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5月3日到1948年11月2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东条英机等28名日本甲级战犯进行了规模空前的历史性审判,即东京大审判。这是伸张国际正义、维护世界和平、制裁战争势力的重要行动,参与东京大审判的中国工作人员共16人,其中宁波籍人士有时任检察官顾问的桂裕先生。
桂裕先生(1902--2002),字公绰,宁波市慈城镇人,1902年7月18日出生,从小酷爱学习,聪明勤奋,中学毕业后考入被誉为中国现代法学教育摇篮的东吴大学法学院,时有“南东吴、北朝阳”、“法官出朝阳,律师出东吴”之称。该校名师众多,如有首次将《联合国宪章》翻译成中文的吴经熊先生等。许多课程都由美国教授直接用英文讲授,同时引进了英美的案例教学法,内容丰富多彩,中西法制兼容并蓄,以比较法教学见长,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比较法”学院之一。他在校如饥似渴地学习专业知识和外文,兼修英美法与大陆法,并在学习中感受两种法系的异同,为日后从事律师工作和法学研究打下了良好基础。大学毕业后他先在上海担任律师,后任商务印书馆英文编辑,翻译出版了《英译中华民国民事诉讼法》、英国剧本《莎乐美》和小说《月亮所讲的故事》,参与了商务印书馆《辞源》续编的编辑工作。1930年后历任司法行政部编审、上海第一特区地方法院推事、上海江苏高二分院推事、招商局顾问。抗战胜利后一度任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后回上海,在旧中国最负盛名的《东方杂志》上发表“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司法官之素质与数量”、“法律之理论与实践”、“简化诉讼程序之管见”、“外国公司认许问题之商榷”、“由性别论司法官职务之分配”、“新辨奸论”、“诉讼程序之简化”、“司法统计”、“商法之同化”、“言论自由与民主”和“处置日本在华财产文法律观”等十余篇论文,上海竞文书局出版过他编著的《英语全程》,是一位著名的律师和法学家。
在日本发动的侵略战争中,中国遭受的苦难最为深重,大半河山被践踏蹂躏,同胞伤亡3500万,可计算的经济损失达6000多亿美元,无形的损失难以计算。日本侵华作为东京大审判的主要部分,事务繁杂,工作繁重,急需谙习英文又对国际法有研究的人士加以辅助。1946年初冬,我国又增派倪征燠、鄂森、桂裕(均系东吴大学法学院毕业生)及吴学义去远东国际法庭,为中国检察官的顾问。赴日月薪虽不菲薄,而当时桂裕等在上海从事律师职业的收入远不止此数,但他们的血脉中燃烧着民族的耻辱和仇恨,抱着决不能让沾满了中国人民血债的日本战犯逍遥法外的强烈意愿,因而决然乐从,即赴东京参加这一20世纪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时间最长的国际大审判。新中国首任国际大法官倪征燠总爱用“艰苦卓绝”来形容当年的东京审判,东京审判之难,难在举证。当时这些富于正义感、爱国心的有识之士,怀着“无颜见江东父老便跳海”的誓死决心,日以继夜地顽强奋战,在庄严的国际法庭上,向全世界第一次明确了日本发动的侵华战争的性质,用铁的事实揭穿了日本军国主义者发动侵略的种种借口。战犯东条英机等因发动侵略战争被裁决犯有破坏和平罪,最终,包括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武藤章等7名刽子手被处以绞刑;南次郎等16人判无期徒刑;东乡茂德获有期徒刑20年,重光葵获有期徒刑7年。这对战后肃清法西斯势力,在国际上伸张正义具有深远意义。参与东京大审判的全体中国同仁,确实未愧对历史、愧对子孙!为维护中华民族的民族利益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审判结束后不久,桂裕去台湾大学任教,是海商法权威教授,又是著名的保险法专家。曾在1958年参加联合国第一次海商法会议。著有《海商法》、《海商法新论》、《保险法》、《保险法论》、《司法制度之检讨及改进》等,其中《海商法新论》是司法官、律师等考试的主要参考书。曾获台湾“教育部”第15届学术奖。1972年在台大退休后,任“中国文化大学”法律学系主任,一直进行教学工作,直到八十几岁才退休,到了晚年还退而不休,教学不倦,把研究生安排在自己寓所的客厅中,继续他的教学生涯,他的客厅放着文化大学法律系致赠的“人生百分百,法界第一人”的牌匾,可说是形容桂裕的最佳写照。
桂裕教授秉持的教学原则是“热馒头主义”,也就是说,馒头好吃就是要趁热,老师要教出优秀的学生靠的就是暖烘烘的热忱,教学内容一定要言之有物,对学生要有爱心的循循善诱,否则,空有一身学问,对学生不理不睬,就像是以冷馒头喂学生吃一样,学生如何吃得下这冷馒头呢?他执教几十年,育英才无数,桃李满天下。陈水扁、吕秀莲、张俊雄、焦仁和、翁岳生、施启扬、尤清、马英九、谢长廷和陈定南等台湾政界人物,无不出自其门下。台湾的大法官有2/3以上是桂裕的学生,1954年在台湾大学法律系就读的著名作家李敖曾回忆道:“教我英文(‘英美法学名著选读’)的是曹文彦老师和桂裕老师。桂裕老师学问渊博,又高寿,四十年后我办《求是报》时,还有信给我。最有趣的,是他的英文满口上海腔。”虽然桂教授的乡音颇重,学生不易听懂,但他坚持学术研究,提携后进的赤诚,却深深影响到一代又一代的门生。因此,在桂教授耄耋之年,这些门生故旧仍不时登门拜访,感念老师当年的教诲。2001年7月18日是他的百岁大寿,有许多学生赶来为老师贺寿,致赠寿轴、礼品、贺卡等,台北媒体曾以“马(英九)(陈水)扁同访百龄恩师桂裕 轮流喂老师吃寿面”等加以报道。台湾联圣张佛千撰“杏坛泽被三千士;海屋筹添一百春。”联祝桂裕先生百龄荣庆。
桂裕教授有一子一女,目前定居美国。他虽在台湾居住五十多年,唯一没变的是,仍说着一口外人不易听得懂的宁波话。他是台北宁波同乡会的资深会员,曾连任四届该会法益维权委员会委员,在《宁波同乡》月刊发表过不少文章。其中“2574年”一文叙述了他对六世纪后世界情况的构想;“老年清福”一文谓他在70岁以后,信服“不三不四”主义,即三不求(名利寿)和四不愁(衣食住行)。所著《亦新亦旧话》曾在该刊连载过19期。此外还著有《浮海集》和《行与言》(杂文集)。1997年,倪征燠(1928年毕业于东吴大学法学院)应邀访台,曾收到许多故旧新朋所赠之珍贵礼品,而同为东京审判亲历者、时年96高龄的桂裕教授所赠却是当街小店买来的一条小金鱼。倪征燠慨叹:“不愧为我之学长!”
2002年1月2日,桂裕教授在台北与世长辞。享年101岁。台湾“中央日报”在题为“桂裕教授高龄辞世的联想”的社论中写道:“著名的法学家,前台大法律系教授桂裕先生,日前以高龄一百零一岁辞世。留给国人无尽的哀思,也让吾人在崇敬与哀悼之余,深叹斯人独憔悴,典型在夙昔!……桂教授以一生投入学术与教育的奉献精神,展现出一种当前社会所罕见的专业精神、工作伦理和人格风范。这正是在我们当前多元、民主却又复杂、混乱的政治与社会环境中,最应珍摄的基本价值所在。”不少媒体都发表悼念文章,深切怀念这位对祖国法学教育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的甬籍著名学者。
主要参考文献:
1.谢恩光主编:《浙江教育名人》,浙江教育出版社,999--1000(1994)。
2.行舟:台北《宁波同乡》第389期,10—11页(2001)。
3.《商务印书馆图书目录》(1897---1949),58—227页1981年印行。
4.《重印东方杂志全部旧刊总目录》,台湾商务印书馆,431-443页。
5.张世文等主编:《世纪大审判》A卷,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63(1997)。
6.台北媒体的有关报道来自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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