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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军强掳北平劳工述论
来源:《北京党史》   2018-04-24 16:04:22

  中国沦陷区作为二战期间日本的最大占领区,是日本实施“以战养战”政策和扩充军备生产的主要战略资源供给地,也是其“强制劳动”暴行的“重灾区”。据初步调查、研究和考证,日本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动侵华战争到1945年八一五投降的14年间,从我国东北(即满洲)、内蒙(即蒙疆)、华北、华中、华南各占领区,先后以诱骗、强征、抓捕等手段有计划地强掳输出和就地奴役中国劳工达1000余万人。

  华北相对而言人多地少,劳力强悍,成为日本“在东亚劳力之供给源泉地”[2]。在中国各沦陷区中,日本使用华北强制劳工不仅时间最早,使用人数最多,且向国外、境外,主要包括伪满洲、蒙疆、华中、日本、朝鲜等地,输出中国强制劳工中80%以上是华北劳工。日本在华北形成了以北平为中心的一整套进行劳务统治的组织机构、政策措施、强制手段,使华北劳工遭到奴隶般的奴役迫害。这是侵华日军所犯下的重要罪之一。

  一、日军在华北地区及北平的劳务统制政策和机构沿革

  (一)日军在华北地区的劳务统制政策

  日本在侵华战争中有组织有计划地使用华北强制劳工,正式开始于1935年日军统治下的东北沦陷区。其最初目的是对其“实行强度的工资剥削,求得利润率高度化”。为此,日军于1933年9月成立了以关东军特务部为首的劳动统制委员会,并于1934年陆续制定实施了对入满华北劳工的各项统制政策,指定大东公司(1939年7月后为满洲劳工协会国外部)为输入华北劳工的专职经办人,负责在华北对劳工的诱招、身分甄别、证件发放,对入满劳工的输送供给及劳工有关设施的经营等;规定入满华北劳工的低赁银与强劳动,即工资相当于满洲当地劳力的2/3或更低,劳动强度则相当于当地劳力的2至3倍;严格限制入满华北劳工向家乡汇款和带回款项,限制其赁银汇兑,防止满洲资金外流。

  1939年初,日军制定实施“蒙疆产业开发三年计划”,开始大规模开发掠夺蒙疆丰富的煤铁资源并构筑边境军事工程,急需大批廉价强制劳工。1939年5月,在华北方面军主持下,伪蒙疆联合委员会与华北新民会签署《关于蒙疆华北劳工分配协定》,决定由新民会劳工协会帮助蒙疆在华北骗募劳工,并办理入蒙华北劳工身分甄别与劳工证发放事宜。因蒙疆环境较满洲更艰苦恶劣,华北劳工又无入蒙做工的习惯,故1941年前,日本向蒙疆骗募输出华北劳工并不顺利,1939年至1941年日本计划向蒙疆输出华北劳工28万人,实际输出仅8.68万人。[3]

  1940年起,日本在华北正式实施“产业开发计划”,大肆筑路、开矿,扩充军备生产,修筑军事工程,对廉价强制劳工需求猛增。1941年7月,华北劳工协会在与满洲、蒙疆、新民会劳工协会等华北境内既存劳工募集机关达成了统合协议后正式成立。华北劳工协会成立后的首要使命是完成日本向东亚各地输出华北强制劳工的任务。1942年后,日本向东亚各地输出华北劳工的主要政策是“强征”,即1942年至1943年的“划地区摊派强征制”,1944年上半年划出“永久性”(或“长期性”)输出华北劳工基地,1944年8月至战争结束期的“强力行出制”等。

  此外,日本华北方面军在1941年至1943年对国共双方军队发动的历次大规模治安讨伐作战中,强制抓捕国民党军和八路军战俘及抗日根据地平民充当战俘劳工(或“特殊劳工”)。

  1942年后日本在华北全面推行强制劳动制,全靠日军的武力来支撑。

  (二)日军在北平的劳务统制机构沿革

  日军在北平的劳务统制机构主要有:

  1.华北日本军政当局的劳务统制机构。1939年3月,日本兴亚院在北平设置华北联络部,由联络部劳务室负责劳工事务。1940年9月,兴亚院华北联络部内又设立“中央劳务统制委员会”专门负责劳工问题。1941年末,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政府撤销兴亚院,设立总理亚洲殖民事务的最高机关大东亚省。原兴亚院华北联络部由大东亚省驻北平大使馆取代。从此,华北各省、特别市及重要产业与劳工集散地的陆军特务机关,都先后主持建立了劳务统制委员会或分会,负责对辖区内劳力和运输工具的供需调查、分配调查、赁银统制,对违反劳务统制条例者进行处罚,并负责指导与监督辖区劳工协会各机关。

  2.华北伪政权的劳务统制机构。1938年6月,在北平等地日本人控制的新民会陆续设置了劳工协会,利用新民会的组织网络,协助在天津设立的大东公司骗招劳工输往伪满。1940年3月,汪伪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华北政务委员会新增实业总署(后改经济总署)分管劳务问题,下设劳工局。1944年8月,华北政务委员会秉承日本当局的旨意,向华北各省市下达了“重要劳力紧急动员”的密令,各地伪政权组织了筹募劳工委员会,直接出面征募劳工,实际上是摊派强征。此机构设立时间不长,但在强掳劳工问题上,发挥的恶劣作用却很大。

  3.华北劳工协会。1941年7月19日,华北方面军参谋部第四课与兴亚院华北联络部联合成立华北劳工协会,本部位于北池子草垛胡同12号,由华北政务委员会和日本华北开发公司各投资20万元设立的中国财团法人,名义上由华北政务委员会的实业总署(后改为经济总署)领导,实际上是由华北的日本军政当局控制的日伪合办、政企合一的特殊机构。1945年5月28日,因日军败局已定,盟军飞机不断轰炸,向日本输送劳工难以继续,而庞大的机构、近千名雇员却需一大笔开支,华北劳工协会及其所属机构遭解散,劳务行政一切事宜移归伪政府机关办理。

  以北平为中心形成的华北劳务机构网络中,起决策作用的是日本华北方面军第四课及兴亚院华北联络部劳务室、日本驻北平大使馆经济局,它们再通过华北政务委员会实业总署领导的华北劳工协会去执行。

  二、日军在北平强掳劳工的实施情况

  日伪在北平强掳劳工的方法和手段是由日伪对华北劳工的统制政策决定的,但实际情况更加肆无忌惮。

  日军掠夺劳工的手段主要有:

  1.诱骗。谎报做工地点是北平等大城市,离家较近;或者谎报生活条件优越,薪水高;或者允诺来回自由,发放来回路费、安家费等。当时招工去东北有一顺口溜:“关东城,钱没腰,腰一弯,装满包。”但是,到了以后才知道“遭灾瘪肚肠,外奔抛爹娘,空受千难万苦,挣不着一点钱粮,谁曾想受骗上当,遇上了坑人的义和祥。”[4]

  2.摊派。摊派是日军在占领区实施的硬性指标强制募集手段,由伪市政府警察、社会、经济三局共同组设伪北平市筹募劳工委员会临时机构,制作劳工名簿,遇募集劳工时,以所需要的总数,按各区劳工登记名额比例平均摊派。

  3.抓捕。日军在“封锁”、“围剿”平郊抗日根据地时,对根据地和游击区的抓捕,搞“集家并村”制造“无人区”,在“人圈”中抓,或者在清乡“扫荡”中抓。1942年在平北等地长城沿线大规模实施“集家并村”,建立“无人区”、“隔离带”过程中,强迫10余万青壮年及家属集体前往满洲充当奴隶劳工。

  4.增设“难民收容所”,强迫难民充当劳工。在北平城里各区大量增设难民收容所,以收容为由,将“浮游”劳动力强制充当劳工。

  5.俘虏。卢沟桥事变后,日军就开始把侵略华北作战中,尤其是日本华北方面军在1941年至1943年历次大规模华北治安讨伐作战中,强制抓捕国民党军和八路军战俘及抗日根据地平民充当战俘劳工(又称“特殊工人”),比平民劳工遭受更为残酷的虐待。位于今北京颐和园东面、西苑医院西面一带的西苑集中营就关押过大批战俘劳工。最早的一批北平战俘劳工始于1937年末,北平作战中的国民党军俘虏被送往承德修筑承古铁路,因通州起义而解除的冀东保安队被送往小丰满修发电站。后来日军又制定了“特殊工人的政策,把战俘劳工集中营的作战俘虏,以“特殊工人”的名义押往东北的军事工程和军需工业,充当苦力。强制抓捕10余万至20万国民党军和八路军战俘及抗日根据地平民充当战俘劳工,押往满洲服劳役。

  三、北平被掳劳工的数量考证

  由于日军在投降时,将大批档案文件销毁,所以要搞清日本在华北和北平强掳劳工的规模和数量已相当困难。只能靠散存在各地的零星档案和当事人的回忆进行分析推算。

  经考证,整个华北被掳劳工数量惊人。据华北劳工协会调查统计,1942年至1945年8月1日,日军共强掳输出华北强制劳工2624720人,其中输出满洲235.4万人,输往蒙疆17.08万人,输往华中59160人,输往日本38940人,输往朝鲜1815人。[5]据兴亚院华北联络部制订的历年华北本地劳务动员计划及历届华北、满蒙、华中劳务联络会和东亚劳务联络会议录记载,1941年至1945年8月,日本在华北本地企业矿山使用强制劳工约为300万人。其中1941年至1943年年均用工50万人左右,1944年强征用工近100万人,1945年1月至8月强征用工约50万人。

  北平作为华北的统治中心,其数量也相当巨大。据北平市警察局1946年11月给南京国民政府的呈文记载:沦陷期间当时北平所辖区域内共计掠夺劳工3727名,劳工损失46522.8万元法币。[6]据不完全统计,昌平等十郊区县抗战期间被掠夺劳工约27141人,拉工要夫311万人次。[7]此外,据伪北平特别市警察局、社会局及筹募劳工委员会等机构1944年6月至1945年8月相关文件记载,强制20382名劳工从事修筑机场、工事以及煤矿、制铁厂等重体力劳动。[8]因此,有迹可寻的被掠夺劳工数250名。

  另据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调查部调查,1942年第13期《北支经济统计季报》所载《入满劳工证明书发放地别表》,北平仅1940年发放进入东北劳工证明合计67228张。"&以此保守推算,北平及平郊地区于1940年至1945年期间赴东北劳工不少于30万人。又据日本投降后西苑集中营释放的受害者张策政回忆,他出狱时西苑集中营共关押政治犯3.7万多人,释放时还有3400人。除送外当劳工者,其余都死在集中营,被扔进了“万人坑”。

  可见,日军在北平掠夺劳工规模的庞大。被掠夺劳工主要在北平本地及华北其他地区做工,其次是输往东北沦陷区。1942年后,日本开始向本土与朝鲜大量输出华北劳工,其强征是由日本内阁、日本大东亚省驻北平使馆与华北方面军直接决策、指挥并负责实施。其中约一半是经华北方面军各战俘集中营“训练”过的国民党军与八路军战俘;另一半或是由劳工协会用极卑劣的欺骗手段骗去的民工或是由日伪宪兵与警察在城乡公开抓捕“浮游劳工”、“轻微囚犯”或所谓“妨害治安者”,由劳工协会“训练”后输出日本。

  日军掠夺北平地区劳工,为日军在华北、东北、华中沦陷区和作战区及日本本土修筑军事工程、从事战略资源开采,提供了大量的廉价劳动力,成为日军维持战争机器运转和掠夺北平资源的重要支撑手段。

  注释:

  [1]1928年6月,北京被南京国民政府更名为北平;1937年沦陷后日伪政府又将北平改称北京,成立伪政权,但未得到承认。本文因论述需要,以今日北京所辖区域为考察对象,但仍使用“北平”称谓予以统称。

  [2]华北劳工协会设立旨趣书》,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档号2013-164,第23页,转引自居之芬、庄建平主编:《日本掠夺华北强制劳工档案史料集》前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2页。

  [3]【日】华北开发公司劳务室:《华北劳动力的对外流动状况》(1942年11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2024-2-401,第35页。

  [4]“义和祥”是当时北平一为日伪招工的公司。

  [5]【日】华北劳工协会:《输出劳工统计表》,《华北劳动明报》1942年11月至1945年2月第1~4辑;华北劳工协会:《业务概况报告》1945年5月第4号,天津市档案馆藏1-3-9042,第1~8页;陈景彦:《二战期间在日中国劳工问题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10~111页。

  [6]北平市警察局:《北平市警察局敌伪时代募集劳工情形及苛待损失调查统计表》,北京市档案馆馆藏J001-6-1573。

  [7]冀东行署:《冀东区八年来敌伪烧杀抢掠统计表》(一),河北省档案馆馆藏48-1-32-2。

  [8]作者根据陈立新选编《日本在华北强征劳工史料一组》第312~325页(北京市档案馆编:《绝对真相———日本侵华期间档案史料选》,新华出版社2005年版)中的相关数据统计。

  [9]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调查部:《北支经济统计季报》,1942年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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