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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军慰安妇》第7节:第二节 在天皇的军队中设置慰安妇(3)
来源:《随军慰安妇》 作者:千田夏光   2015-08-07 09:41:29

  我想找出从1937年8月14日起到同年12月2O日止,也即上海战事开始到南京战争结束为止的华中派遣军的军事法庭记录。可是令人吃惊的是,在这4个月之间因掠夺而被起诉的人只有20名,因强奸而被起诉的只有两个人。这是厚生省(卫生福利部)保存下来的军部记录。然而这些只是冰山的一角,据预测,至少也有数百件甚至上千件以上的强奸事件,而军事法庭有记录的却仅仅只有两件,这又是怎么回事呢?是我想象错了吗?然而,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苦笑着给我讲述了这样的事实:

  "如您所知,军法法庭就是军队内部的法庭,在那儿被判一个月以上徒刑的人,就由军士降级为一等兵。不管是上士也好,中士也好,都降为一等兵。战场上只有一审,不允许上诉。而如果犯了强奸罪,大致是判一个月以上的徒刑。昨天还过着坐享其成的生活呢,一下子就得当牛当马供人使役,这太可怜了,队长首先就有这种想法。再说,自己的部下如果做了军事法庭上的被告,关系到队长的成绩,影响自己以后的晋级,因此,他也就当作没看见。在军队,如果没有人看见,就构不成犯罪。还是到在中日战争中从过军的高级军官的家里去看看吧,从中国掠夺来的艺术品至今还到处都是。我也能够指出他们的名字来。总之,知道高级军官这些底细的老军士,如果耍赖要他们包庇伙伴和部下的话,这些高级军官当然就不会把犯了强奸罪的士兵交给宪兵队的。再说……"

  说到这里,他喝了一口水,又说道:

  "搞女人的士兵即所谓"强兵",勇敢的士兵。身为下级干部的连、排长,对这样的士兵不愿意撒手。因为一撒手,就会影响到自己的战功。"

  谈话又与腊包尔的话头联系到一起了。他还说:"从杭州湾到南京,有一天之内两次强奸妇女的军士。他还作为"勇猛的班长"得到了勋章。"他是步兵一二四团(在福冈编制而成)的成员,自杭州湾登陆以来打下南京,后来又参加了攻打新加坡的一位原军士。即使如此,因掠夺被起诉的只有20名官兵、因强奸而被起诉的只有两名官兵这个极小的数字的秘密,仅仅是由于这些原因吗?

  一位在第十一军兵站部担任后方工作的军官向我做了这样一番解释:军人喜欢总结战争的经验教训。撇开"满洲事变"那样的短期战争不说,在当时高级军官的脑子里,一直回响的是从大正七年七月到大正十一年六月之间出兵西伯利亚的战争教训。当时他们作为下级干部,亲自见证了日本军的可悲状态。那么,这个出兵西伯利亚的可悲战争教训又是什么呢?那就是"性病"。在那场战争中,出现了远远超过了战死者人数的性病患者,虽经过军医的救治,但仍然明显地削弱了军队的战斗力。哪怕是打下南京之后,在采取彻底抗战政策的中国面前,他们所担心的,是同样事态的再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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