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为进一步回击日本右翼势力否认设置慰安所、强征“慰安妇”罪行,国家档案局自8月15日起在其官方网站连续8天每天发布一集专题网络视频《“慰安妇”——日军性奴隶档案选》。
国家档案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由国家档案局制作的专题网络视频《“慰安妇”——日军性奴隶档案选》,公布了中国一些档案馆和研究单位收藏的“慰安妇”档案,其中既有在日本侵华时期形成的日方档案和日本在占领区扶植的傀儡政权档案,也有战后中国政府接收被占资产和调查战争损失以及审讯日本战犯而形成的档案,可以清晰地揭示日本在战时实施军队性奴隶制度、强迫征用“慰安妇”、开设慰安所的历史事实,无可辩驳地证明日本右翼势力与日本当局中一些人言论的荒谬与无耻。
1931到1945年,日本在对中国及其他国家发动侵略战争期间,给中国和亚洲受害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其中就包括大规模实施“慰安妇”——日军性奴隶制度。“慰安妇”制度是日本政府和军部直接策划、各地日军具体执行实施的强迫中国、朝鲜半岛、东南亚和欧美国家妇女充当日军性奴隶的制度。在这一制度下,强迫妇女充当“慰安妇”——日军性奴隶的野蛮行径,使大量妇女惨遭日军的蹂躏、凌辱和摧残,不少人死于虐杀和疾病,在整个侵华战争中,日军的上述暴行从未停止过。
1945年8月日本在战败之后,为了掩盖历史真相和战争罪行,销毁了大量档案资料,因此留存至今且可供利用的“慰安妇”档案文献非常少见。但仅仅是目前尚存的,就足以证明“慰安妇”制度是无可争辩的历史事实。近年来,日本右翼势力和一些政治人物一再抵赖、否认日本侵略军实施的“慰安妇”制度及其罪恶,否认“河野谈话”。
世界舆论和国际机构早已对“慰安妇”制度做了谴责,有了定论。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先后于1996年和1998年通过有关报告指出,“慰安妇”制度是现代社会“有计划的强奸、性奴隶”行为,日本政府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在美国、韩国、日本、加拿大等地举行的各种听证会,由历史学界、法学界、社会学界、妇女界等的参与,推动国际共识的达成。1996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率先提出报告,认定“慰安妇”问题就是日本战时推行的性奴隶制度,是战争犯罪。2007年,美国、欧盟、加拿大、荷兰以及韩国议会纷纷通过谴责日本推行“慰安妇”制度、敦促其谢罪道歉的决议。2014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发表《日本人权审查结论》报告,认为日本应该为二战期间的“慰安妇”问题承担责任。
国家档案局有关负责人说,“慰安妇”制度的策划与实施,充分暴露了日本军国主义违反人道主义、违反两性伦理的野蛮、残忍和暴虐,是人类文明史上罕见的暴行,是日本侵略者制度化了的国家犯罪行为,它严重侵犯受害妇女的人权,是世界妇女史上最为惨痛的一页。今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在这样一个庄严的历史时刻,作为曾经的战争策源地的日本,实质上并没有对那场军国主义侵略战争的性质和战争责任作出清晰明确的交代,向受害国人民作出诚挚道歉,干净彻底地与军国主义侵略历史切割。对于“慰安妇”制度及其罪恶,仅仅以“不能忘记在战场背后存在名誉与尊严深深受到伤害的女性们”为遮掩,使“慰安妇”制度受害人在二战结束已有70年的今天仍遭受着人权蹂躏。
1 日军在中国占领地普遍设慰安所
日军“慰安妇”制度是二战时期日本政府有计划地为日军配备性奴隶的制度。“慰安妇”是日本对为日军提供性服务的妇女的统称,是对女性人权的赤裸裸践踏。
现在,英文Comfort Women(慰安妇),日益为直指其罪恶本质的Sex Slaves(性奴隶)所替代。
1932年1月,日军在上海向中国军队发动进攻。在此前后,上海出现了为日军官兵提供“慰安所”和“慰安妇”。
1937年7月,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日军在中国占领地全面推广“慰安妇”制度。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的慰安所也随之扩展到东南亚被占地区,直至日本战败投降,这一军事性奴隶制度才告结束。
今天,中国的中央档案馆、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南京市等地的档案馆还保存有一些关于“慰安妇”的档案。
这些档案,既有在战时形成的日方档案和日本在占领区扶植的傀儡政权档案,也有战后中国政府接收被占资产、调查战争损失以及审讯日本战犯而形成的档案,这些档案可以清晰地揭示日军当年强征“慰安妇”、开设“慰安所”的历史事实,是不可多得的人类历史记忆。
档案记载,日军在中国占领地如东北、华北、华中、华东以及华南地区普遍设立慰安所,显现了日军“慰安妇”制度实施的地域范围之广;“慰安妇”不仅有中国妇女,也有朝鲜妇女,还有荷兰所属东印度(今印度尼西亚)的爪哇、安汶等地的妇女,更是揭示了“慰安妇”问题的国际性特征。
1993年8月4日,时任日本政府内阁官房长官的河野洋平代表日本政府发表了有关“慰安妇”(日军性奴隶)问题的调查结果,亦即“河野谈话”,“表示诚挚道歉和反省之意。”
二战时期的日军“慰安妇”制度,是非正义的侵略战争对人类造成不可弥补性创伤的铁的见证。“慰安妇”档案,既有当时作为加害国的日本的自我记录,更有当时中国及其他日本侵略战争受害国的记述,是二战时期时代记忆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2 日本方面当时形成的材料
第二集包括六份材料:
一是日军华中派遣宪兵队《关于南京宪兵队辖区治安恢复状况的调查报告(通牒)》(1938年2月19日),来自吉林省档案馆。此件档案系昭和十三年(1938年)二月十九日日军华中派遣宪兵队司令官大木繁《关于南京宪兵队辖区治安恢复状况的调查报告(通牒)》,汇总了昭和十三年二月一日至十日南京及周边地区各市县军队“慰安设施”状况。
二是日军华中派遣宪兵队《关于南京宪兵队辖区治安恢复状况的调查报告(通牒)》(1938年2月28日),来自吉林省档案馆。此件档案系昭和十三年(1938年)二月二十八日日军华中派遣宪兵队司令官大木繁《关于南京宪兵队辖区治安恢复状况的调查报告(通牒)》,报告共分12项内容,其中的第11项以表格的形式汇总了南京宪兵队辖区各市县军队“慰安设施”状况,表中的项目与二月十九日所报表格基本相同。
三是日军北支那宪兵队《关于慰安所增加设备等问题的报告》(1943年),来自河北省秦皇岛市档案馆。由于大量“利用”“慰安妇”,且“慰安妇”生存状态恶劣,其中不少患上了性病,并传染到日军。据日军北支那宪兵队《关于慰安所增加设备等问题的报告》,由于“性病带来的毒害很重,导致战斗力消耗”,所以“慰安所必须安装清洗设备和清洗用具”。
四是关东宪兵队《通信检阅月报》记载的日本军人信件中反映日军奴役“慰安妇”的罪行(1941年)来自吉林省档案馆。日军在占领区采用十分严格的信件检查制度,在华日军和家属之间的信件,会被宪兵队检查官秘密打开,只要记录战场真实情况、有可能“影响军心”的信件,就被付之一炬。但烧毁前,检查官会将信中内容抄录留档,而这些留档的信件中,就有记录日军奴役“慰安妇”及反映“慰安所”的具体情况。
五是日军《宪兵月报》中记载在印度尼西亚的爪哇设有军队“慰安所”情况的档案(1943年3月5日),来自吉林省档案馆。
六是关于日军慰安所经营等情况的情报(1944年-1945年),来自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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