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宁边区拥军优属与拥政爱民运动,是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在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下,为进一步促进军民团结和军政团结,组织发动全国军民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团结奋斗的一项社会活动,亦称“双拥运动”。“双拥运动”首先从以延安为中心的陕甘宁边区兴起,并迅速辐射到全国各抗日根据地。
中共中央进驻延安以后,对密切军政关系、军民关系尤为重视。在陕甘宁边区制定的三个施政纲领中都有优待抗日军人家属的内容。但一段时间内,由于放松了对边区部队的教育,加之条件艰苦,财政经济困难,在部分部队中存在着忽视拥护政府、爱护人民的观念,对地方党委和政府不够尊重,违反群众纪律,侵犯群众利益。在部分政府人员与群众当中,产生了忽视拥护军队的思想,甚至把维护人民利益与拥护军队对立起来;在优待抗属工作中,存在着“重工属轻抗属”的偏向。这些情况的发生,影响了军民、军政团结。
为解决这些问题,1940年8月5日,八路军总政治部专门发出《关于严整纪律改善军政民关系的训令》。为了进一步改善军民、军政关系,加强军民、军政团结,在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倡导下,从1942年底开始,陕甘宁边区掀起了拥政爱民和拥军优属运动。1942年10月,中共中央西北局决定在1943年春节期间,留守兵团各部队和边区政府同时开展“拥军拥政运动月”活动。1943年1月15日,边区政府发布的《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拥护军队的决定》指出,拥护军队是各级政府与全体人民应有的责任与任务,并检讨了政府在拥军优属工作中的缺点。为此,决定1943年1月25日至2月25日为全边区拥军运动月,并规定每年春节前后,要隆重慰问驻军。同日,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指出拥军运动是边区人民的一件大事,同时也是巩固边区的一个重要步骤。与此同时,八路军留守兵团政治部于1943年1月25日发布《关于拥护政府爱护人民的决定》和《关于拥政爱民运动月的指示》。
陕甘宁边区“双拥运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是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的一项伟大举措,对稳固军政、军民的团结具有伟大的号召力和凝聚力。不仅为各抗日根据地开展拥军优属树立了典范,也为最终夺取抗战胜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创造了重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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