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坚真(1907年1月14日-1992年3月30日),女,原名李见珍,广东丰顺人,1926年参加革命,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被誉为“客家女杰”。

李坚真是中国妇女运动的先驱,32位参加长征的中央红军女战士之一,中央苏区第一位女县委书记,中共中央第一任妇女部长。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共广东省粤中区(今佛山市)党委书记、第一书记,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兼省纪委书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是中共第八届、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在中共十二大上被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著有《李坚真回忆录》。
1992年3月30日,李坚真因病在广州逝世,享年85岁。
李坚真1907年1月14日出生于广东省丰顺县小胜镇大南东叶畲村一贫苦农家。
1926年,李坚真接受工农革命的宣传教育,在彭湃的指引下走上革命道路 ,积极参加农民运动,被选为第四区农民协会委员;
192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李坚真曾任丰顺县革命委员会副委员长,饶和埔中心县委妇委书记。
1930年起历任中共闽粤赣特委委员、妇女部长,中共长汀县委书记,中共连城县工委书记,中共福建省委常委、妇女部部长,中共苏区中央局妇女部长。
1934年参加长征。在陕北期间,李坚真先后担任中共陕北省委组织部长、妇女部长,中共中央妇女部长,中共陕甘宁边区委员会执行委员。
抗战时期,李坚真历任陕甘宁边区各界妇女联合会筹备委员会主任,中共中央东南分局妇委书记、妇女部长,苏南行政委员会委员、中共苏南区党委组织部长兼党校主任,溧水、广德县县委书记等职。
解放战争时期,李坚真历任中共华中分局民运部副部长,华东局妇委书记,山东分局妇委书记。
1949年,她率华东妇女代表团,出席第一届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并当选为全国妇联执行委员。同年,出席第一届全国政治协商会议。
新中国成立后,李坚真历任山东省妇联主任,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妇委书记,广东省土改委员会副主任,中共粤中区党委第二书记、第一书记,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监委副书记、省委书记处书记兼监委书记,中共中央监委委员。
“文革”中被停止工作,1973年恢复工作,任广东省革委会副主任。
1977年后,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省委纪检委书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1979年,时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兼省纪委书记、年逾七旬的李坚真在广东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当选为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1982年9月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是中共第八、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共第八届、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第一至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
1992年3月30日,李坚真因病在广州逝世,享年8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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