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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南京大屠杀中的误区
来源:趣历史   2017-10-04 16:20:10

  南京大屠杀是指在1937年12月13日以后,发生在南京城内(以明城墙为界),日军对“我”手无寸铁放弃抵抗的军民长达六周的血腥屠杀。日本兽兵在南京烧杀强奸,无恶不作。中国人血流成河,死难者三十万人以上。

  “南京大屠杀”这个词最早出现在1945年的远东战后法庭即东京审判的以“六人委员会”为核心的控方文件中,东京审判时认定的数据是大概“10余万”和“20余万”,而且地址还是南京及南京附近。日方无论官方,左翼,右翼都不承认30万这个数字,中方自1945始的实际考察得出的有据可查的“遇难人数”(所有军民死亡数)有四万,五万,八万等数种结论,没有得出超出十万的数据,“30万”是采信受害者回忆等间接证据得出的结论。“30万”是“遇难人数”,并非“屠杀”了三十万人。

  即使是中方,在任何正式场合,正式文件里都没有“屠杀三十万”的说法。 中方所有关于南京大屠杀遇难人数的官方考证工作,自1985年邓小平为“南京大屠杀纪念馆”题词后全部终止,“30万人遇难”被确认为“官方数据”。1982年后,日方多次表示愿成立两国联合调查小组对南京大屠杀进行系统调查,中方以“没必要”和“已经定了”加以回绝。

  中国人一直以来都说南京大屠杀是靖国神社甲级战犯南京大屠杀元凶松井石根下令的;但事实证明不是他。在日军攻占南京城时,军事指挥官是朝香宫。在日军进城前,松井石根曾经下过一道命令,这道命令到了中国人眼里,就成了“发扬日本武威,慑服中国”。但这道命令的真正意思并不是我们中国人理解中的这个样子的。它的原意是:“发扬“日本的荣誉和光辉,加深中国人民的信任……尽可能施恩和保护中国军民。使中国人眼前发亮,从而使他们对日本产生信任感。”其余的内容是:“帝国军队进入一个外国的首都是我国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将为世界所嘱目。因此,不得让任何部队在纪律松懈的情况下进城……要让他们事前知道要记住的事项和城内各国权益之所在。绝对不许进行抢劫。必要时要布置岗哨。即使是出于大意而强占财物或引起火灾,也要严加惩处。要派许多宪兵队和辅助宪兵队与部队一道进城,以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后来在入城前,松井石根又颁布了一条军令,内容如下:“作为举世瞩目的大事件将为将来树立榜样,绝对不许各部队乱闯,友军相击、违反法规等事。”后来,当松井石概闻知自己的部下在南京城肆无忌惮地抢夺杀人强奸时,他那张身经百战的脸上立即挥泪而下。虽然攻占南京后在南京主持军务的另有他人,但松井石根作为侵华日军的的司令官,对于自己军纪不严,部下为所欲为,给南京城造成了千古的灾难,仍然是难辞其咎。这只是松井石根军纪不严的过错。如果按我们认为的那样,日军在六个星期之内有计划有组织地屠杀了30万中国人,松井石根也就没必要一掬同情和伤心之泪了。在杀了30万中国军民之后,却又假仁假义在日军士兵面前痛哭流涕,这样稀奇的事,就是丧心病狂的人也绝对不可能做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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