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八集摘要,据上园福夫1954年8月17日笔供,他生于1920年,日本鹿儿岛县人。1939年参加侵华战争,1945年8月被俘。
重要罪行有:
1939年7月,在山西省安邑县,协助翻译等人将2名农民“绑在梯子上,灌凉水、敲肚子”,“用皮鞭子殴打,最后,用绳子把该农民的两手的大拇指绑上,吊起来,再行殴打。拿出报纸来,点上火,对于这个吊起来的和平农民,用火从他的阴毛一直烧到他的腋毛为止”,“最后,将这2名被害者,扔在卫兵所的禁闭室里,吊了一宿,也没有理他,就这样给杀害了”。
1940年9月,在山西省平陆县,刺杀训练中,“约40名士兵把10名和平农民给刺杀了”,“我用跑步刺杀的姿势,刺杀了1名和平农民”。
1942年12月,在山东半岛某村,发现1名约48岁的妇女,1个同伙“用日本刀扎她的膝部及大腿附近,硬给把阴部弄开,进行了暴行。当时,屋里有长约1米的高粱秸,我拿过来,插进她的阴部里去,有二十几回,并且在里头乱搅”,该妇女由于失血过多而死。
1943年4月,在河南省临淇附近,“逮捕1名在田地高粱秸中避难的和平农民”,命令“把该农民的鼻子捏住,把灰给他填进口里,使之窒息,遂把他杀害了”。
1944年4月,在山东省蒙阴县,1个同伙“逮捕1名农民,倒背手绑着,用日本刀把鼻子割下来,又把耳朵割下来,把脑袋割下来一半,之后,又刺入胸部,我直接参加斩杀的现场,协助把该人杀害了”。
1944年11月,在商河西南某村,和宪兵一同将逮捕的3名农民,“一个一个地推进火中去烧,实行用火烧的刑讯,反复数十回,遂把他们杀害了”。
1944年6月—1945年4月,在山东省济南,“对于诱扣监禁在济南难民街的中国妇女,曾强奸过15回”。
1945年6月,在山东省海阳县某村,“用手枪逼着,强迫该村1名年约35岁的妇女,强奸2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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