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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金裕:抗战八年四川在兵役上的贡献
来源:抗战老兵口述中心   2020-12-01 14:34:00

  八年全面抗战,四川省在各个方面都做出了巨大贡献,其中,对于前线所需大量兵员的征集、训练和补充,尤远远超过其他省份。

  笔者当时曾任兵役机关骨干幕僚和团管区司令数年,对于川省办理兵役情况,略有所知。根据回忆,并参考有关文献,撰成此稿。因年代久远,追忆难周,尚希知者指正。

  一、抗战初期国军伤亡惨重,需兵孔急

  华北战场抗战开始,我军伤亡重大,仅在淞沪一隅三个月的激烈战斗,我方官兵伤亡已逾30万人,由于没有储蓄后备役兵员可供补充,不得不急切抽调地方保安团队填补缺员。“八一三”沪战开始,笔者正在陆军第一师李铁军部服役,参加据守杨行(属宝山县),抵抗敌寇进攻,不到五天,全师伤亡过半。其中旅长曹日晖、团长陈鞠武、副团长王应尊均重伤,团长李友梅阵亡。其余营、连级军官如唐前辙、白煜、杨海若等阵亡者达百人以上,守宝山县城之友军姚子青营官兵则全部英勇殉国。牺牲之惨烈,为抗战中所罕见。在参战两月之内,我师补充整顿共达五次之多,都系抽调河南省保安队五个整团来沪补充。

  抗战开始后,川军即有十余个师北上、东下,分别开赴前线。

  第二十军杨森和二十六师刘雨卿部出川最早,直接参加上海战役,守卫大场一带,七天之内,部队损失过半。在山西作战的邓锡侯、孙震部,与敌战斗于娘子关附近,损失亦重,均需兵员补充。当时,国民政府军委会重庆行营奉命,紧急征募志愿兵补充前线,而四川却尚无兵役机构之设置以办理征兵事务,乃急电四川省政府以保安处长兼办兵役业务,并成立补充兵训练处六个,壮丁验编处一个。每个训练处辖四个补充兵团,紧急征募壮丁,分批输送武汉,交由军政部接收部队验收,转拨前线补充部队。截至1937年底,不及半年,全川交拨壮丁已达103837名。

  1937年6月,原属军政部军务司的兵役科,扩大为军政部兵役司,分设役务、征募、编练三个科,司长由原兵役科长朱为珍升任。次年7月,又增设补充科,10月再增设国民兵科,全司共五个科、一个副官室。至此,中央役政领导机构初具规模,各省征兵机构乃陆续成立。

  二、四川省各级兵役管区相继成立

  1938年6月1日,四川省军管区司令部成立。当时,第七战区司令长官兼四川省主席刘湘,已于元月份在汉口病逝,省主席一职由王缵绪代理,并兼任军管区司令。原任第七战区兵站总监部参谋长戴高翔调任军管区参谋长。原设的六个补训处、一个壮丁验编处及社会军训委员会等机构均裁撤,其业务并入军管区司令部统一管理。

  四川省军管区司令部成立后,遵照军政部的规划,全省于同年7月1日成立六个师管区,下辖十八个团管区、一个征兵事务所,其名称辖区和首任负责人如下:

  成茂师管区(司令龙杰三,驻成都),下辖成都、茂县、绵阳等三个团管区。

  叙泸师管区(司令周建陶,驻宜宾),下辖宜宾、泸县、资中等三个团管区。

  渝酉师管区(司令韩文源,驻重庆),下辖巴县、涪陵、永川等三个团管区、一个酉阳征兵事务所。

  建南师管区(司令黄汉勋,驻乐山),下辖乐山、眉山、邛崃等三个团管区。

  夔绥师管区(司令汪杰,驻万县),下辖万县、大竹、巴中等三个团管区。

  川北师管区(司令苏陨,驻遂宁),下辖遂宁、南充、剑阁等三个团管区。

  师管区司令部驻在地的团管区业务由师管区司令部兼办,不另成立团管区司令部。师管区司令部直辖补充兵团二至四个,担任接兵、编练、送补前方野战军之责。

  师团管区建立的同时,各级地方政府的兵役机构,县(市)政府的军事科(后改兵役科)也设置起来。承办该县(市)的兵役行政,具体的征兵事务则由所属区、乡(镇)、保、甲负责执行。由于川省抗战前无征兵工作之基础,如,未办户口普查,没有按壮丁的年次及地区编制兵籍表册等,征兵工作开始,因审核免、缓、禁、停诸役不公及体检等舞弊纠纷迭出,役政推行困难。为了解决纠纷,乃在各县(市)乡(镇)设立“兵役协会”,其成员由地方公正士绅担任,并设“免,缓役审查委员会”、“出征军人家属优待委员会”等,协助地方各级兵役机构推行役政。

  三、以征为主、以募为辅的征补体制

  四川省各级兵役体系建成后,开始首届征兵。征兵配额系由军政部将全国应征兵额,按人口比例分配各省,省府及省军管区按各县人口比例分配于各师、团管区。征兵后原则上由各县(市)的国民兵团体检编训后,送交师管区所属之补充兵团。但以后军政部又在各省成立“补充兵训练处”,直辖若干个补充兵团,亦向各县(市)之国民兵团接收壮丁,再送补前方各野战军部队。

  在紧急征兵时,则由军政部直接命令各野战军编组补充兵团(营),径到后方各师管区接兵组训。

  1939年,军政部颁布施行《管区征募志愿兵办法》,实施“征募并行”制度,理由是:“应在乡军人及爱国之志士之请,奖其志愿赴前方杀敌之热情……”实际是从此实行以募兵来辅助征兵的征募并行制。

  当时因战况剧烈,后勤卫生部门由于伤员众多救护不及,轻伤员则带一身血迹,自行走到后方裹伤,重伤员已成残肢断臂,无法行动,撤退不及,遗弃战场,往往被敌寇劈死。战地因人民迁避,临时组织担架雇工不易,亟须成立固定的担架兵团,由后勤部施以短训,分别配属前方各后勤兵站医院,以利于抢救重伤员。四川省军管区奉到征募志愿兵的办法,初期在川组成了20个担架兵团,开赴前方,是为四川省实施募兵制中具有较大规模之一次。以后在各管区发展成招募志愿兵与征兵并行的制度。

  四、武汉失守后中央兵役机构的扩大和职权的提高

  1938年9月,武汉沦陷以后,广州也同时沦陷,军事指挥中枢迁移重庆,我国抗战转入最艰苦的阶段。这时战争烽火从黄河北岸发展至长江两岸,又延及珠江流域,全国增加至11个战区。参战的国民党陆军部队已达两百个师,经过多次重大战役,伤亡官兵愈来愈多,而沦陷的省区愈来愈广,可以正常征兵的范围愈来愈小。因此不但四川负担征兵的任务进一步加重,全国兵役机构的进一步扩大和完善,亦更为迫切。

  1939年2月1日,军政部的兵役司正式扩大为兵役署,署长为川人程泽润,副署长由前兵役司司长朱为珍升任,辖役政、征募两个司,并设总务、会计和经理等处室。是年11月,又增设国民兵司及人事科。不仅机构扩大,它的职权也相应提高。以后又由兵役署主持创办“兵役干部训练班”、“补充团长预习班”,分批调训各级兵役管区的主要干部,各补充团长须先经兵役署施训后派任。次年因考核各管区、各省县市办理役政人员的功过和业务能力,以后又开办“视察人员训练班”,选拔培训兵役干部训练班的优秀人员,分派到各师管区充当驻区视察员,形成全国的兵役视察网(情况后节另述)。同时,鉴于兵役业务在地方推行的难度较大,为了加重县(市)长的责任,行政院规定将兵役行政(包括征兵过程和征属的优待、抚恤等项)的考绩,列为首要,应占县(市)长行政考核评分的90%。四川省为征兵重点区,在抗战中做出的贡献最大,中央这项加重地方行政干部责任的措施,也起了积极的重要的作用。

  五、征、补、训合一的兵役体制

  兵役体制,包括征集、训练、补充三大要项。征兵是地方民政工作之一,县(市)长是地方的征兵官兼国民兵团团长,负责征集工作。而国民兵团的常备队则担任训练壮丁之责,这是地方的“征训合一”体制。抗战初期,四川的壮丁,一般都能在常备队受到三个月的军训,拨交到师管区的补充兵团后,继续受到连队的新兵教育,待命拨交前方野战军补充战斗部队,这是兵役管区的“征、补、训”合一制。

  以后,因战区的增多,战役的频繁,兵役管区的征额加大,师管区的补充兵团终年赴辖区各县接兵,业务十分繁重,各连队无暇集中训练,更无暇再长途跋涉送补前方。为此,军政部的“补充兵训练处”乃应运而生。它直辖的补充兵团,就专事训练新兵和送补前方。而师管区直辖的补充兵团,则专事各县的壮丁接收与训练。使“征、补、训”工作仍得以继续保持和加强。

  军政部补充兵训练处的建立,还具有建设后备师的寓意,使其所接收的新兵,于补充不急迫的情况下,能在所辖各补充兵团受到较长时间的军事教育和体格的锻炼,再送补前方部队,可以提高战斗力。同时,也可以在各补充兵训练处中遴选其成绩优良者,直接改编成后备师,加以装备,用资鼓励。这些后备师可以径直开赴前方,担任战斗任务。如此建立起来的后备部队,官兵之间相处较久,情感融洽,易于团结战斗。

  例如,驻四川简阳的军政部第二十五补充兵训练处,1943年冬,因成绩优良,改编为新编第三十师;驻四川内江的军政部第十四补充兵训练处,亦因成绩优良,1940年也改编为新编第三十三师。1940年以来,全国共有补充兵训练处50余个,其中因成绩优良改编为师的为数不少。这是在兵役体制上的一次改进,对抗战是有利的。

  六、对出征军人家属的优抚工作

  国民政府为了使出征军人“安心抗战”,制定了《出征军人家属优抚条例》,四川省政府遵照这项条例决定以各县(市)历年所存之积谷,作为优待征属经费的主要来源,并对实施优待工作作了以下规定:

  第一,对出征军人发放一定数额的安家费及优待金(谷),在新兵入营之时,由地方政府筹集后,一次发给征人家属。此外,在出征军人服役期间,每年三节(春节、端阳、中秋)之际,另外发给家属优待金(谷)。为免受物价波动影响,并规定以实物发放。同时还规定:(一)凡出征军人家属应缴之积谷,予以免派;(二)缺乏劳力之征属,其田地应指定专人代耕;(三)出征军人子女求学,应予救济补助;(四)出征军人之婚姻,应给予保障(列入法律条文),等等。

  第二,实施生产优待:出征军人在抗战时期,没有实行服满现役定期复员、退伍之制度,一经入营,即成为终身职业,有去无回,其家属生活,势将日益困难。前项所述之优待办法,由于受物价波动影响,征属中生活艰苦者众多。经过舆论之呼吁,四川省军管区乃咨请省政府拨出专款,设立征属工厂,使征属们能入厂工作,参加习艺,以增益其劳动收入。1939年,四川省政府议定筹拨法币300万元,迄至1941年筹足,一次拨付“四川省征属优待委员会”负责筹划设厂。该会乃于成都、遂宁、泸州、重庆、万县等地,设置织袜、制伞、糖果、纺纱等小型工厂若干处,专事招收征属入厂工作、习艺,以为各地的优属工作示范。并另行规定,“征属有优先加入其他公营或私营工厂工作之权利”。但实际上,上述规定,并未得到切实认真的贯彻执行。

  七、简化管区结构与配属于野战军

  1940年,全国第二次兵役会议,由蒋介石亲自主持。会议检讨过去几年役政得失,一致认为兵役管区机构级次繁复,叠床架屋,效率不高。于是作出两项决定:第一项是,将兵役管区由原来的军、师、团管区三级制,改为军、师管区两级制,撤销各团管区,并将原来的师管区数目增多。按人口比例重新划定师管区征兵区域,原则上暂定每个师管区的人口,以不超过250万人划定辖县。

  因此,四川省由原来的六个师管区,撤销团管区以后,增加为22个师管区,名称如下:成茂、渝江、叙南、荣威、嘉峨、涪酉、永荣、隆富、万忠、夔巫、资简、乐安、潼蓬、遂武、邛大、通南、顺营、剑平、达梁、绵广、泸永等师管区,各师管区直辖补充兵团二至四个。

  第二项重要决定是,新划的师管区,除留置一小部分仍归军政部直接掌握外,绝大部分的师管区都配属于前方的各野战军,以各该配属野战军的副军长或后调师的师长兼任师管区司令(例如,成茂师管区配属于川军第四十五军,以该军后调师师长王仕俊兼师管区司令;渝江、万忠两师管区则配属于王陵基的第三十集团军之两个军)。其壮丁的接收、训练,由各后调师组成野战补充兵团,自行担任体检、接收、编训送补。

  这一改进,大大减少了征兵的阻力,可以避免兵役系统的补充团队干部对应征兵员的虐待、克扣伙食、医药等弊端。壮丁直接被野战军补充兵团接收后,有了合理的战士待遇,能安心服役,认真受训,实现从军抗战的爱国愿望。这在役政上是一次重大改革,此制坚持到抗战胜利。

  八、八年全面抗战中四川应征服役之总人数

  壮丁出征抗日杀敌,是应征者以个人的热血甚至生命去换取国家民族的生存,具有高贵与神圣的性质。特别值得崇敬的是他们应征入伍以后,由于国家物质上的艰难匮乏,加之国民党军政界中一些大、小官员的贪污、克扣成风,对于广大爱国士兵衣、食、住、医药、交通工具等的供应严重不足;部队装备落后更增加出征军人的痛苦。但他们忍饥耐寒,以民族大义为重,在千难万险中与强敌拼斗,坚持到最后胜利,他们这种崇高精神,应当受到全国人民的尊重和赞扬。

  至于八年全面抗战中四川全省应征抗战之壮丁人数,各单位统计概数颇不一致,根据1945年(民国34年)9月3日,四川省主席张群发表的《胜利日感言》所述,川省在抗战中征集的壮丁,达300万人以上。同年10月10日,张群发表的《开国与建国大业中之四川》这篇“双十节”纪念文章,则谓“应征壮丁,凡248万余人”。再据当时军政部长何应钦所发表之数字,则谓抗战以来,川省的壮丁配额3193807人,实征额为2578810人。何氏还说,抗战八年,全国征兵配额为16641802人,实征额为14050521人,可见川省征兵无论配额与实征数额,均约占全国总额的1/5。

  原西康省在抗战期中,共征壮丁30938人,川、康现属一省,也可并入四川计算。全国应征壮丁中有省籍不详的“其他”一栏,总计为497434人,这项数字系包括特种部队及军事机关、学校招募之壮丁中省籍不详者,如按四川的实征额占全国实征壮丁额1/5的比例计,则此数中的川籍人应占10万人。由于特种兵部队及军事机关、学校此段时间多迁川境,其实际人数恐远较10万人为多。

  根据上述三项数字统计,四川省在抗战时期征集的壮丁,实际已达270万人,故张群在《胜利日感言》中所称“三百万人”亦切近事实。至于常备现役部队调遣出川抗战之六个集团军及第八十八军和第二十六师之士兵人数,尚未包括在应征兵员总数内。至于总计的数字是根据历年应征壮丁之总和,这些应征壮丁除用于补充历年所经战役之伤亡外,大部分是用于建立后勤部队(如运输兵团、担架兵团、仓库守备队、铁肩队、小车队、大车队、骡马队、卫生队等)以及第二线部队(新兵集训总队、补充兵训练处、新兵总队、补充兵团等)之需要。

  (来源:《成都文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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