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用地掠夺初现端倪
1904—1905年日俄战争后,日本攫取了沙俄在旅顺、大连和南满铁路等诸多权益。“九一八”事变前,日本对中国东北土地的掠夺范围尚仅限于旅顺、大连、南满铁路附属地和以白银太来(今内蒙古通辽市境内)为主的地区,土地多以工商业使用为主。1922年1月,日本当局专门成立“东亚劝业株式会社”,把在中国东北的土地业务以“国策会社”名义统合起来。此后,每年约掠夺土地1500 町步(日本土地单位,以现行国际公顷为标准,1公顷约合1.436垧或0.9917町步)。
“九一八”事变前,日本开始在中国东北地区实施农业试点移民,对农业用地的掠夺初现端倪。据《关东州统计20年志》记载,到1925年,在关东州农民的9.39亿坪(日本土地单位,1坪等于3.3平方米)土地中,已被日本侵略者掠去2.85亿坪,占30.35%;95013.1町步山野地,被掠夺去79182.9町步,占83.34%。1928年2月,“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收买民地2564町步,官有下放地366町步,作为“大连农事株式会社”成立的准备。截至“九一八”事变,“大连农事株式会社”采取所谓“收买”方式共获取土地3928町步。这些土地除分给日本农业移民外,其余部分则向当地中国人放租,以获取高额利润。“九一八”事变前,日本共掠夺中国东北土地约478356公顷。
采取多种手段霸占土地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占中国东北全境,开始进行大量农业移民,先后实施“武装移民”和“二十年百万户移民”计划。“武装移民”时期,除继续强行低价“收买”、以“商租”“合办”方式盗买外,日本当局还以“整理地籍”为借口抢占掠取土地。1932年5月,伪满民政部所属的土地局对东北土地进行“地籍整理”,通过对旧的土地关系和制度进行调查和重新登记注册。1936年,设立地籍整理局,开始为期 8年的地籍整理,投入资金 6000余万元,参加人员达550万。1936年9月至1937年9月,日本当局通过“地籍整理”就非法强占土地608万公顷。
1933年1月,伪满政府正式宣布,允许日本人从1933年3月起,在东北自由购买和租用土地。同年,日本第一个“武装移民”团入殖桦川县永丰镇。该镇共有土地4.5万公顷,耕地2.05万公顷。在日本关东军的胁迫下,永丰镇原有居民99户全部迁出,每人只给5元迁移费。1934年1月,日本开始在东北大规模收买土地,在依兰、桦川、勃利、密山、宝清、虎林等县购地165万垧,占上述各县已有可耕地283万垧的75%。不论荒地还是熟地,地价一律1元,几乎等于白抢。按照当时的地价,熟地上等每公顷121.4元,中等每公顷82.8元,下等每公顷58.4元;荒地上等每公顷60.7元,中等每公顷41.4元。当地农民如果不愿意把土地贱卖给日本人,关东军便带着武器到农民家中强行将地契抢走。这完全是在日本军国主义刺刀保护之下,明目张胆地对东北土地进行疯狂掠夺。
1935年12月,“满洲拓殖株式会社”成立,核心业务是移民用地的获得、管理及分配,资本金1500万元。该会社先是接收了“东亚劝业株式会社”100万町步“商租”土地,转换所有权后,开始自行收买。1937年9月1日,关东军将“满洲拓殖株式会社”改组扩大为“满洲拓殖公社”,作为日本在东北的移民活动管理机关。到1937年8月,日本“百万户移民”大批入殖之前,该会社已掠夺土地达2352855.07公顷。1932年至1937年,日本先后对中国东北进行了五次“武装移民”,共移民2785户,分配土地139187町步,平均每户分得土地50町步,是原定每户10町步的5倍。
通过移民抢占东北土地
1935年7月,日本政府拓务省正式出台《关于满洲移民根本方针之件》(即“百万户移民计划”),计划从1936年开始,用20年时间向中国东北移民100万户,总计500万人。1936年广田弘毅出台组阁,将该计划列为七大国策之一,伪满政府也将接收安置日本移民列为“三大国策”之一。大量掠夺中国东北土地,实施“二十年百万户移民”计划,日本朝野上下一致认为这是“当前最为紧迫的任务”,应该“放在第一位”。这样不仅解决了日本“人口过剩”和“土地饥饿”的矛盾,同时还可以通过“百万户移民”的土地掠夺来达到永久霸占的目的。按照“百万户移民”既定计划,移民所需用地,“1000万町步的农耕地。此外,还要有500万町步的放牧、采草地”。这一土地的需求量相当于当时日本国内耕地总面积的2.5倍,是中国东北农民遭受的一场土地浩劫。
日本当局为加强对移民土地掠夺、安置等项事务的监督,成立以日本关东军参谋长为会长的“满洲拓殖委员会”,掠夺土地的具体责任者为“满洲拓殖公社”。在“满拓委员会”的指导下,“满洲拓殖公社”对中国东北的土地开始疯狂的掠夺。到1938年3月,“满洲拓殖公社”已掠夺土地约310万垧。这310万垧土地的价格:“熟地每垧最低12.18元,最高56元;二荒地最低7.80元,最高12.96元;荒地为4.50元左右,”远低于当时的市价。更有甚者,有些地区根本无地价可言,只要认定是极其重要的地区就直接以武力占领来取得土地。据统计,到1941年初,“满洲拓殖公社”掠夺土地达2002.6万公顷,是日本国内耕地面积的3.7倍,占中国东北已耕地和可耕未垦地总和的66.6%,已远远超过了日本“百万户移民”用地1000万町步的计划。为了掠夺更多的土地,伪满政府和关东军还以“军事用地 ”“危险地区”“维持治安”等为借口,实施“归屯并户”,把中国农民强行迁走,使土地荒芜,达到强行没收土地的目的。据1943年伪满当局的统计,仅1942年从自己的土地上被搬迁或赶走的中国农民就有17060户,被征用土地有64万公顷。截至1945年1月,这种被迫迁移的所谓“内国开拓民”达40771户,20多万人。
进一步加快掠夺步伐
太平洋战争期间,随着日本侵略战争的扩大,需要大批粮食供应前线,中国东北成为日本对外侵略的兵源和物资基地,日本进一步加快了对东北土地等物资的掠夺步伐。从1942年到1943年5月3日,经“开拓总局”所“收买”的土地,包括熟地、荒地在内,约41万公顷。1942年“收买”面积38万公顷,其中熟地占73%。除了“开拓总局”以“收买”的方式掠夺移民用地外,日本还推行“紧急农地造成计划”,实现快速掠夺用地的目的。
截至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日本在中国东北共掠夺移民用地达2600余万公顷,其中适合耕种的土地1300万公顷,其余1300万公顷作为牧场、森林或其他公用土地,已分配给日本移民所耕种的土地为152.1万公顷。日本为了安置“民团”入殖,先后使500万中国农民遭遇失地无家的多重灾难。这些东北农民或被迫搬家,流离失所,或被迫充当佃户,为日本“民团”耕种土地,挣扎在死亡线上。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近代以来日本对华移民侵略问题研究”(14BZS109)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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