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文物历史背景
悬挂在“杨振卿”厅堂的抗战胜利时期“三模大会”荣誉牌匾(上图)
杨振卿同志简介
杨振卿同志生于1907年2月,山东省崑嵛县人(今威海文登),1933年10月1日加入中国共产党,山东工农红军,绰号“钢咀子”,参加过土地革命和抗日战争。土地革命时期历任“中国工农红军胶东游击队”党支部书记、区武装部长等职务,与胶东红军游击队队长“于得水”同志并肩作战。抗日战争时期因负伤回到故乡务农。
中国工农红军山东胶东游击队
山东省内最早的一支红军游击队---“中国工农红军胶东游击队”, 队长“于得水”,是抗战时期山东八路军的前身之一,是中国人民解放军4个军另2个师又25个团的起源。
中国工农红军胶东游击队”在土地革命时期,与陕北苏区创始人“刘志丹”领导的红军陕甘游击队齐名,是山东唯一的红军武装、中国北方仅有的两支红军武装之一,作为胶东革命的火种保证了胶东乃至整个山东革命的延续和发展。
昆嵛山被誉为“胶东的井冈山”。1935年11月29日,中共胶东特委发动了土地革命时期山东著名的“一一·四”武装暴动,组成番号为“中国工农红军胶东游击队”,暴动保留下来的红军胶东游击队成为中国北方沿海地区及山东省内硕果仅存的红军队伍,后来成为天福山抗日武装起义的骨干力量。
武装暴动失败后,胶东红军游击队于得水任大队长,以昆嵛山为根据地,机智勇敢地同敌人展开游击战争,直至1937年12月月24日,以昆嵛山胶东红军游击队为基础组建的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在昆嵛山支脉天福山举行抗日武装起义,拉开了胶东人民武装抗击日本侵略者的序幕。1938年9月18日,,第三军的番号改为“八路军山东人民抗日游击第五支队”,正式编入八路军序列。1942年7月1日,以山东省第三军区为基础组建胶东军区,归八路军山东纵队领导,司令员为许世友、政委为林浩,辖第十六、十七团、抗大一分校第三支校以及4个军分区。
解放战争开始后,先后组建了东北民主联军第4纵队、华东野战军第9纵队、华东野战军第13纵队和32军,涌现出了“南京路上好八连”、“济南第一团”、“塔山英雄团”、“守备英雄团”、“白台山英雄团”等英雄集体和杨子荣、任常伦、夏侯苏民等著名战斗英雄,以及赵守福、于化虎、孙玉敏等著名民兵英雄。
抗战时期的于得水(上图)
于得水简介:土地革命时期,任“中国工农红军胶东游击队”大队长,参与实施了山东革命史上著名“一一·四”武装暴动;抗日战争爆发后,1937年参加天福山起义,任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第一大队大队长。1939年任八路军山东纵队五支队十五团团长;1940年任东海指挥部副指挥;1942年任胶东军区第一军区副司令兼文西行署主任;1945年8月,被任命为东海军分区副司令员兼烟台警备区司令员,与其余战友一起粉碎了美军战舰士兵妄图在烟台登陆的企图;1946年1月,于得水升任胶东军区第一军分区司令员,率部坚持内线作战,牵制了大量国民党军。在长期的战斗生活中, 他7次负重伤,13次受嘉奖。解放后历任浙江省军区后勤部副部长、安徽省军区副司令员等职。
杨镇卿同志革命文物
山东工农红军、抗战英雄“杨镇卿”同志革命文物由抗战胜利时期颁发的牌匾、条幅对联和建国初期崑嵛县人民政府赠送的锦旗、生平证书、杨振卿革命历史(开国将领于得水夫人“吕凤斯”手稿)资料等构成,传承有序。共计9件(套)。 (山东复兴抗战馆藏)
01
1946年杨振卿牌匾、对联
1946年初山东抗日战争全境基本解放,崑嵛县政府于民国35年2月(1946年2月)召开了第一届荣誉军人、抗日家属、拥军模范大会(简称“三模大会”);该全套牌匾就是崑嵛县政府为了表彰奖励在抗日战争中负伤的抗日模范荣誉军人“杨镇卿”同志而颁发。
本组文物由抗战胜利时期颁发的牌匾、条幅对联构成,传承有序。再现了杨镇卿同志在土地革命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身经百战、出生入死、保家卫国、屡建奇功的历史功勋。因抗战负伤致残,却毅然为根据地的建设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历史背景:
为了保障抗日军人家属的生活,提高抗属社会地位,鼓励官兵英勇杀敌,保家卫国,提高参军热潮,加强对敌武装力量,抗战开始不久,山东省战工会和胶东行署就制订了《优待抗日军人家属暂行条例》,以后又多次进行修订。1943年4月26日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又实施了《抚恤抗日阵亡、荣誉军人暂行条例》,“荣誉军人”对残废或负伤军人的尊称,它是我国第一个抚恤抗日阵亡、荣誉军人的基本法规,是《红军抚恤条例》的补充和发展。抗战胜利时期,根据地开展了大规模的拥政爱民、拥军优抗(抗日军人家属)的大规模群众运动和英模表彰大会,大大促进了军政、军民团结,稳定了抗日军人情绪,巩固壮大了后方。
1946年 “三模大会”杨镇卿荣获的荣誉牌匾
牌匾长182厘米,高72厘米,采用阴刻雕刻方式,字体描金。牌匾内容:保卫祖国驰疆场,负伤归里,身虽有损,为建设毅作先锋。牌匾内容表达了杨镇卿同志抗战时期为保卫祖国驰骋疆场,英勇杀敌,保家卫国,为中华民族不受敌人侵犯立下了不朽的功勋;因负伤回到故乡,身体虽然有伤残,却毅然为根据地的建设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为根据地的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1946年 “三模大会”杨镇卿荣获的荣誉牌匾条幅
历史背景:
抗战胜利时期《双十协定》介绍:抗日战争胜利之际,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两 党最高领袖于1945年9月4日就中国未来的发展前途、国内局势以及和平、民主、建设大计,在重庆进行的一次历史性会谈,也是国共两党历史上举行的首次最高层次的政治谈判。从1945年8月29日至10月10日,经过43天谈判,国共双方达成《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重庆谈判及达成的《双十协定》给中国人民带来了和平、民主、团结的希望和曙光。
条幅内容:为自由幸福而流血,谋和平民主已开端。分别由“崑嵛县三模大会”和“嶺西村复兴合作社敬礼”题词。条幅内容表达了抗战时期为了追求民族独立和人民的自由、幸福而流血牺牲,经过中华儿女的英勇斗争,无数人的流血牺牲,我们终于赢得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谋和平民主已开端”反映了抗战胜利时期(1945年10月10日)国共重庆谈判及达成的《双十协定》给中国人民带来了和平、民主、团结的希望和曙光。
复兴合作社简介:
山东省出现了合作社是在1939年的抗日战争时期。当时,根据地处于敌后农村,大都是贫瘠山区和边远地区,又加上敌人严密的分割封锁,致使城乡间、地区间的物资交流中断,原有工商业大部停业。经济落后,交通不便,人民生活极为困难,正是由于抗战和根据地人民生活、生产的需要,才在蓬莱县北崮乡建起了第一个消费合作社。之后,蓬莱县西见马村,日照县陈家沟村,沂南县孙祖村、岸堤村等合作社相继建立,发展合作社被列入战时施政纲领。1939年12月,山东省临时参议会通过了《合作社暂行规程》和《县、区合作社联合章程》,向干部群众广泛宣传合作社组织是“抗日根据地的经济堡垒”,“与日寇作经济斗争的武器”,建立合作社是解决军民日常生活用品困难的有效办法,号召全区开展建立合作社的群众运动。
抗日战争时期因军民的需要而产生了供销合作社,而合作社又很好的解决了这一时期军民的需要,进而供销合作社又进一步获得了抗日政府的大力支持,从而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到1945年,山东抗日根据地合作社发展到4926处。
02
建国初期杨振卿同志锦旗
建国初期崑嵛县人民政府奖励给杨振卿同志的锦旗(崑嵛县于1956年撤销,其辖区划入文登、牟平两县。)。锦旗内容:奖给拥军优属模范:加强拥军优属工作,巩固国防,保障社会主义建设。崑嵛县人民政府。
03
建国后杨振卿同志生平证书
1 杨振卿同志私人印章
2 80年代烟台市民政局为杨镇卿颁发的《优待证》
3 80年代文登县组织部为 杨镇卿颁发的《老党员经济补助证》
4 80年代文登县组织部为 杨镇卿颁发的《农村老党员经济补助证》
5 杨镇卿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
04
杨振卿革命历史手稿
山东抗日名将、开国将军“于得水”夫人“吕凤斯”解放后记录的杨振卿同志革命历史手稿,内容修改处加盖多处本人私章。
山东抗日巾帼女杰—吕凤斯(上图)
吕凤斯简介:1906年12月3日出生在文登葛家镇吕家集村,2009年4月25日去世,享年103岁。20岁时嫁给了胶东传奇英雄“于得水”,在丈夫于得水的影响下,吕凤斯也毅然走上了革命道路,跟随于得水转战胶东大地,立下了光辉的业绩。
吕凤斯由于会双手打枪,是抗战时期闻名遐迩的“双枪老太婆”。由于她个子高,腿又长,在杀敌时健步如飞,因此被日寇称为“高腿鸡”。1941年春,吕凤斯被任命为独立营营长,是山东胶东抗战史上独一无二的女营长,她领导的独立营为部队输送了大批军事骨干,为争取抗日战争胜利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吕凤斯是开国上将许世友和田普的红娘之一。1944年冬,在吴克华、张明、高大山和东海军分区司令员于得水的爱人时任独立营营长吕凤斯的热心搭桥与撮合下,许世友与胶东姑娘田明兰(后改名田普)喜结良缘。
后来吕凤斯是长篇小说《山菊花》女主人公“桃子”的原型。他的丈夫于得水是男主人公“于震海”的原型。
文登县党史(记载了土地革命时期杨振卿和于得水战斗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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