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 繁體版 正在载入当前时间...
首页 > 战线战役 > 妇女抗战 > 内容正文

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同志的夫人
来源:百度百科   2025-10-14 17:10:27

  吴仲廉(1908年12月6日—1967年1月19日),女,原名统莲,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城关镇人。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同志的夫人。曾任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监委副书记、省委妇委书记、省政法委员会副主任、党委书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中共七大正式代表,中共八大代表,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致死。1978年平反昭雪。

  吴仲廉,女,原名统莲,宜章县城关镇人,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12月6日生。在衡阳省立第三女子师范学校读书时,即从事进步学生运动。192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马日事变”后,回到宜章县,任中共骑石特支组织委员。翌年1月,参加湘南起义。后跟随朱德、陈毅起义部队上井冈山。以后又随部向赣南、闽西进军。参加中央苏区历次反“围剿”和长征。在此期间,先后任红四军前委组织干事、红军总司令部直辖女子义勇队指导员(康克清任队长)、红三军政治部秘书、总支书记、红军学校和医院政治委员、福建军区政治部副科长,红九军政治部敌工部副部长等职。1936年(民国二十五年)11月,西路军在甘肃河西走廊遭敌围困,她在突围中被俘,次年国共合作抗日后出狱。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先后任八路军山东纵队政治部主任、第一纵队政治部秘书长、辽东分局妇委书记、安东省委委员、妇委书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共浙江省委委员、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监委副书记、省委妇委书记、省政法委员会副主任、省政法党组书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委政法领导小组组长。她在审查死刑案件时特别慎重,派工作组核实案情,曾否定一批死刑案件,被誉为“女包公”。先后当选为中共第七次、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敢于同林彪、江青一伙进行斗争,遭到残酷迫害,于1967年1月19日含冤逝世。

Copyright ©2014-2023 krzzj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8022032号 湘公网安备43010402000821号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31-85531328 19198230121(微信同号)

纠错电话:18182129125 15116420702

QQ:265216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