅自撤岗,治安无人维持。
蒋介石亲上天心阁了望,见长沙实在烧得太惨,同时舆论压力太大。周恩来也到达长沙,闻亦主张严惩祸首,以平民愤。蒋觉得不杀人是不行的,于是在判决书上,将三个人改批为死刑。
(作者知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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