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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大家 | 战火中的苦命鸟——“慰安妇”
来源:季我努学社   2017-03-14 14:48:12

战火中的苦命鸟——“慰安妇”

苏智良

所谓“慰安妇”,就是按日本政府或军队之命令,被迫为日军提供性服务、充当性奴隶的妇女,是日本军队专属的性奴隶。

1996年,受联合国委托进行“慰安妇”问题调查的法学家拉迪克·克马拉斯瓦密(RadhikaCoomaraswamy)指出:根据国际法,“慰安妇”是日本在战争时期犯下的有组织强奸及奴隶制的罪行[1]。笔者认为,“慰安妇”是指因日本政府或军队之命令,被强迫为日本军人提供性服务、充当性奴隶的妇女:慰安妇制度是二战时期日本政府强迫各国妇女充当日军士兵的性奴隶,并有计划地为日军配备性奴隶的制度,是日本法西斯违反人道主义、违反两性伦理、违反战争常规的制度化了的、无可辩驳的政府犯罪行为。“慰安妇”的历史也是世界妇女史上空前的、最为惨痛的被奴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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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日军实施“慰安妇”制度的历史

日军“慰安妇”制度实施的第一阶段为1931年11月—1937年7月,日军慰安所首先在上海、东北等地的出现。

明治维新以后,日本资本主义发展迅速,逐渐走上军国主义的扩张道路。1918年3月,为阻止苏俄军队的东进,英、法军队在摩尔曼斯克登陆,实行武装干涉,日本也乘机出兵,向中国的北满及与之毗邻的西伯利亚扩张。3年期间,先后有7个师团的日军入侵中国东北和苏俄。在侵略苏俄的过程中,日本的娼业主们得到特许,带领妓女随军行动,向日军提供性服务。尽管如此,仍发生了大量强奸事件,导致日军性病流行。据统计,约有15%左右的日军官兵患有性病,总数达12000人,因性病减员的人数远多于伤亡人数。这次性病大流行,极大地震撼了野心勃勃、正在走向战争之路的日本军方。此后,日军高层便考虑在未来战争中,如何防止因性病而削减战斗力的对策问题。海军的《海军军医会杂志》、陆军的《军医团杂志》频繁发表专门文章,开展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最后的结论是,必须建立一种由军队控制的有卫生保障的性服务制度,以解决日益庞大且外派增多的军队性欲问题。

自清末以来,上海是日本海军在海外的最大基地,日本海军陆战队司令部就设在虹口东江湾路1号,上海常年驻防的陆战队官兵达5000人。为了满足士兵的性需要、给士兵提供安全的性服务,1931年11月,日本海军陆战队司令部在虹口指定“大一沙龙”等4家日本人开设的风俗店,作为海军的指定慰安所。我们对“大一沙龙”进行了长期的调查,查找到大量人证物证,经过我们和各方的努力,该慰安所旧址——上海东宝兴路125弄已经被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实施保护。“大一沙龙”是目前相关资料中所见最早的“慰安所”记录。最初主要是日本女性,但是事情发展下去,就向着强迫非日本国女性的各国女性做性奴隶的方向去了。

1932年1月,日本发动的“一·二八”上海事变爆发。至3月,在沪日军已达3万多人。为防止因大规模的强奸事件导致的军纪败坏和性病泛滥,上海派遣军副参谋长冈村宁次决定仿照在沪日本海军的做法,从日本关西征调妇女,组成第一个陆军“慰安妇团”,并在吴淞、宝山、庙行和真如等前线阵地建起为日军官兵提供性服务的慰安所。该“慰安妇”团,是日本陆军第一次有组织地参与“慰安妇”制度建立的行动,它成为后来日本战时“慰安妇”制度的重要尝试和样本。


▲ 慰安妇的悲惨场景

此后,上海日人和韩人经营的慰安所一直延续着。日军占领中国东北以后,也在东北各地设立慰安所。

第二阶段1937年7月—1941年12月,日军慰安所在中国占领地全面推广。

日军全面推行“慰安妇”制度的动力是侵华战争的全面展开,南京大屠杀是其全面推行这一制度的契机。1937年,日本先后制造“七·七”卢沟桥事变和“八·一三”淞沪事变,开始了全面侵华战争。12月13日,日军攻入南京,制造罕见的屠杀暴行,大量无辜妇女遭遇奸杀。在国际谴责和日益严重的性病面前,日军高层开始加紧“慰安妇”制度的实施。上海、南京等地的慰安所建设被迅速提上日程。

经确认,上海杨家宅慰安所是日本上海派遣军直接设立的大型慰安所,“慰安妇”达104人。上海的慰安所有162个以上。南京也是日军设立慰安所较多的城市,至少有50个。2004年,中国慰安妇问题研究中心邀请来自平壤的受害者朴永心到南京,确认了她当年最初的受害地——利济巷慰安所。

第三阶段为1941年12月—1945年8月,日军慰安所在东南亚各地的推广及其覆灭。

随着战争的蔓延,慰安所也广泛地设置于中国各地。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山西、河北、河南、北京、天津、山东、江苏、安徽、江西、上海、浙江、福建、湖南、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等省市,都发现了日军慰安所遗址。

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占领区域扩大,慰安所的设置范围也从中国大陆战场扩大到了香港、台湾、新加坡、缅甸、泰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马来西亚、越南、东印度群岛、太平洋东部诸岛、日本本土等地。在新占领的云南也设立了不少慰安所。

这一时期的日军“慰安妇”,除了从中国、朝鲜、日本强征来的性奴隶外,还包括东南亚当地的妇女,甚至在东南亚各地的西方妇女也难逃厄运。

在台湾,慰安所的设置北以艋舺、西门町、北投为主要集中区,南则多在台南新町。当时,台南的小梅园慰安所,是神风特攻队出发前必去寻欢的场所;嘉义朴子东亚楼也是指定的日军慰安所。1944年战事吃紧后,台湾各地都设有日军特别队,慰安所也遍地皆是。从文献和资料来看,日军在台招募“慰安妇”的方式主要通过掮客等,以“担任护士”、“从事食堂工作”等名义诱骗或迫使受害妇女充当日军性奴隶。
 

2

日军强迫中国妇女充当性奴隶的途径

在侵华战争爆发后,日军高层便号召部队“抢粮于敌”,在这一口号下,日军需要的各种物资及补给品均抢自中国战场,其中当然也包括性奴隶——“慰安妇”。随着战争的扩大和升级,侵华日军人数的增加,日军更加残暴地抢夺中国女子充当“慰安妇”。在中国占领地和战场上,日军主要通过以下途径来强迫中国的妇女充当“慰安妇”。

第一,使用暴力强行掳掠当地妇女。日军在战场或占领城乡时,公开抢夺中国妇女,这种做法对于日军来说,最为便利,既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也省去了许多麻烦的手续。所以这种抢夺曾遍及各地。1937年11月,日军占领上海后,便在城乡各处抢夺中国年轻女子,他们当众“剥掉衣裳,在肩上刺了号码一面让我们的女同胞羞耻,不能逃跑,一面又让充他们的兽欲”。日军占领芜湖后,首先要做的就是抢劫妇女。甚至到尼姑庵中劫掠年轻美貌的尼姑充当“慰安妇”。后来又在对周边地区扫荡时抢夺了不少民女投入慰安所。云南的龙陵、腾冲等地,几乎所有被查证的受害幸存者,均是被日军在光天化日之下抢夺去的。日军占领海南岛后,即派部队到村寨去强捕少女,供其开设慰安所。或者在强征的劳工中,挑选美貌的汉、黎、苗族女子投入“快乐房”慰安所。1940年日军一部侵入山西方山县扫荡,在设立据点后,立即要求伪政权征召“花姑娘”。于是,伪政权将“花姑娘”的人数摊派到各村,日伪宣称有姑娘的交姑娘,没姑娘的交大洋,最后,不仅慰安所建成,还发了一大笔财。

第二,设下各种圈套,引诱妇女坠入陷阱。常见的是以招聘女招待、洗衣妇等名义进行诱骗。占领上海后,日军的特务部门便在租界里诓骗妇女:“他们放出野鸡汽车,候在娱乐场所前面,等顾客上车后,汽车飞也似地驰着,到了僻静地方,将男子抛下或干了,女客便从此无影无踪。”一时,“孤岛”内失踪女子无数,人人自危。接着,日军又在大街小巷张贴招工启事。19岁的中学毕业生阿珠,父亲所在的工厂的倒闭,家庭生活陷入困境,这时,她在报纸上看到广告:“某公司为扩充业务起见,拟添聘女职员数位,凡年龄在16岁以上、25岁以下,略识文字者,均可应聘,尚能粗通国语或日语者更佳,月薪50元,有意者请至某处面洽。”征得父母同意后,阿珠便去应聘了,主考者一见阿珠当即签约。岂料原来这里是个诱骗“慰安妇”的机关,从此,阿珠陷入魔窟。日军占领桂林后,也以设立工厂为名,招募女工,然后强迫她们充当军队性奴隶。日军占领广州、香港后,以招募赴海南的护士、医务人员为名,骗招300多名青年女子,其中相当部分是学生,小的仅17岁,大的也仅20岁,她们被押至海南昌石县石禄慰安所,从此掉堕入人间深渊。在海南岛,日军经常组织“战地后勤服务队”,他们唆使汉奸张贴广告,鼓吹说服务队的任务是给日军官兵洗衣服、照顾伤员和打扫营房卫生,诱骗妇女参加。甚至还派人到上海、广州、香港等地招聘游说:“海南岛开办大医院,招聘大批姑娘学习当护士和护理,薪水高,到那里去做工有吃有穿,还有大钱寄回家。”于是有不少受骗女子前来应募,这些人到海南后,被统统押进慰安所,陷入暗无天日的人间魔窟。

第三,日军占领一地,待形势稍稍稳定后,便依靠汉奸组织协助,挑选妇女充当“慰安妇”。其中的一个手法便是借口登记“良民证”,挨家挨户地挑选年轻貌美的女性。在南京陷落时,日军除了经常到国际安全区强奸妇女外,也利用发放“良民证”之际,从中拉来数千名中国妇女,这些妇女没有一人逃过被强奸、或虐杀的厄运;其中的一些人还被运往东北,充当关东军的性奴隶,从此再无下文,无人知晓她们的生死命运。1939年在日军的指使下,山西文水县的伪政权曾张贴布告,明令征用妇女,其全文如下:

文水县公署训令,差字第一号令:南贤村长副,为训令事。查城内贺家巷妓院,原为维持全县良民而设,自成立以来,城乡善良之家,全体安全。惟查该院现有妓女,除有病者外,仅留四名,实不敷应付。顷奉皇军谕令,三日内务必增加人数。事非得已,兹规定除由城关选送外,凡三百户以上村庄,没村选送妓女一名,以年在二十岁左右确无病症、颇有姿色者为标准,务于最短期内送县,以凭验收。所有待遇,每名每月由维持会供给白面五十斤,小米五升,煤油二斤,墨一百余斤,并一人一次给洋一元,此外游客赠予,均归妓女独享,并无限制,事关紧要。

文中的“贺家巷妓院”是专为日军设立的慰安所,所以称“维持全县良民而设”。由于不堪凌辱折磨,或死或逃,只剩下4名女子,于是要城镇、村庄选送“妓女”,村庄哪来的“妓女”?实际上就只能送良家女子了,但日伪还有条件:一是年龄20岁左右,二是“确无病症”,否则会将性病传染给日军;三是还要“颇有姿色者”。最后还以物资条件来诱惑农民,说“游客赠予,均归妓女独享,并无限制”。这也说明,贺家巷的受害者是没有收入、非商业性服务的。

第四,将中国女俘虏强逼为性奴隶。在中国战场上,日军极少设立女战俘收容所,女俘虏部分在审讯后即杀死外,大部分便被日军运到华北、华中属于偏僻的、荒凉的地区和前线去充当“慰安妇”,以防止她们逃跑或与八路军等中国抗日部队取得联系。中共领导的海南琼崖纵队第4支队的炊事员周某某,因下村筹粮被日军俘虏后,即被投入慰安所。这些女俘虏沦为“慰安妇”遭日军侮辱,真是生不如死,有的便千方百计寻找报仇的机会,慰安所里曾发生中国女战俘刺杀压在她们身上的士兵或者割下敌人的生殖器的事件。因此,日军官兵对充当“慰安妇”的中国女战俘比较警惕。当这些女俘虏作为性工具没有利用价值时,通常被拖到空地上,作日军新兵练习胆量用的活人靶子。她们的命运是极为悲惨的,请看日军第14师团士兵田口新吉的回忆:

日军在作战中,一抓到这些人(指八路军游击队的女战士——作者)立即送到后方的大队本部去。在大队本部里,如果她们受了伤,就由医务室先给她们治伤,如果没有受伤,则由担任情报工作的军官对她们进行审讯,这是通例。但是,这些中国女性就在不知不觉中消失了。虽然士兵们有时也偷偷传说:这些当官的家伙又干好事了,但谁也不会去追查这些中国女人的去向。

当时,日本军队中从来就没有建立过女俘虏收容所,那么这些女人被弄到哪里去了呢?我听到的一种说法是把她们弄去当慰安妇了。但是,那些有特务嫌疑的女人以及在八路军中受过教育的女兵,是不可能让她们进入一般的慰安所的。因为如果让她们进了慰安所,她们随时都会逃跑,二是她们可以与八路军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这是很危险的,因此,决不会把她们送到那种地方去。

那么,她们被送到哪里去了呢?都送到华北、华中一带最前线地区的两三个分遣队据点里去了。那都是些日本或朝鲜慰安妇无法到达的情况恶劣的地区。这些据点四周都建有围墙,盖有炮楼,每个炮楼由一个小队左右士兵进行守备。那些俘虏来的妇女就是被送进这些据点里去的。

第五,征用妓女。在大城市,日军机关常常征用现有的妓女来充实其“慰安妇”的队伍。上海、南京、武汉、广州和天津等地,都有不少妓女被迫加入“慰安妇”的行列。这里有必要指出的是,就是这些妓女也不是甘愿去做“慰安妇”的,她们往往被日军或汉奸政权强征,被迫充当日军的性奴隶,有些没有报酬,有些所得少得可怜。这方面最典型的事例是天津日本驻屯军司令部对当地妓女长期而制度化的征用。

被强逼为“慰安妇”的中国妇女中有不少是少数民族的妇女,其中有台湾高山族,东北满族,云南傣族,海南苗族和黎族,广西壮族、瑶族等。吉林延边地区的朝鲜族是最早被征用的少数民族。九一八事变爆发后,关东军便在东北地区强掠朝鲜族年轻女子充当性奴隶。

受害女性被严重侵犯人权。根据大量的田野调查,所有的“慰安妇”幸存者均证实,她们是被彻底剥夺了人身自由、被当作工具般奴役的受害者。不能随便外出,没有人身自由,没有收入,终日处于性奴隶状态。1938年一位牧师记录了一个在上海的大型慰安所,里面的受害女性竟达数百人。1941年夏,海南博鳌市慰安所的50多名中国妇女被日军押至塔洋桥边全部杀死,原因便是“不肯好好接待日军官兵。”在中国,农村妇女和城镇妇女均有受害的;以职业区分,有宗教女性、学生、职员、农民和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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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慰安妇”受害者对日本的起诉

为了给自己半个世纪以前遭受的迫害讨回公道,世界各国的受害妇女一直都在进行着不懈的努力。1991年,67岁的韩国老人金学顺第一个站出来承认“我就是一名慰安妇”,并奔赴东京状告日本政府,要求其认罪并赔偿,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向东京法院就日本强征“慰安妇”罪行作证的受害妇女。中国受害妇女随后也开始向日本政府提起诉讼。从1992年起,以山西的万爱花为代表的中国受害妇女曾先后6次到日本进行了血泪控诉,要求日本政府正式道歉和赔偿。到目前为止,中国“慰安妇“对日诉讼索赔案件有5起,其中大陆4起,台湾1起。

山西“慰安妇”诉讼1995年8月7日,山西省盂县的李秀梅、刘面换、周喜香和陈林桃4名原中国“慰安妇”幸存者,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出要求日本政府谢罪和赔偿的诉讼请求。2001年5月30日,东京地方法院做出驳回原告要求的判决,2001年6月原告上诉到东京高等法院。2004年12月15日,日本东京高等法院以“国家无答责”和“诉讼时效已过”为由驳回了她们的上诉。目前,原告已经向日本最高法院进行上诉。

山西“慰安妇”诉讼(第二批)1996年2月22日,郭喜翠、侯巧莲两名受害者在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是日本国家。2002年3月29日东京地方法院做出驳回原告要求的判决,但认定了加害和受害事实。2002年4月原告上诉到东京高等法院,2005年3月18日,东京高等法院再次做出驳回原告要求的判决,并首次支持了日本政府提出的“请求权放弃论”的主张。该判决认为:1952年《日华条约》缔结时,中华民国政府是“正位政府”,与日本缔结的条约是有效的。关于战争赔偿问题是适用国家间的,不是限定在部分地域适用的,因此包括中国大陆在内的中国全境,都可以适用《日华和约》。东京高等法院的这一明显违反法律、并带有挑衅的判决,向世人显示了日本司法界的一个危险信号。2007年4月27日,日本高院终审判决原告败诉。次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国抗日战争史学会在北京发表《联合声明》,中国“慰安妇”问题研究中心也发表声明,对日本最高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表示强烈抗议,认为判决不当,是为日本政府推卸了本无可否认的法律责任。

山西性暴力受害者诉讼1998年10月30日,万爱花、赵润梅等10名原告(其中1人为受害者家属)在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是日本国家。2003年4月24日,东京地方法院作出了驳回原告要求的一审判决,但认定了加害和受害事实。5月8日,原告向东京高等法院提出上诉,时原告中4位已去世。2005年3月31日,东京高等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7月,原告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11月,日本最高法院判决原告败诉。


▲ 海南慰安妇

海南“慰安妇”诉讼海南受害者陈亚扁、黄有良、林亚金等8名原日军“慰安妇”于2001年7月16日在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日本政府在中、日两国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每位原告2300万日元。8名原告都为黎族或苗族,她们当年最小年仅14岁,最大也只有17岁,均未婚。诉讼中有2名原告已去世,她们的7名遗属参加了诉讼,因此共计13名原告,索赔金额共计1.8亿余日元。2001年11月28日下午,黄有良在日本律师和翻译胡月玲的陪同下,走进东京地方法院,代表8名中国海南妇女在日本侵华战争中所受到的终身伤害出庭作证。此后,林亚金、陈亚扁等分别以原告代表的身份赴日本出庭作证。一审审理期间,杨娥榜等3位原告已因病去世。2006年8月30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败诉。法院认定了当年的侵害事实,但以“个人没有权利起诉国家”为由宣布原告败诉。陈亚扁老人亲身到法院和东京街头表示抗议。2009年2月日本法院将再审该案。
 

4

受害经历如何改变了人生轨迹——以韦绍兰为例

战争改变了“慰安妇”受害者们的生存环境和人生轨迹。在战后性别歧视的生活环境中,她们是最弱势的一群人:肢体伤残,长期贫困;过分刺激,患精神疾病;厌恶性生活,甚至痛恨男性;婚姻曲折,晚景凄凉;无法生育,没有后代;失去对生活的热情,长期忧郁和消沉,甚至自杀;遭受社会歧视与不公正待遇。以广西瑶族妇女韦绍兰为例,2007年我们寻访到她。她被抓入慰安所后,受尽凌辱后,耻辱地生下了“日本仔”罗善学。尽管“日本仔”是男性,但他的特殊身世,使他成为承载女性弱势及日军残暴象征的双重代表。这是至今为止,世界上稀见的“慰安妇”与她的“日本仔”的故事。

1944年10月,日军发动桂林战役,11月3日,日军由平乐入境,荔浦沦陷。日军占领了广西荔浦县,在一次“大扫荡”中,新坪镇桂东村25岁的农民——韦绍兰,背着1岁的女儿跟随着村里人向村北的牛尾冲山上跑去,躲在山上。由于女儿的啼哭,韦绍兰被日军发现抓获。她被装上卡车送入兵营,第二天“来了一个穿白大褂的,要我们脱光衣服,拿着听诊器在我们身上听听,又把一个长管子塞进我那个地方。”

“我矮,穿那衣服到这儿(老人比划着大腿),像裙子一样。”韦绍兰回忆说,日本人不让她穿自己的衣服,给了她一件和服,有时候还让她穿他们的黄色军装上衣。日本人要发泄时,因为不同言语,就做一个脱衣的手势,她一般一天要接受五六次强暴。“有的日本兵二十多岁,有的已经五十多岁,有的是布帽子,有的戴钢盔。他们大多数用安全套,发泄完兽性后,套套就扔在地上,到时候一起拿出去烧”。但有的人不肯用安全套,韦绍兰也无力抗拒。

日本兵戴着帽帽,帽顶有颗黄色星星,后面有一块布。刚被关进来的时候,我吓得不敢哭,也不敢看着对方。等到剩下我一个人了,我的眼泪就哗哗地淌。一道被抓来的(女)娃娃已经不吃奶了,开始摇摇晃晃地走路了。日本兵来的时候,娃娃要是哭了,当兵的就打她,有的会把糖给她吃,让娃娃不要哭。

后来管得不那么严了,我出来上厕所就东望西望看看出口在哪?第二天,天没亮我就背起我的孩子跑到巷子里躲起来,到了天亮有人来割草,我就向她问路。跑的路上,(我)又累又饿就晕倒了,后来有一户人家他看见我,可怜我的孩子,给了我点红薯芋头吃。在那住了几天,后来就继续走回家,向着日出的地方走,走到第二天傍晚才到家。

韦绍兰带着女儿逃出了军营,朝着日出的方向跑了两天才回到家里。丈夫罗讵贤正在吃饭,看见妻子,他愣了一下,对妻子说,“快吃饭吧。”此时,跑得双脚血肉模糊的韦绍兰才哭出声来,眼泪不停地往下掉。放下手中饭碗的罗讵贤,也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对她说,不怪你,因为你是被抓走的,现在回来了就好。

在韦绍兰怀孕期间,她那一岁大的女儿不幸而夭折。韦绍兰在怀孕七个月时就把孩子生了下来,男孩取名罗善学。大家也慢慢地猜到这个孩子可能是日本兵的种。每次只要韦绍兰踏出家门,村子里的许多人,都会用瞧不起她的眼神和嘲讽的话语去对她和她的丈夫。在韦绍兰怀孕以及在做月子的这段时间里,丈夫几乎没有照顾过她。罗讵贤看着不属于自己的孩子,听着村里人的风言风语,他感到了羞辱和仇恨。

之后的几年里,韦绍兰和丈夫陆续生育了2个女儿和1个儿子,而罗善学从小过着受人白眼的日子,被人辱骂的日子,小学也只上了4年。他时常被孩子们追打,在他们看来,罗善学就是无恶不作的日本兵的化身和象征,所以,罗善学从来没有玩伴,从来没有童年的欢乐。过了50多年被瞧不起的人生,罗善学也已年过60了,他至今没有娶过老婆:

要讲我什么时候知道我是日本人?我六七岁时候就知道了,那次有一个比我小几岁的小把爷,我做了一支钓青蛙的钓杆,他见我的比他的做得好,钓得的青蛙比他多,他就要抢我的要,我没给他,他就骂我。骂我什么呢,讲起那个话,好难出口,也好难过,他骂我是日本鬼,因为我的老娘在那个时候给日本鬼欺负了呀。

说到这里,罗善学停顿了好久,手上点着的烟也忘记吸了,飘荡起绿色的烟雾,眼睛虽没有泪花,但看得出他是真的很难过。

年轻的时候,有过三个年轻女子来过我屋头,都是媒人介绍来的。但我是乌鸦,人家是金凤凰,乌鸦怎么配得上金凤凰?我早想到了的,我天生是个单身汉的命,算了,看开了。我愿不愿意是一个日本人?照我的看法,日本鬼子那种毒辣的手段,确实让人想起受不了,有时想起我要是真的是日本人,真的好难过,名誉不好听啊。

说这话的时候,他不住地摇头。

你讲我觉得自已是不是日本人?唉呀,这个话不好讲,讲起来对不住父母亲,自己胸口里都觉得好难过。(他指指胸口)我真的宁愿是父母亲生的呀!我真的愿意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中国人啊!没法子,都是过去的事情了,那么多日本兵欺负我妈,怎么知道自己真正的父亲是谁呢?但我希望他们给母亲道个歉,希望现在的日本人不要再做那样失礼的事了,再反复下去,那和畜生就没什么分别了。

“我也是受害者。”罗善学曾对我这样说。

如今,在大山脚下,63岁的罗善学仍是光棍一人,和82岁的母亲住在一起,母子相依为命,靠放牛、养鸡、采草药维持生活。在小古告屯,比他年轻的人喊他“日本爹”、“日本爷”,他一笑了之。母子在苦难、郁闷的心境中,在贫穷、孤独中渡过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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