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方针
战区依巩固首都之目的,先期向平、嘉、吴、福既设阵地线转移,以节约并保持国军战力,拒止敌人,待后续兵团之到达,再以广德为中心,于钱塘江左岸方面转取攻势。
第二 指导要领
一、 京沪方面,以最小限兵力,利用吴县、福山镇线阵地拒止敌人,不得已时,逐次转移于无锡、澄及宜兴、武进等线阵地。
二、 由京沪方面抽调二师(除第七军)经宜兴、长兴至吴兴,归张发奎总司令指挥,同时以炮兵大部转移于沪、杭方面,另抽调较次之三至五个师,回任首都之巩卫,并构筑工事。
三、 沪杭方面,守备崇德县、石湾镇、南浔镇线及临平镇、吴兴县线,最后以刘建绪总司令所部(第十集团军)退守杭州附近,第七军之徐、程两师退守长兴县附近,待川军到达后,转移攻势。
四、 续到之川军六个师,车运者由南京汽车输送至广德附近,船运者由芜湖、宣城再用汽车输送至宁国附近集中,置重点于广德方面,攻击沪、杭方面之敌人。
五、 京、沪方面不堪作战之团队及可抽出之资料即运送后方。
[上述资料出自(台)“国防部史政局”《抗日战史——淞沪会战(三)》一书中所刊布档案,台北国防研究院 ,1966。以下简称为《抗日战史——淞沪会战(三)》 ]
第三战区作战命令
(1937年11月13日)
一、 战区以占领乍浦、平湖、嘉善、吴县、福山线本阵地,拒止敌人之目的,即向该阵地转移。
二、 左翼作战军以税警总团、第五十一师、第三十六师、第六师、第四十六师之一团、第四十四师、第七十六师之第二二八旅、第一七一师、第一七三师、第一七四师、第一七六师,占领大墅镇、青阳港、支塘镇、白茆口之线,掩护战区主力军之转移及左翼作战军吴福线阵地之占领。
三、 右翼作战军坚固占领乍、平、嘉本阵地,拒止敌人,其在京沪方面之各师,应照左列规定:
第五十五师,到平望镇归还建制。
第六十二师,经苏嘉铁路车运至嘉兴城。
第五十九师、第九十师到唯亭、直义上车,向嘉兴、盛泽镇输送,第十九师、第十六师、第一○七师余部徒步行军,行苏嘉公路向嘉兴转移。
第一○八师、独立第四十五旅到吴县城附近集结后,经苏嘉公路向嘉兴转移。
第六师待昆支阵地奉命撤退后,速经苏嘉公路向嘉兴转移。
四、 左翼作战军应依照下列规定,向吴福本阵地转移。
(一) 第一阵地带:
第八师、第十四师占领苏州河右岸甪直镇、云龙之线,第一五四师、第一五九师、第一六○师占领苏州河左岸港田里、真义镇、傀儡湖、余泾村之线,及对苏州河方面之警戒。
第四十四师、第七十六师之第二二八旅、第三十二师、第九十八师占领巴城镇、东墅塘、古里村(不含)之线,但第四十四师、第七十六师之第二二八旅须俟昆支阵地奉命撤退后开始转移。
第六十师、第十三师、第五十六师、独立第三十四旅、第四十师、第七十六师(欠第二二八旅)占领古里村(含)、梅李镇、浒浦镇之线及浒浦、耿泾口、福山镇间之江防。
(二) 第二阵地带:
第一○七师:平望镇(不含)、北尺镇(不含)间地区。
第八十九师:第三师、第五十八师,北尺镇、同里镇、车坊镇、苏州河右岸地区。
第五十七师:外跨塘、唯亭间地区。
第五十三师:沙湖塘、浦村、斜塘镇间地区。
第一三三师:湘城镇、昆城湖间地区。
第六十七师、第十一师:莫城镇、常熟(含)间地区。
第一七一师、第一七三师、第一七四师、第一七六师:俟昆支阵地奉命撤退后,转移于常熟(不含)、萧家湾(含)、福山镇间地区。
第十八师、第四十六师:吴县城西、浒墅关附近。
五、 两作战军之作战地境,为陆家港镇、平望镇、陶庄镇、张练塘镇、天马山镇之线,线上属右。
六、 江防部队担任福山镇(不含)以西、长江右岸及左岸之守备。
七、 战区预备兵团:
第一师、第七十八师、第三十六师、第六十一师、第八十八师、第一○二师及保安总团至锡澄阵地担任野战工事之构筑,统归胡宗南军团长指挥,但第三十六师、第八十八师、税警总团须俟昆支线阵地奉命撤退后,方开始转移。
第一五六师在吴县附近集结待命。
第九师、第五十一师在吴县城(不含)、吴江城间地区集结待命,但第五十师须俟昆支阵地奉命撤退后,方开始转移。
八、 予现在吴县城,尔后到武进城。
阵前敌总司令暂在吴县城指挥,俟吴福主阵地部署完毕后,位置于宜兴城。
[上述资料出自《抗日战史——淞沪会战(二)》一书中所刊布档案。 ]
薛岳命令所部转战锡澄线
(1937年11月19日)
一、 我吴县方面部队已陆续撤退,现留置有力部队于望亭附近,阻止敌人。
二、 本翼军决放弃吴福阵地,逐段撤退,以掩护锡澄阵地之占领。
三、 第十五、 第二十一集团军可逐段转移,应继续迟滞敌人,三日至二十二日黄昏前,不使敌接近锡澄线之前进阵地鸿山、安镇、何塘桥、乌龟山、闸山镇之线。
四、 两集团军转移后,仍按前令,萧之楚、刘和鼎两军及第六十师留于锡澄线使用,其余第十八军至宜兴待命,第二十一集团军至武进待命(为顾虑锡澄线作战,以后能掩护南京外围阵地之占领,已得顾副长官同意,务请注意照办)。
五、 两集团军转移之部署及作战地境等,由罗、廖两总司令会商协定之。
六、 予俟锡澄线部署完毕,即往武进。
[《抗日战史——淞沪会战(三)》 ]
Copyright ©2014-2023 krzzj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8022032号 湘公网安备43010402000821号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31-85531328 19118928111
纠错电话:15116420702(微信同号)
QQ:265216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