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抗日民主根据地纪念馆浮雕
○1943年6月1日,淮北苏皖边区行政公署颁布的《淮北苏皖边区土地租佃条例》档案部分材料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艰苦的环境下开辟了安徽境内的淮南、淮北、皖江等根据地。为了发展经济,保障根据地军民的生活需求,根据地通过减租减息,让农民的负担得以减轻,根据地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民众生活状况日益改善,为长期抗战提供了有力的支援和保障。那么淮北抗日根据地是如何减租减息,发展生产的呢?在安徽省档案馆馆藏着一份珍贵档案,它是1943年6月1日,淮北苏皖边区行政公署颁布《淮北苏皖边区土地租佃条例》。翻开档案,让我们可以一探究竟。
实行减租减息保护农民的佃权
说起淮北抗日根据地,就要从抗日战争全面爆发说起。为保家卫国,1937年11月,新四军深入敌后同日军进行英勇的斗争。在长期抗战中坚持和发展起来苏中、苏北、淮南、淮北4块抗日根据地。1941年10月,淮北苏皖边区行政公署正式成立,东至运河,西靠津浦县,南临淮河,北达陇海线,是新四军华中抗日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的战略地位不言而喻。因此,日军多次进行“扫荡”,并在经济上实行严密封锁,使根据地的人民生活困顿。发展生产,打破敌伪的经济封锁,改善人民生活,成为淮北抗日根据地首要解决的问题。
根据毛主席提出的“发展生产,保障供给”的财政经济总方针和“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伟大号召,淮北苏皖边区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开展了大生产运动。那么如何才能发展生产呢?
发展农业生产最主要的就是粮食生产。
提到粮食问题自然离不开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众所周知,当时的各抗日根据地,遵照中国共产党1937年8月22日至25日在陕北洛川冯家村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和后来中共中央一系列指示,普遍开展了减租减息运动。一方面,规定地主实行减租减息。地租一般以二五减租为原则;利息,不超过社会经济借债关系所许可的程度。另一方面,规定农民交租交息,土地所有权和财产所有权仍属于地主。这一政策的实施,调动了广大农民生产和抗战的积极性,同时保障地主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使用权。通过减租减息,调节了根据地内生产关系和阶级关系,团结了各个阶级阶层,大大调动了农民抗日积极性,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增加了粮食产量,改善了人民生活,巩固和发展根据地,为夺取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淮北抗日根据地也不例外。1943年6月1日,淮北苏皖边区行政公署颁布《淮北苏皖边区土地租佃条例》,规定出租人要减租,承租人要交租。翻开安徽省档案馆馆藏的《淮北苏皖边区土地租佃条例》档案,明确记载“根据边区施政纲领改善民生,发展农业生产,合理调整租佃关系之方针特制订本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包租一律减去二成五,同时又估计到可能出现的丰歉不同的情况而确定了“满收满交,半收半交,不收不交”的原则。对于实行减租前农民所有“积欠”一律免交。除正租外,出租人不得索取任何其他无偿劳动。为防止地主的对抗行为,还规定出租人“不得任意收回”出租土地。这就再次给农民的减租要求以法律的保障。但为团结抗日,该条例也规定承租人应该按规定交租,有能力交纳而故意不交者,出租人有“依法请求政府追交之权”。
史料记载,这一年实行减租的地区增至65个区412个乡,减退租额共508916石,得利佃户为42756户。
农民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得到发展
减租减息直接减轻了农民负担,激发了他们的劳动热情,大大提高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使得农业生产得到了发展。这一成果直接体现在耕地面积大大增加。减租减息之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极大的提高,一些无地或少地的贫苦农民,自发开垦荒地。1943年《泗南县委四月份工作总结报告》中记载,泗南县濉河区一个贫苦农民,自家有七亩田,减租减息后,“把地卖掉了一部分,买一个大水牛去开荒,结果附近庄子的居民都跟他学起来,掀起了开荒热潮”。当时,该县参加开荒的户数约千户,开垦荒地达230多顷。为了鼓励和引导农民开展垦荒活动,淮北抗日根据地边区政府先后颁发了《垦殖暂行条例》和《垦殖实施办法》,鼓励和奖励垦荒。规定不论公荒和私荒一律准许民众垦殖。公荒由政府分配给抗属、难民、贫农开垦,土地所有权归承垦人,三年内不交田赋公粮。私荒由业主开垦,若不垦殖,由政府招人开垦,三年内不交地租,土地所有权仍属原主,承垦人有永佃权。还规定每户垦殖在20亩以上或介绍移来边区垦殖者政府予以奖励。史料记载,到1944年,全区共垦殖荒地474公顷。
此外,减租减息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他们积极响应边区政府的号召,大力兴修水利。史料记载,1943年,开大小河105条,筑堤坝10条,总长253194.5丈,挖河土1250163方,人工1672189个。这些水利工程完工后,受益的田地达到23544顷,可增加收获量36万石以上。
集贸市场得到恢复与发展
当时根据地的农村经济,主要是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生产技术落后,劳力和畜力严重不足。在这种情况下,以互助和合作社形式,把分散的个体农民组织起来,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劳力和畜力严重不足,提高劳动生产率。减租减息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进步一步提高,这一时期,淮北抗日根据地互助合作组迅速发展起来。
农业劳动互助的组织是自愿参加的,互助合作的内容很广泛,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互助合作的组织形式有消费合作社、生产合作社、运输合作社、信用合作社和农业互助组等。综合性合作社则兼营消费、生产、运输等。在1943年11月14日《洪泽县民众踊跃参加合作社》的档案中这样记载,“蒋岗、临淮、自立,共有社员六百余,股金六七万元。”“一切合作社社务计划,都经过三个乡农救理事会的集体讨论,决定只卖香油、碱、洋火、旱烟、布、盐、纸七种日用品,货价比市场便宜。由于本钱太少,所以只能供给社员,现已开张营业,生意兴隆。因售价比较低廉,临淮关的商人,也跟着把物价降低。非社员说,‘我们虽然没入股,也跟着得好处’。”到了1944年,淮北抗日根据地组织起来的互助组有8061个。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生产发展,加上剥削的减轻,农民手中的剩余产品日益增加,以加工农产品为主的农村副业也因此发展起来。在政策鼓励和引导下,一些地主、富农和中农开始把手中的钱,投入工商业,促进了根据地的经济发展。这一点从集镇得到恢复和扩大中就能看出来。在战争破坏的情况下,集贸市场非常萧条,随着农业和手工业发展,集贸市场日趋活跃,并产生新的集镇。安徽省档案馆馆藏资料《淮北五年来群众工作总结》中记载,“被敌人摧残的青阳、双沟,废墟上建立了茅庐,日趋繁华茂盛”。不仅如此,新的集镇在不断产生,“从前只有三四户人家用的大咀子,变成三四条街的闹市”。这样的新集镇,仅泗南县就新增十个以上。市场的发展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支援长期抗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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