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上无片瓦,下无寸地,靠砍柴和打短工谋生。1951年2月打破夏茂地区妇女不下田的旧习惯,带领邓美娣、邓素兰等6名妇女成立全县第一个妇女互助组。同年春,互助组规模扩大,当年粮食增产10242斤,比上一年增长二成半。互助组获得县人民政府奖励的水牛1头,儒元乡(相当于1985年的村)被评为全县妇女工作模范乡,周菊珍被评为区、县劳动模范。1952年,周菊珍互助组再创增产三成的好成绩,周被评为福建省农业劳动模范,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53年春,周菊珍、林宇程两个互助组合并,创办全县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周任社长。初级社连年增产。1955年12月,转为全县第一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周仍任社长,同年被选为中共沙县委员会候补委员。1956年,周菊珍高级社粮食亩产达488斤,创夏茂地区最高记录。周历任儒元乡乡长、党支书和夏茂公社副社长等职。1951年起,被选为各届县、省各界人民代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57年11月被选为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代表,1959年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1962年因非法出售集体粮票并将所得部分收入私分,被撤销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文化大革命"中被批斗并遭殴打致伤,1967年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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