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巩固冀鲁豫边区抗日根据地(四十八)
(三)1941年以后,边区政府在大力发展生产的基础上,加强财政建设,使财政工作逐步走上轨道。首先是统一合理负担办法和整理村财政。在边区,以往各块抗日根据地都不同程度地实行了合理负担,但是,负担征收办法极不统一。有的用6级合理负担办法计算征收,有的用原冀鲁豫区与鲁西区颁布的合理负担办法计算征收,有的用75%的田赋地亩数平均计算征收。由于征收办法不统一,所以造成人民负担不平衡,从而影响到救灾、生产和粮秣供应。为统一全区合理负担办法,行署于1942年颁布《合理负担暂行办法草案》,总的原则是:富力大的多负担,富力小的少负担,极贫苦的不负担;负担最高额不超过每人全年收入30%;负担人口以县为单位,应达到全部人口的80%左右。计算负担以地亩为标准,动产部分的收入折合成地亩一并计算。计算负担时,以每人标准地1亩为免征点,以1亩为累进级,以超过免征点起至20亩为累进终止点,共分为20级。县、区、村各级均成立评议委员会,调查评议民户财产,并张榜公布,征求群众意见。最后由县政府统一印发民户合理负担计算表,由民户填写后报县政府批准。
这个办法的推行,使民户的负担更趋合理。1943年6月30日,行署总结各地实行合理负担的经验,经过长时间的研究,正式颁布新的合理负担办法。各级政府组织力量,大张旗鼓地宣传、实施,为边区的财政建设奠定基础。在实施合理负担的基础上,结合开展民主民生运动,对村财政进行整理,经过反贪污,查黑地,实行统筹统支,使村级财政逐步制度化、正规化。整理村财政,有利于保持村干部的廉洁,促进民主建政工作,减轻人民负担。
开展反资敌斗争,扩大抗日捐税征收面,是完成财政计划的重要保证。由于敌人残酷的“扫荡”和“蚕食”,在接敌区出现了部分民众资敌。这种现象,极大地影响抗日根据地的财政收入。1942年5月,边区各地开展反资敌斗争。在敌占区和接敌区,一方面扰乱、破坏敌人的榨取与掠夺计划,减少人民的负担;一方面扩大抗日捐税的征收面。在抗日根据地内,严禁资敌行为,打击资敌最严重者,以杜绝抗日根据地物资外流。为了保证夏秋两季征收计划的完成,各级政府深入群众,进行细致的思想动员,认真执行合理负担政策。在敌占区和接敌区,把征收工作与反资敌、反配给、保护群众利益的斗争联系起来。这样,1943年麦季超额完成征收计划,秋征工作在反“扫荡”斗争中也取得较大成绩。
财政制度的改进和完善,征收工作的进步,改变边区长期以来财政收支入不敷出、前吃后空的情况,初步达到收支基本平衡。
通过生产自救,开展贸易、货币斗争,加强财政工作,到1943年秋,边区党政军民终于战胜灾荒,赢得较好收成,度过抗日战争时期最为艰苦的岁月。自此,边区的财经建设也走上健全发展的道路。
来 源丨《冀鲁豫边区革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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