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2月1日的讨汪大会上,毛泽东用“十个没有”概括了延安和陕甘宁边区的社会状况:“一没有贪官污吏;二没有土豪劣绅;三没有赌博;四没有娼妓;五没有小老婆;六没有叫化子;七没有结党营私之徒;八没有萎靡不振之气;九没有人吃磨擦饭;十没有发国难财。”同年,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分别对重庆和延安的政治、经济、社会风气进行考察之后,更是得出了“中国的希望在延安”的结论。从当时边区社会的整体状况来看,社会秩序良好,经济发展,为政清廉,政治民主,可谓之和谐。在外敌入侵、内部动荡的战乱年代,中国共产党构建的陕甘宁边区和谐社会,扭转了国家和人民的命运。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的社会和谐,与我们今天所说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自然是有区别的,它留有当时历史条件的烙印。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的社会和谐是围绕全民族抗战这一中心任务展开的,是在新民主主义理论指导下完善的,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有必要对当时陕甘宁边区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做一个具体的分析。
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为边区社会和谐奠定物质基础
由于边区是中共中央的所在地,因此与边区政权系统同时存在的,还有一个类似于国家政权的系统,这就使边区的非生产人员具有相当的数量。有材料显示,边区每万人要养活536个非生产人员,这在当时是非常困难的。尤其在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以后,陕甘宁边区遭到军事包围和经济封锁,外援几近不存,导致边区出现了严重的财政经济困难,曾经“几乎没有衣穿,没有油吃,没有纸,没有菜,战士没有鞋袜,工作人员在冬天没有被盖”。于是,党中央和毛泽东发出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伟大号召,陕甘宁边区政府发动一切机关、学校和后勤部队开展大生产运动,自己开荒种地,以达到粮食蔬菜的部分自给。同时,边区政府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在农业方面主要通过减租减息解决了土地问题。经过边区军民不懈的努力,边区的社会生产有了极大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改善,这是边区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实基础。
以公平正义为基本原则,维护社会稳定
陕甘宁边区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是各阶层公民权利的平等。首先,边区在政治上恢复了地主、富农、资本家、僧侣等阶层的公民权,以各抗日阶级的联合专政代替了土地革命时期的工农专政。边区各阶层的人民无论其政治态度、精神信仰、经济地位如何,都享有平等的公民权。陕甘宁边区基于公民权利的平等,使边区的公平正义得到了最广泛的社会认同。其次,在民族矛盾成为主要矛盾的情况下,党注意调和农民和地主、工人与资本家的对立关系,维护各抗日阶级的利益,促进了社会各阶级的和谐相处,巩固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农村,将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土地政策转变为农民交租交息,地主减租减息的政策。“一方面保证地主能按法令减租,一方面又保证农民在减租后能按照法定额交租”,这样就同时保障了地主和农民的人权、地权、政权(这里指政治权利)、财权,调节了原本对立的农村阶级关系。
建立社会主体多元化格局下的利益调节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
维护社会和谐需要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团结。党在执政陕甘宁边区时期,注重化解客观存在的社会矛盾,将社会各阶级团结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内,凝聚了中华民族的整体合力。抗日战争时期尽管民族矛盾占主导地位,但阶级矛盾依然存在。不同阶级之间的对立与斗争,归根结底在于政治、经济等利益的冲突与对抗。消除阶级之间的对抗,实现各阶级联合抗战,建立在维护抗战主体力量,即在满足工农大众利益基础上建立不同阶级、阶层需求的利益分配调节机制,是构建边区和谐社会的关键性因素。
对陕甘宁边区和谐社会的思考
如果说党在陕甘宁边区执政时期就有意识地在构建和谐社会,那是牵强和拔高。但是,人们对社会富裕、安定、和谐的向往却古已有之,我国古代“大同社会”的说法就包涵着朦胧的和谐社会的理想。共产党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和延安时期发展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必然把人民群众的诉求和社会理想融入政府的施政方略。顺应民心、尊重民意不仅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政权存在的合法性基础。尽管当时还不可能在理论上对构建和谐社会有清楚的认识,但边区政权始终注意把握经济、政治、文化的协调发展,取得了社会和谐的成就。这些成就用现代和谐社会的标准来衡量,或许还处于初级阶段。尽管如此,陕甘宁边区和谐社会建设的实践仍然为我们党的执政史写下了浓墨重彩的辉煌,值得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时思考和借鉴。
只有把发展生产力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才能真正构建和谐杜会
延安时期,发展生产、保障供给是陕甘宁边区政府执政的工作重点。在国民党和日寇的包围中,政府的工作还不可能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所营造的较长时期的相对和平环境里,边区政府发展生产,壮大经济,改善人民生活的努力是一贯的。当今时代,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国际间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只有坚持发展,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社会提供强大的经济基础和内部环境。
陕甘宁边区实现人民与政府和谐最重要的政治保障是实行“三三制”议会民主的政权形式
陕甘宁边区时期的民主现在看来可能较为初级,但它却接触了民主的根本:普选和竞选。“民主政治,选举第一”是党对民主政治认识上的飞跃;而使社会各阶层都能参政议政的“三三制”议会民主,也是我党执政史上的创新。实践证明,边区的民主选举和议会民主并没有削弱共产党的领导,也没有引发社会动乱,反而这个时期我们的党风、政风、军风、民风却最为人所称道,人民选举和人民监督政权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由此可见,民主是社会矛盾、特别是官员与百姓、政府与人民矛盾的调节器,也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动力机制。没有执政者的民主意识和有效、有序的民主实现形式,社会就不可能和谐。
建设杜会主义和谐杜会必须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党在陕甘宁边区执政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没有通过大规模的、腥风血雨的阶级斗争进行社会改造,同样达到了限制和消灭剥削的最终目的。陕甘宁边区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党在稳固的执政环境中,采用阶级斗争的方式进行社会改革,社会付出的代价太大,改革的成本太高,不是一个最优或次优的选择。陕甘宁边区经过多年的艰苦奋斗,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边区农村阶级结构发生了“两头小、中间大”的变化,最富的和最穷的人都是少数,而前者有约束,后者有保障,这才是最稳定的社会结构。由此可见“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社会理想在陕甘宁边区执政实践中已经初见端倪。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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