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抗战时期,日本侵略者除了对我国实施军事占领外,还在沦陷区进行疯狂的经济掠夺。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东北的经济侵略由来已久,早在甲午战争以后,日货就大量涌入东部内蒙古。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日本的棉织品、火柴、砂糖、蜡烛等大量商品就充斥了通辽市场,当时棉织品达到了90%是日货。“九·一八”事变日本完成了对通辽地区的军事占领后,为了进一步扩大侵略战争的需要,达到“以战养战”的目的,把通辽地区变成他们进一步扩大侵略的战略基地、战略物资和农牧产品的产地,日伪大肆搜刮通辽地区各族人民,疯狂实行战时经济体制,通过“出荷”“配给”和各种苛捐杂税,穷凶极恶地进行经济掠夺。在刘忱所著的《通辽抗战史》一书中,对此有着详尽地记录。
1937年,日本帝国主义把侵略中国东北的局部战争转为全面侵略中国的战争以后,更开始了大规模的经济掠夺。1937年,他们实行稻米、小麦、大豆、棉花等农产品“统制”。1938年11月,又公布了“米谷管理办法”,规定由伪政府控制粮谷的加工与销售,以保证日本侵略军的“军需”和“民用”。l939年10月,又公布了“主要特产物专管法”,完全垄断了大豆、苏子、蓖麻等油料、经济作物的购销,实行廉价统购。不久,又将粮食购销的严格“统制”变成强制购销,实行“粮谷出荷”政策。
“出荷粮”让贫苦百姓苦不堪言
据《通辽抗战史》记载:在伪满州国,农民交售粮谷称为“出荷”。“出荷”虽有价,但它是强制性的。“出荷”是日本侵略者在中国实施的一项主要经济剥削掠夺方式。
在当时的通辽地区,大豆“出苛”数量要占产量的90%,高梁、玉米占产量的60%一70%。除粮谷“出荷”之外,后来又发展到蓖麻、牛羊、鸡蛋等“出荷”。
秋季一到,各旗县公署组成工作组,敲诈勒索花样迭出。有权有势的人不交或少交“出荷”粮,他们把粮食高价卖给缺少或没有粮食“出荷”的农民。村里对“出荷”工作组招待不好,“出荷”的数量就会增加;如果哪一户无法完成“出荷”任务,这个村负责补足,被叫做“责任粮”。临时增加“出荷”数量,叫“追加粮”;丰收了,还要收“报恩出荷粮”;但遇灾完不成“出荷”任务,普通百姓就要卖车卖马,卖儿卖女来完成任务。
据记载:1944年,开鲁县大旱,很多农户颗粒无收,野菜挖光了,树皮吃光了,很多人被饿死。富通镇老崔家6口人饿死了5口。即使这样,日本侵略者逼缴“出荷”粮也毫不放松。数九寒冬,许多贫苦农民偷偷离开家门,投亲靠友,逃荒讨饭,冻饿而死的死尸随处可见。当时开鲁镇有个外号叫李大晃的,他卖尽了所有家当,也没有交足“出荷”粮,最后一家三口人全部饿死了。不仅如此,如果农民交的“出荷”粮有质量问题,还会被扣上“经济犯”的罪名。
一个铝制“耳环”黄牛全部充公
在“粮谷出荷”的同时,伪满兴安四省的各旗还实行“出荷牛”政策。1942年,日本侵略者实施“出荷牛”的政策时,他们并没有准确掌握各旗饲养牛的实数,只是根据估计数来摊派“出荷牛”数。
最初,他们摊派给科左后旗的“出荷牛”2000多头,科左后旗很快完成了任务,这引起了日本人的怀疑,他们认为各旗大有潜力可挖,决定对各旗进行黄牛普查。各省统一制作了铝制牛耳钳,各旗代号不同,普查后每个牛都要在右耳戴上耳钳。百姓的牛就这样简单地变成了日伪的公产,随时听候征用,牛主不得随意宰杀或买卖。如果牛生病或其它原因死亡,牛主必须由村上证明,并将牛皮和耳钳上交,违反规定者就要受到严厉惩处。1943年,科左后旗“出荷”一万头牛,农牧民的好耕牛和乳牛被掠夺殆尽。
划分五个等级的“配给制”
据《通辽抗战史》记载:伪满时期,粮谷“出荷”的悲剧主要发生在农村。“配给”却给城镇居民带来了巨大危害。配给,就是对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定点、定量、定时由“配给店”专营,配给老百姓。配给的范围很广,除烧柴外,米、油、盐、茶、火柴、煤油、布等等,都在配给之内,人们没有买卖的自由。
每家每户都发给一个《生活物资购入通帐》,上面规定了一定数量的日用品,必须在规定时间,拿着“通帐"中的“购物票”到指定的“配给店”去买指定的生活用品。“通帐”分特、甲、乙、丙、丁五种。特种通帐是发给日本人和高级伪官吏、蒙奸、汉奸、特务的,品种多、数量足。这些人除此之外还有“特别配给票”,需要的东西全能买到。甲种通帐是发给中级以上伪官吏、伪职员、大地主、大商人的,除生活用品外,每人每月配给高梁米24斤。乙种通帐发给小商人、小地主及小生产者,除少量日用品外,每人每月发给高粱米l2斤。丙丁种通帐发给贫苦市民及流动的小商贩,除极少量的生活用品外,粮食一粒也不配给。
对于一般商人来讲,只允许他们经营配给以外的少量商品,否则就是违反“经济统制”,以“经济犯”论处。小工业生产者也不能自由地出卖自己的产品,必须都要廉价交上去,由“专卖署”统一管制。这样,很多民族工业都被挤垮。一般市民到“配给店”去买东西,要排长队,往往等一天,还配给不到。即使配给到了,质量不好,数量也不足。过了规定的配给时问,就被取消配给资格。
农牧民更苦。粮食不配给,其它生活用品,食盐、煤油、布匹在完成“出荷粮”“出荷牛”任务后,少量配给。开鲁县西北乡高家围子村因“出荷”任务没完成,全村不配给火柴、食盐、煤油等,使全村无法生火做饭,逼得全村人只好用燧石打火的原始方法来生火做饭。工业品和农牧产品的价格差很大,一头牛只能换一块砖茶,一石粮只能换几尺布。完成“出荷”任务以后,农牧民已无粮无牛可卖,甚至连衣服都穿不起。
苛捐杂税繁多大量粮畜被掠夺
日本侵略者在“九·一八”事变前就把侵略魔爪伸到了通辽地区。他们以调查资源为名,掌握了通辽地区的人口分布、物产资源、商企业分布等情况。日本占领通辽地区后,他们将民国时期的税捐局加以扩充,税种增加、税率也无止境地提升。另外,农民在交“出荷”时必须“储蓄”,“出荷”l00公斤杂粮要“储蓄”30元,“出荷”l000公斤谷子要“储蓄”50元。l938年,日伪在农村牧区进行了“国事调查”,人们称之为“估家底”。他们将土地、房屋、车辆、牲畜等都估了价,定为“资产”。而后按资产总值,规定“储蓄”额度,每个村都设储蓄员。按户摧缴,拒储者按“反满抗日”论处,当然,这种“储蓄”是有“储”无还。
通辽地区是通往吉林四平、辽宁沈阳、大连的门户,也是农牧产品和蓖麻、黑瓜子、甘草、麻黄草等特产地。日本侵略者每年都将大批牛羊、粮食、药材等经大连运回日本。据满铁事务所和通辽县税捐局统计,1933年从通辽运走的牛ll910头、马322匹、羊240只、驴和骡85头,大豆79820石、高梁5232石、玉米3850石、谷子25214石。
根据日本的统计资料表明,每年从开鲁一地运往日本的大豆就达2万石、谷子1万石、糜子2万石、小麦2千石、玉米400石、蓖麻子500石、杂豆l千石,牛2万头、驴l万头、猪1万口、各类皮张1.3万张,甘草47万斤。
随着日寇侵华战争的发展,特别是日本统治即将崩溃的时候,他们更是加紧了掠夺行为,把占领区的资源和人力完全集中供给日寇的侵略战争,疯狂的掠夺更是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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