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四军部队转战大江南北
1942年春,新四军第七师相继开辟了皖中、皖南游击根据地。为统一领导皖中地区的斗争,中共皖鄂赣边区委员会在无为恍城成立,随后成立皖中行政公署,并成立皖中总金库。1943年,根据地军民取得了反“扫荡”和反顽斗争的重大胜利,各项建设日益完善。同年六七月间,为进一步控制金融阵地,保护根据地资源和人民的利益,皖中行政公署遵照中共中央和华中局的指示,在皖中总金库的基础上成立大江银行,并发行大江币。大江银行的成立以及大江币的发行,不仅迅速稳定了根据地的金融秩序,更加快了根据地经济建设和发展,同时为抗日前线提供了可靠的物质保证。
大江银行的主要业务
1943年大江银行成立时,行址初设于团山里附近的大榆树,后迁无为县汤家沟,行长由行署财经处处长叶进明兼任,银行内设发行科、业务科(又叫营业科)、会计科,后设汤家沟、含(山)和(县)两个分行。为了适应群众生活需要,汤家沟分行还下设严桥、石涧埠、黄洛河三个兑换点。大江银行的主要任务是:代理金库,发行货币,配合货检、税收、外贸等部门掌握和调剂市场金融。大江银行成立后,银行和金库合署办公。金库的主要职能是统一收支各项公款,因此大江银行成立后即成为皖江抗日根据地代理金库。
大江银行的主要业务是有计划地组织提供各种贷款,促进根据地生产、经济的发展。大江银行的贷款分为日常贷款和专项贷款两大类。日常贷款包括工业贷款(包括纺织贷款、打铁贷款、肥皂贷款、造纸贷款等),农业贷款(主要有种子贷款、农具贷款、耕牛贷款、垦荒贷款等,在青黄不接时还有口粮贷款,夏秋收割之际,为防止奸商压价收购粮食,以免谷贱伤农,还推出了抵押贷款)以及商业贷款(主要是帮助商店、合作社组织货源,采购根据地紧缺物资,对凡有铺面的商店均予以发放)。专项贷款主要有种麦贷款、灾民贷款、抗洪贷款、军属贷款、劳模贷款等。除贷款业务外,大江银行还三次发放短期抗日公债,公债持有者到期可以在根据地内任何兑换点自由兑换实物或大江币。
大江银行贷款采取低息鼓励政策,农业贷款利息为八厘到一分二厘之间,工商贷款利息为一分到一分五厘,灾荒贷款、种子贷款则不收利息。特种贷款不仅不收利息,而且银行实行损失分担政策,凡商人用特种贷款去敌占区购买28种重要物资运回根据地途中的损失,由银行分担一半经济损失。
大江币的发行和流通
为完成大江币的发行任务,根据地军民克服重重困难,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印钞厂厂长许开良曾为闽西造纸厂工人,懂得造纸技术,便在大榆村北面下胡里的山沟建了一座小型造纸厂,以楮树皮等为原料,以土法制纸技术,制作印钞的专用纸张。没有钞版,根据地采用古老的木刻印刷,以楮树、黄杨树等硬木为原料,由《大江报》社美术编辑、青年木刻家吴耘负责设计、雕制钞版。
木刻印刷的大江币,票面具有现代版画风格,在巴掌大小的空间中,展现了无穷无尽的艺术想象,不仅蕴藏了深厚丰富的思想内涵,而且展示了现实广阔空间,把抗日根据地军民生产、生活、战斗诸多元素浓缩、呈现出来。既有表现根据地军民努力生产的春耕图、秋收图及建造水闸、修建长江堤坝等图景,也有描绘根据地军民艰苦战斗的站岗图、埋雷图和升旗图、欢庆胜利图,还有表现军民合作的工农兵学商图案、根据地的山村、城镇、日出图案等。
通过多方努力,根据地很快印刷并发行了木刻版的大江银行壹圆、贰圆、伍圆券3种面值的钞票。后来通过秘密途径,根据地从上海购得钞纸和印钞机器设备,使印钞条件得到改善,印钞质量得到提高,不久又印刷并发行了伍圆、壹圆、伍角、贰角、壹角等面值的大江币。至1945年9月,大江币累计发行7种面额,18种图案、26种版别、39种不同色别,有木刻、石印、胶印三种印制方式,流通于皖中的长江南北和芜湖以西的无为、巢县、庐江、舒城、桐城以及皖南广大地区。
大江银行在发行货币时实行统一计划,统一管理,实物保证的方针,规定根据地内一律以大江币为流通手段,各单位在预算、决算中一律用大江币作为计算工具,根据地内一切商品价格以大江币为计算单位。为保障大江币的安全,根据地政府和大江银行在印制中采用了多重防伪技术,更提出并落实“三防一基金”原则。所谓“三防”是:一要防止粗制滥造、盲目发行,每批印发的数量一定要经过区党委的批准;二要防止与敌占区钱币、国统区钱币混杂流通,在中心区禁止使用伪币与法币,各地设兑换所,建立和巩固本位币阵地;三要防止敌、伪、顽伪造的假币流入。“一基金”,就是为维护币值稳定,用粮、油、棉、麻、布五种实物作为准备基金,并在大江币背面注明该币相当于多少实物。
大江币投放根据地市场后,很快排挤了沦陷区钱币和国统区法币,方便了生产生活。到1943年底,大江币基本上占领了根据地的金融阵地,成为皖江抗日根据地市场流通的唯一货币。
大江银行的创办和大江币的发行,也为新四军七师部队和根据地党政机构的财政收支提供了稳固的保障。皖江根据地创建之初,新四军七师和根据地各机构的费用支出基本上以国统区的法币作为计量单位,大江银行发行大江币后,随着根据地的物资流通以及货币交换开始统一以大江币作为计量单位,新四军部队里发给津贴也采用大江币,“每月津贴费上下级是一样,每月只发大江币一、二元”,“1942年每人每月十元伙食费,每月津贴费分别为2元、1.5元、1元三个等级,对年龄大的领导同志略为高一点”。
完成历史使命
1945年抗战胜利后,奉中共中央指示,新四军七师部队率领皖中地区党政军机关干部,北移苏北淮安地区。皖江地区党委与财经处讨论后决定,立刻命令大江银行停止印发大江币,并制定出回收全部大江币的具体办法。当时,根据地党政军机关,都把粮食、木材、家具和各种日用品标价拍卖,用于回收大江币。回收的大江币,分头集中在团山李、牌楼、严桥、石涧埠等地,堆在院子里,浇上火油,当众烧毁。为此,新四军还专门派武装部队守卫监护。回收大江币的工作,在七师北撤的后卫部队离开皖中时基本结束。但由于时间紧急以及当时特殊的环境,一些大江币仍存民间,没有收回。
对于原印刷厂的一些人员,动员技术人员随军北撤,或者回南京、上海。他们的生活接济,由上海的大成公司负责。大成公司、印钞厂、香烟厂的不少干部,参加了苏皖边区政府的工作。大池洲的印钞厂设备,于1945年10月拆散装箱,运往苏北地区。当时,走的是长江转运河的水路,租了四条大木船,并向芜湖一家贸易公司借了一条拖轮,连同军工厂、报社的机器、物资一同装载运走。大江印钞厂的速度快、效率高的对开胶印机纳入华中印钞三厂。这些机器很快安装好,被用于印制华中币的新任务。至此,历时3年的大江银行随着抗战的胜利结束完成了自己光荣的历史使命。
第二次兑换
新中国成立初期,安徽省不少原属老革命根据地的群众,陆续到其所在地区的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将持有的抗战时期皖中根据地发行的大江币兑换成人民币。
中共安徽省委立即决定回收民间保留的大江币。安徽省财政经济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支行、华东军政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华东区行乃至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联合进行摸底调查、研究磋商、请示批示、反复酝酿,最终出台相关的兑换比价以及开展兑换工作后应采取的相应举措。不久,群众手中的大江币顺利得到兑换。
(作者单位:民革芜湖市委会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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