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七”事变前夕平津地区的态势
“七七”事变前夕,卢沟桥一带的中、日两军已经呈现出一片战争气氛,预示暴风雨即将来临。在1937年5~6月间,驻丰台的日军不分昼夜进行军事演习。5月下旬,“中国驻屯军”的首脑及其幕僚齐集宛平城东沙岗村北的大枣园山(日军称其为“文字山”)检阅部队。在6月至7月初,日军步兵学校教官千田大佐以普及步兵操典为名,组织日军在宛平城北实施演习,日军驻宛平部队的官佐大多参加了演习。在此期间,日军驻屯旅团旅团长河边正三少将和第1联队长牟田口廉也大佐均前往实地勘察。7月6日,日军要求通过宛平城到长辛店地区演习,驻军不许,双方相持十余小时,至晚日军才退回丰台。
面对春季以来日军在卢沟桥附近的军事活动,第29军加强了卢沟桥地区的警戒。当时驻宛平及长辛店地区的部队为第37师第110旅的第219团。除团部与第1、第2营位于长辛店外,得到加强的第3营(步兵4个连,轻、重迫击炮各1个连,重机枪连,共1400余人)驻防宛平城和卢沟桥一带。第3营见日军频频地在卢沟桥附近地区进行军事活动,判断日军可能挑起事端,因而按照预定的防御计划将部队进行了临战部署:以第11连配置于铁路桥东及以北地区,第12连配置于宛平城以南,第9连配置于宛平城内,第10连集结于卢沟桥西首为营的预备队,重迫击炮连配置于铁路桥西首,重机枪连(1个排配属第11连)集结于城内东北、东南两城角,轻迫击炮连(1个排配属第12连)集结于城东门内准备支援左右邻步兵作战。
卢沟桥事变爆发前,中日双方在冀察地区的兵力配置与作战任务如下:日本“中国驻屯军”司令官及其直属战车队、骑兵队、工兵队、通信队、宪兵队、军医院和军仓库驻天津。“中国驻屯步兵旅团”司令部率步兵第1联队(欠第2大队)、电信所、宪兵分队、军医院分院驻北平,其中第3大队驻丰台,另有1个小队驻通县。第2联队和第1联队的第2大队、炮兵联队驻天津,其中第2联队的第3大队第7中队驻唐山,第8中队驻滦县,第9中队驻山海关;第1大队第3中队驻塘沽,另有1个小队驻昌黎,1个小队驻秦皇岛。
日军早在《1937年度作战计划要领》的训令中规定:挑起战争以后,在华北地区除“中国驻屯军”司令官管辖下的部队外,增加由东北、朝鲜和国内的派遣部队组成河北方面军,“以主力沿平汉铁路地区作战,击溃河北省南部方面之敌,并占领黄河以北的各要地。此时,按需要以一部自津浦铁路方面协助山东方面作战军作战。再根据情况,向山西及绥东方面进行作战。”
中国第29军共辖步兵4个师、骑兵1个师又及1个特务旅和2个保安旅,每个师有4个旅,总兵力约10万人,分驻于冀、察两省和平、津两市。军部驻南苑。第37师驻北平和保定地区,该师师部驻西苑,第109旅及独立25旅驻保定(一部驻任县),第110旅驻西苑、八宝山、卢沟桥和长辛店一带,第111旅驻北平城内。第38师驻天津附近韩柳堡、小站、廊坊、马厂和大沽一带。第132师驻河北任丘、河间一带,该师第1旅及独立28旅驻大名、广平、长垣地区。第143师及独立骑兵第13旅驻察哈尔省及河北省境内平绥铁路沿线。骑兵第9师驻南苑和固安、易县。特务旅驻南苑(1个团驻北平城内)。冀北保安部队和独立第39旅驻黄寺和北苑。以上各部队均为平时按治安需要配置的,不是战斗部署,除驻守卢沟桥和长辛店的第110旅第219团有战备任务、准备对付日军的挑衅外,其余各部都无明确的战略任务,所以在军事上毫无戒备。
这时,在日本东京盛传“不久华北要发生什么事”;在东京政界的消息灵通人士之间私下传着这样的消息:“‘七七’的晚上,华北将重演柳条沟一样的事件。”这说明日军预谋发动的侵华战争即将拉开序幕。
二、日军挑衅和卢沟桥战斗
1937年7月7日下午,日军驻丰台的第3大队第8中队在中队长清水节郎大尉指挥下又进行战斗演习,地点选择在卢沟桥北永定河东岸上的回龙庙附近。这里是第29军防地。由于该地守军枪炮配备了实弹,情况与往日不同,因而逐级上报给正在保定的师长冯治安。冯立即赶回北平作应战准备。晚上10时30分左右,日军演习场上突然响起了几阵枪声。本系日军自己所射,但清水节郎却向上级报告,诡称听到宛平城内发枪数声,发现一名士兵去向不明。当时日本驻屯旅团长河边正三少将在秦皇岛检阅步兵第2联队,职务由第1联队长牟田口廉也大佐代理。牟田口于夜12时许接到报告后命令第3大队长一木大队长立即前往现地部署战斗,并向驻宛平城的第29军交涉。一木大队长率大队主力到达现地后,占领了沙岗村北大枣园山南北一线进攻出发地位。这时日军驻北平特务机关长松井太久郎大佐致电冀察外交委员会,声称:日本陆军1个中队夜间在卢沟桥演习,仿佛听见由驻宛平城内之军队发枪数响,致演习部队一时呈混乱现象,结果失落日兵1名,要求进入宛平县城搜索日兵。冀察外交委员会将松井电话的内容报告了第29军副军长兼北平市长秦德纯,请示如何处理。秦立即答复:“因为日军的演习未经许可,士兵下落不明本当局不负责任。如果是事实的话,由当局的警察来搜索。”经拒绝后,松井又致电冀察外交委员会,称:如中国方面不允许,日本将以武力保卫前进。秦德纯即指示驻守宛平的部队和河北省第四行政区专员兼宛平县县长王冷斋迅速查明真相,以便处理。王随即通知城内驻军第3营营长金振中。经查,城内驻军并无开枪之事,也未发现所谓失踪日兵的踪影。王将清查事实向市府报告后,奉命与冀察外交委员会主席魏宗瀚等前往日本特务机关与松井谈判。结果决定由中日两方派员同往宛平城调查。这时所谓“失踪的日兵”已经归队,一木却与牟田口廉也通电话,污蔑“中国军队再次开枪射击”,请示“对此我方是否应予以回击?”牟田口回答说:“被敌攻击,当然回击!”一木深知挑起战争的严重责任,又追问了一句:“那么,开枪射击也没有关系吗?”牟田口予以肯定的回答。这实际上就是命令日军向中国军队开始进攻。
7年之后,牟田口升任中将、任侵缅第15军司令官时,日军战败的局面业已形成。他追忆当年,常对人说:“大东亚战争,要说起来的话,是我的责任,因为在卢沟桥射击第一颗子弹引起战争的就是我,所以我认为我对此必须承担责任。”他在其笔记中也写道:“我挑起了卢沟桥事件,后来事件进一步扩大,导致卢沟桥事变,终于发展成这次大东亚战争。”牟田口率部向中国军队打了第一枪,这是事实;但他说发生大东亚战争是他的责任,这就不符合历史,因为日本发动这场战争,是早就在计划之中的。
8日晨5时,日军第3大队长一木下令所属部队从铁路北侧地区向宛平城外第29军部队阵地进攻,同时下令位于沙岗村北侧大枣园山的炮兵射击,支援步兵进攻。严阵以待的守军奋起抵抗。第29军副军长兼北平市长秦德纯命令团长吉星文:“保卫领土是军人天职,对外战争是我军人的荣誉,务即晓谕全团官兵:牺牲奋斗,坚守阵地,即以宛平城与卢沟桥为吾军坟墓,一尺一寸国土,不可轻易让人。”于是卢沟桥附近中日两军的战斗开始。
与此同时,日驻屯军作战主任参谋拟出了一个《宣传计划》。其“计划”的方针是:“主动地引导事态的发展,以使我国处于有利立常”其“要领”的主要内容有:“要人的监禁:立即把秦德纯、冯治安绑架到北平警备队内,不许自由发表言论和行动”,“对宋哲元”,除了令济南特务机关长促其返天津外,要“严密监视其言行及与其接触的要人”,“万不得已时,济南特务机关长可果断采取最后手段,由驻屯军负责实施”;并决定“占领卢沟桥,令驻天津的步兵第1旅团第2大队、炮兵队之大部、工兵约1个中队速赴丰台,在步兵旅团长指挥下,最迟于7月9日正午左右占领宛平县城”。“言论导向”中说:必须“强调我国作为东亚盟主不得不下坚定的决心”,“不管中央统帅部的意图如何,驻屯军事实上不能不采取作战行动”。其“说明”中还提出:“由于特殊的目的,作非事实的报道,当然也是随机应变之道”。“我国的对华态度,换句话说,即经营大陆的理想,过去以至将来都应完全光明正大”。最后又告诫说:“表示不扩大,就地解决等意图,不仅有可能与标榜坚定决心相矛盾”,“因此,应避免这种措辞”。
战斗打响以后,秦德纯、冯治安、张自忠等召开了紧急会议,并发表声明,提出:和平固所愿,但日方如一再进攻,为自卫计,惟有与之周旋。前线守军士气极为激昂,表示“愿与卢沟桥共存亡”。激烈的战斗延续到下午6时左右,日军攻占了龙王庙及其附近永定河东岸地区,并有一部突过永定河,占领铁路桥西头一部分地区。在战斗中,双方均有严重伤亡。
日本“中国驻屯军”司令部在事件发生后便得到了报告。这时田代司令官正在生病卧床,职务由参谋长桥本群少将代理。桥本群当即于8日凌晨1时半召开会议,命令驻天津各部队于8日3时作好出动准备,同时命令正在秦皇岛检阅部队的旅团长河边立即返回北平。9时下达如下命令:
一、军要确保永定河左岸卢沟桥附近,谋求事件的解决。
二、步兵旅团长应解除永定河左岸卢沟桥附近中国军队的武装,以利于事件的解决。
下列部队中午由天津出发经去通州(通县)公路到达通州时,受你指挥:步兵第1联队第2大队(欠步兵2个小队)、战车第1中队、炮兵第2大队、工兵1个小队。
8日下午3时,日军联队长牟田口亲自到卢沟桥前线指挥作战。他感到第3大队分割在永定河东、西两岸是十分危险的,所以命令调第1大队向卢沟桥前线集中,第3大队在下午6时全部转移在永定河东岸龙王庙北、大瓦窑地区。旅团长河边也于当日下午3时50分回到丰台。他了解战况后,命令第1联队主力集结于永定河东岸,准备于9日拂晓攻击宛平城,并将旅团司令部设在丰台的日本兵营内。
三、中日两国最初的态度和停战谈判
日本外务省于8日晨匆忙召开会议,确定了事件不扩大、局部就地解决的方针。下午,日本内阁召开会议,也确定事件不扩大、就地解决的方针,并向陆军盛海军省和外务省各派出机关发出了训令。参谋本部第一部长石原莞尔少将(主管作战)认为:当时日本正在集中主要力量完成伪满的建设和对苏战备,卢沟桥事变发生后,应该采取不扩大、就地解决的方针。他直接向闲院宫参谋总长载仁亲王说明这一方针,并请示裁决。参谋本部于8日下午6时42分向“中国驻屯军”司令官发出指示:“为防止事件扩大,要避免进一步行使武力。”
卢沟桥事件发生时,中国政府行政院院长兼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和政府主要官员正在江西庐山。8日晨,在北平的军政部简任参事严宽以特急电将卢沟桥事件的情况报告正在重庆整编川军的军政部部长何应钦,并转呈蒋介石。当日上午8时,严宽又以急电将卢沟桥附近中、日两军已展开战斗的情况报何应钦与蒋介石。这时,蒋也得到了宋哲元关于事变的电报。于是,蒋立即回电指示宋:宛平城应固守勿退,并须全体动员,以备事态扩大。同时,蒋电南京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主任徐永昌、参谋总长程潜:应即准备向华北增援,由开封以西部队中先派一师开赴黄河以北,其余准备两师,可随时出动。并令正在庐山参加暑期训练团的将领下山返部。在南京的外交部于当日下午6时30分派亚洲司科长董兆宁到日本驻华大使馆提出口头抗议,声明保留一切合法要求。
8日下午4时,第29军秦德纯、冯治安、张自忠等也向何应钦电报了卢沟桥事变情况,并表示态度说:“刻下彼方要求须我军撤出卢沟桥城外,方免事态扩大。但我方以国家领土主权所关,未便轻易放弃,现仍在对峙中;倘对方一再压迫,为正当防卫计,不得不与竭力周旋。”
卢沟桥事变发生后,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立即于8日发表了号召全国人民奋起抗战的宣言。宣言说:“全中国的同胞们,平津危急!华北危急!中华民族危急!只有全民族实行抗战,才是我们的出路。我们要求立刻给进攻的日军以坚决的抵抗,并立刻准备应付新的大事变。全国上下应立刻放弃任何与日寇和平苟安的希望与估计。全国同胞们!我们应该赞扬和拥护冯治安部的英勇抗战,我们应该赞扬和拥护华北当局与国土共存亡的宣言。我们要求宋哲元将军立刻动员全部第29军开赴前线应战。我们要求南京中央政府立刻切实援助第29军,并立即开放全国民众的爱国运动,发扬抗战的民主。立即动员全国陆海空军准备应战。”
7月8日,北平阴雨,雨时断时续,中、日两军在卢沟桥地区冒雨作战。为维持北平的治安,冀察当局于上午8时成立北平市及城郊临时戒严司令部,由冯治安为司令,石友三、郑大章等为副司令。从8日早晨起,北平四周各城门时开时闭。至晚8时,除内外城之间的前门、和平门可通行外,一律断绝交通。当日晚7时左右,日军驻北平副武官今井武夫去秦德纯私邸会商。第132师师长赵登禹、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张允荣也参加了会商。会商原则上取得了不扩大事态的意见,但未达成具体解决的办法。尔后,日本特务机关长松井太久郎、驻屯军参谋和知和寺平等与秦、张等再度接触。在天津,第38师师长兼天津市市长张自忠和日军参谋长桥本也进行了会谈。
到9日凌晨2时,松井和秦德纯达成了三点口头协议:
㈠双方立即停止射击;
㈡各回原防;
㈢宛平城内防务,除城内原有保安队外再由冀北保安队担任,人数限于300人。定于9日上午9时左右到达接防,并由双方派员监督撤兵。
协议中的所谓“原防”,中国方面认为应指冲突前原驻地点,即日军在天津、丰台,中国军队在宛平城内。但日军方面却引申为要中国军队从卢沟附近永定河东岸撤出。因而协议虽然达成了,而此点却仍在争执。
由于双方基本上达成了停战协议,因此日军撤销了原定9日拂晓攻击宛平城的命令,并将进到永定河西岸的部队在8日晚间撤回河东岸集结。
9日上午6时左右,卢沟桥前线两军又突然发生战斗,日军向宛平城内发炮70余发,守军也向宛平城东侧及北侧的日军开火,战斗至7时半方止。双方都向对方提出质问。按照协议,当天上午9时保安队到达接防,但由驻北苑的冀北保安队派出的接防部队在前往宛平的中途于五里店受到日军的袭击,保安队当场阵亡士兵1名,伤数名,受阻不能前进。直至下午7时方进入宛平。
下午3时,双方监视撤兵委员到达宛平。中国方面的监视撤兵委员为冀察外交委员会委员林耕宇、冀察绥靖公署高级参谋周思靖,日本方面为中岛顾问和樱井。四人分为两组,分途出发。不久两组返城,报告监视撤兵完毕。但实际上日军并未按规定完全撤离,当日夜又向宛平城袭击。
9日夜间,日军参谋次长今井清中将将当日内阁四相会议决定的《关于解决卢沟桥事件的对华交涉方针》电示“中国驻屯军”参谋长。其内容是:“为解决卢沟桥事件,此时要避免触及政治问题。大致提出以下要求,使冀察方面在最短时间内予以承认、实行:㈠停止中国军队在卢沟桥附近永定河左岸驻扎;㈡关于将来的必要保证;㈢处理直接负责人;㈣道歉。”
“中国驻屯军”接到上述训令后于10日向中国冀察当局提出下列要求:“㈠第29军代表向日本军表示道歉,并声明负责防止今后再发生类似事件;㈡对肇事者给以处分;㈢卢沟桥附近永定河左岸不得驻扎中国军队;㈣鉴于此次事件出于蓝衣社、共产党及其他抗日的各种团体的指导,今后必须对此作出彻底取缔办法。对以上要求,须向日军提出书面承认。对第四项的具体事项作出说明即可。当承认上列各项后,日、华两军即各回原驻地,但在卢沟桥附近须按我方要求进行。”
对于日军的无理要求,冀察政务委员会指定张自忠为负责人,与日军交涉。因为张自忠当时正在患病,由张允荣委员为代表,于10日下午4时与日本特务机关长松井进行了3小时的谈判。因在中国军队从卢沟桥撤兵和惩处肇事负责人两个问题上冀察当局拒绝日方的要求,因而谈判未取得结果。
当日18时,日军一部在联队长牟田口指挥下再次占领龙王庙地区。21时50分,日军又以1个大队的兵力向卢沟桥前线中国守军发动了夜袭。日军实施军事压力后,特务机关长松井太久郎和驻北平副武官今井武夫于半夜冒大雨到张自忠宅邸,与正在生病卧床的张自忠交涉。张坚持不答应撤兵和惩处肇事负责人,因而也未取得任何结果。
11日凌晨1时,卢沟桥前线守军第3营向日军展开反击。第12连从铁路桥以北出击敌右侧背;第10连位于中央,出击正面之敌;第11连从右翼城南角出击敌人左侧背;第9连为营的预备队。经反复争夺,守军终将失地收回。金振中营长在指挥战斗中负重伤。日军退至大枣园山及其东侧集结。
11日晨5时,第29军副军长兼北平市市长秦德纯打电话给日军特务机关长松井,对日方所提条件作答复:“其他条件都可以让步,惟独对卢沟桥撤退中国军队的要求,绝对不能同意。”
今井武夫于下午2时左右接到从天津驻屯军司令部挂来的专线特急电话:“今天东京的内阁会议,下定重大决心,决定动员本土三个师团和关东军及朝鲜军的有力部队。为了解决中国问题多年来的悬案,现在正是大好机会。所以,当地交涉已经没有进行的必要,如果已达成协定,也予以撕毁。”但日军由于主力尚未到,为争取时间,玩弄其惯用的手段,一面积极进行扩大侵华战争的准备,一面继续与中国方面进行谈判,以麻痹冀察当局。终于在晚上8时完成了《秦德纯、松井协定》的签字手续。协定的全文如下:
一、第29军代表声明向日军表示道歉,并对责任者给以处分,负责防止今后再惹起类似事件。
二、中国军队和丰台驻屯的日军过于接近,容易引起事件。因此,卢沟桥城周围及龙王庙驻军,改由保安队维持治安。
三、鉴于本项事件孕育于蓝衣社、共产党及其他抗日各团体的指导,今后要采取措施并彻底取缔。
这是冀察当局为避免事态扩大而对日军作出的最大的妥协与忍让。但由于日本发动侵华战争的决心已经下定,一般的忍辱求和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使日本停止侵略的。
协定签字后,松井等立即电报天津驻屯军司令部和东京陆军盛参谋本部。日本陆军省接到签字的报告后,于当日半夜公开广播,说:“接到在北平签订了停战协定的报告,鉴于冀察政权已(以)往的态度,不相信其出于诚意,恐将仍以废纸而告终。”这是为其即将发动侵华战争预先制造一个背信毁约的借口而设的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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