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于中央档案馆从2014年7月3日起,在其官网上每日公布1名日本战犯的自供,战犯审判成为热门关键词。
此次计划公布的45名战犯中,有9名当时是在太原被审判。对于其在中国犯下的滔天罪行,人民检察机关是怎样侦查、起诉的呢?
接下来的文字,我们将为您揭秘,为什么有的犯人被起诉,有的没有被起诉,对于死不认罪的人是怎么处理的……等等审讯背后的故事。
这些笔供详细讲述了日本战犯在侵略山西时的犯罪经过,烧杀、活埋、活人解剖、轮奸……这些由他们自己亲口说出的事实,容不得今天日本军国主义分子否认历史、愚弄世人。
背景
投降后,部分战犯“残留”中国妄图恢复日本军国主义
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部分罪行相对较轻的次要战犯,以“办企业”“修铁路”等为幌子,继续参加蒋介石、阎锡山集团,“残留”中国,妄图保存实力,恢复日本军国主义。从1948年至1952年,中国各地政府陆续逮捕此类战犯140名,并立即开展侦查工作。
1951年,山西省人民检察署(1954年9月改名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响应中央指示,会同有关机关制定了《关于调查日本战争犯罪分子罪行的计划》,但由于朝鲜战争爆发,致使该计划没有实行。1952年6月,按照最高人民检察署的部署,山西省人民检察署会同有关单位成立“调查日本战争犯罪分子罪行联合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合办公室”)重新开展此项工作。“联合办公室”先后接收了由公安部、省公安厅等单位解送来的136名日本战犯。他们在日本刚投降时的军衔和职务分别为佐级2名,尉级38名,下士和士兵25名,行政官吏27名,特务、宪兵、警察30名,从事企业工作的14名。其中,在日本投降以后又参加蒋阎集团的132名,按军衔分,将级军官7名,校级89名,尉级18名,其他18名。在押期间,因病医治无效死亡7名,实押战犯129名。
这些战犯中,有原日本关东军高级参谋、山西产业株式会社社长、阎伪西山实业公司总顾问、曾制造轰动中外炸死张作霖“皇姑屯事件”的河本大作,有杀害抗日女英雄赵一曼的大野泰治,有曾将340名中国被俘人员作为“活人靶”训练的日军教官住冈义一,有在日本投降后,积极组织、领导日军“残留”活动的城野宏。其他战犯,双手也都沾满了中国人民的鲜血。
提讯
找来翻译官对质 大野泰治才承认罪行
日本战犯罪行的侦查工作从1952年6月正式开始,主要围绕提讯战犯和调查取证两方面进行。
提讯工作开始后,侦讯人员针对战犯复杂的心态,采取多种审讯方法,使战犯放下包袱,主动交代罪行,并查阅、整理了包括随同战犯转来的、由各地上报的材料,结合收集到的证据,对所有战犯进行“对号入座”式的普遍提讯。
除整理一些上报回来的材料外,侦讯人员还在查阅书籍、报刊时,发现不少有价值的资料。例如1942年7月20日在《新华日报》上登载了这样的内容:“敌近又在雁北一带,使用种种方法,强迫人民交纳虱子、老鼠、臭虫、喂养病菌,然后向我军散放。4月初,敌寇即屡令敌占区老百姓交纳胡须、鸡毛、老鼠。胡须不论老少,每人交二两,老鼠每人交两只。不能交出者,须用白银代替。伪广灵县政府下令各村每户交虱子、臭虫各五千,浑源、应县各伪县府亦有同样命令。”
普遍提讯结束,1954年4月,侦讯人员又对善于狡辩和犯有重大罪行的战犯进行了重点提讯。
比如战犯大野泰治,隐瞒了他在担任晋北政厅警察科长时,指挥伪警察队与日军在应县下社、小石口等村大量屠杀村民的罪行,仅仅供述了他在这一暴行发生四五天后,带领部下六人前往当地视察、收集情报,一再表示自己没有参与暴行,态度十分狡诈。最后,侦讯人员费劲周折,找到了大野泰治当时的翻译官于义臣,和他进行对质,他的态度才有所转变,供述其他罪行时也比较老实了。
又如战犯吉田来,他害怕被惩处,推翻了在新绛县残杀村民的罪行,并坚决否认他在太原窑场毒打工人致死的罪行。侦讯人员宣读了新绛县当地村民的检举材料,讲述了村民们亲眼目睹的事件经过,并将在太原窑场工作过的、受过毒打的工人带来,和他对质。这样,吉田来才承认自己犯下的罪行。
取证
“上段村惨案”幸存者
控诉日军暴行
“联合办公室”成立后,调查人员就展开了调查取证工作,这项工作一直持续到1956年5月才完成。
调查人员走访了惨案的“幸存者”“见证者”“受害者”“受害者家属”,让他们回忆当时的情景;召开原敌伪军政人员座谈会,让他们回忆、检举、揭发;召开群众大会,让他们揭发、声讨、控诉。
以下是运城“上段村惨案”的幸存者段志民,控诉上段村村民惨遭日军迫害时的情景:
1939年4月15日10时,日军包围了上段村。日军进村后,日军官藤田茂命令挨门逐户搜查,不论男女老幼,一见人就用刺刀捅、洋刀砍,并逐一推入井内,贾小磨赤手空拳抱住一个日本兵的腿拉倒井边搏斗,被另一个日本兵用刺刀刺入井内。还有一个叫猪娃的年轻小伙子和日军搏斗被刺刀刺死。村民陈全明也是一个身强力壮的青年,同推他的日军拼打,日军用刺刀把他捅得鲜血直流,他仍抱住一个日本兵往井里拉,终因手无寸铁、寡不敌众,被敌人用刺刀捅死后推入井内。日军制造的这一大惨案,使14名抗日战士和94名无辜村民惨遭杀害。我全家9口人被杀了5人,当时舅舅15岁,趁日军抓人时逃跑了,姐姐11岁,被日军在家搜出后中途跑掉。和我藏在地窖里的11个人都被赶上来杀死,我当时未被发现,才得以幸存下来。日军走后,乡亲们组织下井捞人,捞出了我母亲,还未死,幸存了下来。当时,全村共5眼水井,除留了一眼供日军饮水外,其余四眼都成了日军杀人的见证。
像这样的控诉、揭发还有很多,但不是所有人都愿意站出来检举日军犯下的罪行,有些受害者特别是被奸污的妇女,宁愿“牙齿咽到肚子里”,也不愿“丢人败兴”,还有就是原敌伪军政人员,因日军侵略时当帮凶、做狗腿,怕说出以后加重自己的罪行。调查人员只好从不同角度劝说,晓之以理,这些人才纷纷开始检举。
审判
9名战犯分别被判处8至20年有期徒刑
侦查工作结束后,1956年6月10日和12日,检察机关分别对富永顺太郎和城野宏、相乐圭二、菊地修一、永富博之、大野泰治、笠实、神野久吉、住冈义一等9名战犯,向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太原庭)提起公诉。
起诉富永顺太郎在侵略中国期间,犯有搜集中国军事、政治、经济、交通和地下资源等情报,以及抓捕、刑讯中国人民的罪行,仅在1938年-1940年就抓捕4475人;前日本大尉住冈义一,曾两次在太原小东门外赛马场,将被俘人员340人作为日本新兵“试胆”的“活人靶”,用刺刀刺死……
个别战犯企图减轻自己的罪责,针对起诉内容进行狡辩。被告人菊地修一对指控其在宁武县贾家堡杀害村民6人的事实,抵赖为只有4人。可当检察人员把证据一一列举后,他又无言以对。被告人笠实还就命令部下杀人和率领部下杀人这一问题大做文章,把率领部下在壶关县三王头村、土河村屠杀村民的事实,说成是命令部下干的,企图减轻罪责。对此,检查人员同样以铁证说话,驳斥笠实的辩解。
经过连续10天的审判,9名战犯均得到应有的惩罚,分别判处:富永顺太郎有期徒刑20年,城野宏有期徒刑18年,相乐圭二有期徒刑15年,菊地修一有期徒刑13年,永富博之有期徒刑13年,大野泰治有期徒刑13年,笠实有期徒刑11年,住冈义一有期徒刑11年,神野久吉有期徒刑8年。
不久,9名战犯被押往东北服刑。
免诉
关押的其余120名战犯
被释放回国
侦查结束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次要的或悔罪表现较好的1047名日本战犯,其中包括在太原关押的120名免于起诉,予以释放回国。被免于起诉的120名日本战犯分别于1956年6月28日、7月28日、9月1日分三批转道天津,乘日本“兴安丸”号轮船回国。
另外,在中国犯下累累罪行的日本战犯河本大作,1953年因病死在太原日籍战犯管理所(时年70岁),没有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日本投降后,按照其所犯的罪行,仅制造“皇姑屯事件”,就应送交东京国际法庭审判。但在阎锡山的庇护下,河本大作改名川端大二郎,逃避了惩罚。
此后,不甘心失败的河本大作,继续以化名写文章,发表讲话,煽动日本青年为复活日本军国主义而“残留”山西,他曾无耻地说:“残留山西反共,就是爱国主义的具体体现。”1948年,河本大作与国民政府国防部长徐永昌商议日本义勇军问题,并派人回日本设立“义勇军召集所”。直到全国解放,河本大作才落入法网。1952年6月,检察机关将其作为侦查、起诉的重点对象,但因为年老体弱,他于第二年病死在战犯管理所。
包括河本大作在内,共有7名战犯病死在太原日籍战犯管理所。最后,这些战犯的尸骨都被运回日本。
太原版日本战犯自供(一)
强迫征税 饿死数百人
战犯 城野宏
身份:前山西省顾问辅佐官、前暂编独立第十总队少将总队兼政工处长,1956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太原庭)判处有期徒刑18年。
日本帝国主义操纵中国的傀儡政府,掠夺和平居民的财产以供其侵略作战、破坏生产,造成人为的饥荒,使许多和平居民被饿死,这是违背国际公法和人道主义准则的罪行。
1942年11月,北支那方面军司令部参谋部第四科,在北京东交民巷日本公使馆内举行“地方预算编成会议”,召集华北各地特务机关财政负责人和担任各省、市政府财政的顾问辅佐官出席,由第四科科长西村大佐主持会议,第四科科员大规中佐报告并具体说明。
我当时以山西省陆军特务机关政府课中尉课员的身份,带领山西省顾问辅佐官小西康孝参加了会议。西村大佐向参加会议的人发表由参谋部第四科制定的“地方预算编成要领”,说明其中的 “治安重点,健全财政”的方针,尽可能地削减在日军作战上没有用处的经费,把腾出来的经费用到警察、保安队等方面,增加补助日军的武装,“取消赤字”——就是不向中央要求补助费。指示全部经费尽可能在省(市)内通过用强化征税来解决。
我就向西村大佐和大规中佐解释说,山西省主要出产的是矿产,但这些都归军队管理或日方经营,不能成为征税对象,山西的农业较河北、山东等地的单位面积生产量和劳动量少,现在的征税已达到顶点,我们再增税就会破坏生产。而且山西是第一线地区,直接面对着八路军的主力和中央军的主力,因此必须要强化补助武装力量,因此要求由华北政务委员会拨七百万元的保安补助费。西村大佐说:“从支那人身上抽税,你怕什么?尽量征,不能拨给补助费,自己去想办法。”
我照着这个指示,增强山西省内的征税力度,以达到强化武装部队的目的。回到太原后,我向山西省陆军特务机关政治课长米花中佐说明以下的方针、指示和我的意见:缩减治安费以外的经费,增加治安费(警察、保安队费),全部用增加省税(田赋为主)来充作支出经费。当时米花认为,这个方案是符合第一军的方针,因此表示同意,我就制成“1943年(即国民三十二年)山西省公署预算编成要领”,以上述的内容表明预算编成的方针,又表明各款项大约的百分比,以使总额约百分之六十左右要用在治安费上。
这个“要领”经米花中佐提交机关长石野少将和司令官吉本定一中将,经批准,用吉本的名义交给山西省长苏体仁,山西省顾问辅佐官小西康孝按照这个要领编成1943年山西省公署的顶算。这个预算较前一年总额增加约百分之三十,削减教育费、建设费(缩减或废止凡是在日军作战目的以外的民用水利土木、福利等项经费),将约百分之六十的经费用来增强警察和保安队。
这项负担中的大部分,即一千二百万元,以县里上交款的增加来充用,而且把这个负担摊派到各县进行征收。因此各县大致多负担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各县政府把这个负担分配到区村公所。
但是己经陷入穷困的农民是无力承担这笔钱款的。在这种情况下,县政府下令出动警察和保安队,用枪刺和暴力掠夺农民的食粮、家具、衣服等所有的财物抵作税金。如上党道高平县西村农民袁春元,为交纳税款,出卖了田地住宅还不够,还叫妻子回娘家住,把自己的儿女卖给别人,而他自己则流浪他乡。
1943年,各县饿死很多人,只在高平县,这一年就饿死196人,甚至出现人吃人的现象。1944年春,因饥荒被破坏的生产不但没有恢复,而且更加严重的是,高平县城里发生了由农村买来6个孩子,将孩子杀死后出卖人肉的悲惨事件。其他,潞城、壶关等县也饿死数百人。
省、县政府以这种残酷的手段掠夺税款(这些食粮、棉花、住宅和田地都是农民的命根子),进一步扩大警察和保安队。
现在美帝国主义在日本操纵日本政府的财政,从日本人民身上强征苛刻的税收,企图服务其侵略目的。因此,我坚决反对这种罪恶行为。
太原版日本战犯自供(二)
为抢粮食 活活烧死村民
战犯 高屋三郎
身份:前北支那方面军第一军独立步兵第十四旅团独立步兵第二百四十四大队第一中队中尉中队长,前太原绥靖公署教导总队军士教育第二团第二管中校营长。1956年,因认罪态度较好被免于起诉,释放回国。
我在日本帝国主义所发动的侵略中国的战争中,犯了许多残暴罪行。
1944年6月,我驻在山西省沁县城,任独立步兵第十四旅团独立步兵第二百四十四大队干部侯补生队副教官。
当时,中国人民在日本帝国主义枪炮的威胁下,为了生活,为了保卫村庄而斗争着。通过他们血汗的劳动,村庄的小麦将要收获了,农民们和他们的妻小,高兴地谈论着愉快的生活。但正在这个时候,我参加了大队长片冈光太郎少佐指挥的掠夺农民的命脉——小麦的行动,充当第三中队第一小队队长,向和平村庄进攻。我奉中队长渡边多喜吉之命,指挥小队侵入了和平村庄后河村,军靴踢破了农民家的门户,破坏家具,连锅碗都抛到路上,人们害怕地战栗着,妇女哭叫着,凡遭铁蹄践踏之处,一瞬间就这样被完全破坏了。
这时,我们逮捕了四十来岁的农民两名,用棍子殴打,又用脚踢,拷问他们,农民叫喊 “我是个普通农民,我有什么罪呢?”但我叫部下把农民强拉到院子里,用麻绳怕半途烧断,所以用带刺的铁丝把他绑在榆树上,脚部离地面有一公尺左右,并在树下堆积了桌、椅、农具、门板、小车等物,上面还堆了小麦秆,又洒上煤油,然后叫部下点火,火燃着油,马上烧到农民的腿脚、身体、头部。昨天还在田里劳动,几小时前还和眷属们高兴地谈着收获,渴望和平生活的农民,一霎那衣服被烧光了,头发也烧着了,皮肤“吱”“吱”地响着,肿起而焦烂了,当时的情形惨不忍睹。那位农民最后瞪大着眼珠死了。我不仅用这样的方法烧杀中国人民,给他们带来了无限痛苦,还用这样的方法把日本青年培养成为魔鬼,这就是日本帝国主义军队军官的本来面目。
我犯有严重的罪行,但这样的罪行并不限于我驻扎的地方,所有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过的地方,没有不犯这种罪行的。
这是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进行的违反国际法和人道主义准则的残酷罪行,我为什么犯有这种罪行呢?是由发动侵略战争的可恨的日本帝国主义者唆使的。现在我悔恨自己的罪行,要在中国人民面前衷心谢罪,并向世界人民、日本人民谢罪,同时对使我成为战争犯罪分子给中国人民带来不可估计的灾难的日本帝国主义表示无限憎恨,我要以我的侵略罪行向它提出警告!我通过自己的罪行,控诉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进行的惨无人道的侵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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