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慧清(1909年12月8日—1983年4月8日),广东番禺人。邓发同志夫人。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广东省人民委员会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广东政法党委书记、广东省总工会副主席。

1983年4月8日逝世。终年74岁。
1909年12月8日,陈慧清出生于香港一个普通工人家庭。因家境贫寒,陈慧清八九岁时便开始接一些手工活,如做绣花鞋、缝衣服、纺纱等以补贴家用。14岁到广州织造厂当女工。参加过省港大罢工,被选为省港织造总工会常委。
1924年,陈慧清进入织造厂当童工,每天劳动十二小时,仅得白银二毫,聊以糊口。
1926年6月。为抗议英国在上海制造的“五卅惨案”暴行,陈慧清的父母参加了省港大罢工,随后带着陈慧清和罢工工人一起返回广州。同年9月,陈慧清加入织造工会,并由林丽芳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7年,陈慧清被派回香港从事工运,旋又调回广州任省委秘密交通员,在广州做党的秘密交通工作。同年12月11日参加广州起义。起义失败后,因机关已被敌人发觉,陈偕父母秘密回香港,在南华织造厂继续进行革命工作。
1929年春,陈慧清被派往广西搞妇运工作。同年秋,受南宁特委之托返港向省委汇报工作情况,旋又留港任省委秘密交通员,并与邓发结婚。
1930年,到中央苏区工作,任闽赣省妇委书记,后调至国家政治保卫局,任党总支书记、邮政检查员。
1931年至1934年,随邓发到江西中央苏区国家政治保安局,任党总支书记及邮政检查员。在这几年间,国民党反动派对中央苏区进行了五次大“围剿”,在反“围剿”中,陈慧清和部队一起,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
1934年10月,陈随工农红军长征。1935年入云南,组织派她随陈云经香港前往苏联,因怀孕数月,且在途中患病,陈慧清不得不折回部队,继续随红军长征。陈在长征途中,前后为时两年,途经11省,历尽艰难险阻,克服重重困难,一直跟随主力红军于1936年10月胜利到达陕北
1936年,陈在延安先后任中央粮食部仓库主任和中央粮食部调剂局主任,后曾学习无线电,并被派往新疆八路军办事处工作。在新疆期间,陈曾赴苏联半年。1941年10月回延安。
1946年4月8日,邓发因飞机失事遇难,年仅40岁。陈慧清强忍悲痛,奔赴土改第一线,为土改的胜利和巩固地方政权而积极工作。
1948年,调回中央任直属机关干校文化学校党总支书记。
新中国成立后,陈慧清于1951年回广东,任省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
1954年,调任广东省政法党委书记。1956年,任省民政厅副厅长,1960年,任省总工会副秘书长,翌年任省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广东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四届政协常委会委员。
1965年退休(后改离休)。
1983年4月7日,因心肌梗塞病逝,享年7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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