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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军强征中国妇女充作慰安妇的暴行
来源:秦 戈   2018-05-04 15:51:08

  侵华日军强迫中国妇女充作慰安妇有两种办法。一种是日军在津地区最高军事机关--"天津日本防卫司令部"设有"慰安所",是一个慰安妇院。它由天津著名大恶霸王士海(原为脚行把头,被日军委为陆军少将,1952年被人民政府处决)统率下的一个"武装别动队",专司抢劫绑架中国青年妇女,定期献纳给日本防卫司令部慰安所,充作慰安妇。每批二三十名,以三个星期为期,实行轮换。1944年7月3日警 察分局有一个伪警士写的社会情况报告说:由于绑架妇女,造成市民"惴惴不安",南市一带由于妇女不敢出门,"影响了地方商业繁荣"。他们抢劫到妇女以后,可以"出高价赎身",对百姓进行勒索敲榨。另一个日军的慰安妇院,是在槐阴里1号的"军人俱乐部"。这里强迫入中国妇女作慰安妇的办法是唆使汉奸政府、伪警局主办,从天津各妓院中挑选妇女,送给日军任其蹂躏。例如1945年4月11日,天津日军防卫司令部通知伪天津特别市政府,要他们挑选100名妓女,由军医验选,从中选取20名,送到"二区槐荫里一号"。承办此事的天津警察局办理完毕后,给伪市长周迪平写的报告说:从全市各妓院约3000名妓女中,先选出100名,再经两次检验,最后选出张慧敏等20人,于4月28日下午送到了"军人俱乐部",由该部管理人木村点收。这个俱乐部,是监狱式的慰安妇院,除日本人木村做总管外,还有中方监督一人。妓女不许自由活动,没有木村许可不准外出,每月只有8日、20日两天内允许家属探望。日军在天津强征的慰安妇,不仅供当地的日本侵略军淫乐,还成批地送到河南、山东等地。1944年5月31日,在日军授意下,天津伪政权"为慰劳日军前方将士",由市内各乐户(妓院)选出体格健壮、貌美妓女200人,组成慰劳队,到河南开封一带担任慰劳事宜。1945年7月,由天津防卫司令部副官高森、日军中尉佐藤,和天津警察局日本专员毛利共同督办,从天津妓院挑选25名"身体健康,姿容秀丽"的妓女,送到山莒县的一四三七部队,期限为三个月。为这批妇女充作慰安妇,由天津所有妓院中捐款,付给每人"特别津贴"共15万元,似为收买,实际是用刺刀逼着中国妇女跳到了人间地狱式的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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