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期档案:日本人的山东开发计划
年份:1947年
馆藏:山东省档案馆
这是1947年由山东新报社出版的《日本人的山东开发计划》,作者松崎雄二郎是日军侵华时期制定“山东产业开发计划”的参与者之一。
该书记录的计划内容,涉及工、矿、农、交通等诸多行业,是日本对山东实施经济侵略的直接证据。
1937年9月30日,日军入侵山东后,为实现“以战养战”的目的,制定了一系列经济侵略计划,在山东大肆进行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经济劫掠。
山东省的重要性,就在它的广大地域,在地理上具有适宜的条件,富有煤、铁及其它种种地下资源,还有农业畜产也很旺盛,并且这些资源和特产物运往海港极其便利,只需使用较少的经费资财,即可对于现局给予很大的寄与了。
——《日本人的山东开发计划》
日本侵略者首先将目光投向了山东丰富的煤、铁、黄金、棉、盐等重要战略资源。
1938年1月,日军进占淄博矿区;同月,侵占宁阳禹村和华丰两矿;3月,侵占枣庄矿区,接管中兴煤矿。很快,山东较大的煤矿企业均被日军占领。

在枣庄矿区的日军
对于沦陷区的煤、铁、盐、电力、采金等重要产业,以及棉花、纺织、面粉等民生工业,日本均实行统制,甚至军事管理。
铁路、港口、公路等交通运输系统也被日军军管,胶济铁路和青岛港成为“开发”的重点。
同时,设立日伪银行,实施财政、金融统制。

日本在中国发行的“支那事变国库债券”
在农村,向沦陷区农民“征发”军粮,并圈占农田、掳掠劳工。
竭泽而渔的掠夺方式,致使大量中国民族工业倒闭、商业凋零、土地荒芜。日本被迫将部分行业由军管改为“中日合办”。
所谓合办,实际上与军管无异,董事会是有名无实的组织,日商不仅在董事会的人数上占多数,而且在合办合同上规定,经营管理权归日方常务董事兼厂长负责。
——苗兰亭(时任伪济南市商会会长)《苗氏民族资本的兴起》

1943年日本从青岛港外运山东煤炭数量统计表

日本在中国开办掠夺性的工商企业(青岛的日本纱厂)

日军在运送掠夺的物资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对山东的经济掠夺更变本加厉。1941年,华北开发株式会社制定了“大东亚经济建设15年(1942—1956)计划”,山东被列为重点“开发”对象。
据不完全统计,日本从山东掠夺煤炭3000多万吨,掠夺黄金约16.5吨,白银38.45吨。
仅1942年到1944年,日本在淄博开采铁矿39.3万吨;1941年至1943年,开采铝矿100余万吨。
从青岛港运往日本、朝鲜等地的原盐达3000余万担,约占同期山东原盐产量的70%。
鲁北地区每年产棉约2000万斤,除1/4自用外,大部分被日本榨取。
民族工商企业纷纷破产,土地、劳动力损失严重。
日本对山东的经济侵略,使山东人民蒙受了巨大损失,社会经济濒临瓦解,人民生活极端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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