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淮银行在苏中抗日根据地发行“江淮币”
1941年5月,江淮银行印钞厂筹建完成,当时印钞厂厂长由新四军财经部副部长李人俊兼任。限于条件,江淮印钞厂在江淮银行成立后,并没有立即印制江淮币。
1941年8月,日伪军加紧对盐阜区进行大规模扫荡,江淮印钞厂被迫拆除印钞机器,隐蔽所有设备并转移人员。抗日战争已处于战略相持阶段,无前后方之分,江淮银行及印钞厂常遭日伪“扫荡”袭扰,时刻都准备转移。其后,印钞厂虽一再试图组织印钞,但由于战争环境危险重重,印钞工作一直难以开展。
1942年4月,中共中央华中局、新四军军部命令印钞厂厂长李人俊必须“在两个月内将江淮币印完,或者大批印出来”。1942年5月,随着苏北取得反“扫荡”的重大胜利,李人俊带领印钞厂工作人员在武装掩护下,冲过多条封锁线将印钞设备转移到盐城阜宁县羊寨镇南的虹庙,准备安装开工。
“为抵制汪伪排斥法币,实施经济掠夺‘以战养战’之阴谋毒计,以保护根据地广大人民之利益,坚持执行经济抗战之政策,除设立贸易局管理物资出口、奖励进口外,复于根据地设立银行,发行江淮银行钞票,票额分伍角、壹元、伍元、拾元四种。江淮票一元作法币伍元计算。自发行日起,江淮票不仅为根据地通用货币,而且为根据地本位货币。并将本署颁订《苏中区发行江淮银行钞票及兑换法币暂行办法》附贴公布。”
这是一封苏中行政公署1942年11月有关正式发行江淮币的公告。1942年7月,江淮印钞厂终于正式开工印钞,印制出首批江淮币。后来到1942年11月1日,江淮银行和江淮印刷厂转移到苏中抗日根据地,江淮银行历经一年半的艰苦转战,才得以使江淮币正式面世。江淮币自发行日起,就确定为苏中抗日根据地的本位货币和通用货币。
江淮币发行总量和币种
江淮银行先后发行过面额为2角、5角、1元、5元、10元、20元等六种面额的钞券。当时兼任中原局书记的刘少奇同志化名“胡服”,江淮银行1941年版1元券背面签字即为英文签名(HwuFao),其它券种的签名为江淮银行正副行长朱毅、李人俊。
江淮银行1941年版1元券(背面)
江淮币发行范围
江淮印钞厂发行的钞券,发行的范围较广,不仅在苏中抗日根据地流通,有的也在盐阜、淮北和苏浙地区流通。这些地区使用江淮印钞厂印制的江淮币时,往往加盖“苏中”“盐阜”“苏浙”等字样,作为本地区的区域性货币投放流通。
江淮银行1943年版5元券(加盖苏中字样)
江淮币还以流通券、代价券、本票券的形式发行
苏中抗日根据地以发行临时货币来弥补财政收支,又常以此类货币发行调整经济金融,畅通市场,发展根据地经济。江淮银行苏中分行的第一、三、四、五支行均印制了此类流通券,其中第五分区支行的流通券,其1元券背后印有“每百元作公粮二百市斤”,流通券既可用作商品交易,又可直接兑换公粮。
二、苏中抗日根据地的货币斗争
苏中抗日根据地与日伪控制的上海、南京等大城市隔江相望,是敌我金融货币斗争激烈争夺的中心地区。为争夺货币阵地,苏中抗日根据地与敌伪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
1937年12月,国民政府迁都重庆,其后抗战形势日趋紧张,国民政府国库空虚,经常通过滥发法币来补充财政。1939年以前,国民政府中央银行发行的纸币中,10元以下各种钞券的发行量占总量的80%,50元以上的大额钞票占20%。而到了1941年以后,500元面额的法币大量发行,使大钞的比例增加到货币总额的70%以上。
由于法币发行大额钞券,民间交易找零极为不便,市场上出现了拒收大钞及大钞贴水的情况。国民党政府怙过不悛,执迷不悟地坚持错误的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法币恶性膨胀,严重贬值。
坚决抵制伪币、假币入侵根据地经济
日伪利用“扫荡”之机把大量伪币输入到根据地,刺刀强迫、武力威胁根据地人民群众使用,以此来掠夺根据地的生活物资。抗战初期,根据地采取的是联合法币、对抗伪币的斗争策略。
为达到以战养战的罪恶图谋,此后,日伪又伪造抗币来吸纳根据地物资,根据地抵御侵犯,随即展开反假票斗争,维护抗币信誉。设置伪币兑换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有计划有组织地通过公营商业、合作社和私营商人到敌占区用伪币购回根据地所需要的重要物资,联合贸易战线抵御和驱逐来犯之敌。
依靠抗币保护根据地经济
日本侵略者占领上海后,根据地的产品运销出去换不回所需物资,根据地的行商者只有将法币、伪币带回。一段时间以来,大量法币、伪币到根据地收购物资,严重威胁根据地的民生经济。为了抵制、排除、拒用法币、伪币,仅靠发行小面额辅币,已不能满足斗争需要,只有掌握货币发行、流通的主动权,才能建立金融堡垒与之斗争。
1942年10月24日,中共苏中区党委发出使用抗币、对抗日伪的“战斗檄文”——《关于敌汪排斥法币及我根据地发行抗币的决定》,《决定》深刻分析形势,指出“敌汪一方面禁用法币,一方面吸收法币……时增时减,以操纵我方之金融和物价”“敌汪企图在沦陷区禁用法币,迫使法币内流,造成大后方及我根据地之恶性通货膨胀”“以伪币套换法币,再以法币夺取我物资,使我们物资外流,抗战资源日趋贫乏”。
《决定》强调抗币“带有国家纸币的性质”,是“新民主政权下地方性国家纸币”,发行抗币事关抗战利益,是与敌人作货币斗争,为争取最后胜利的必要措施。《决定》全面揭露敌伪阴谋,号召根据地内禁用伪币,发行抗币,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现存史料记载,1945年,兴化县12个乡镇组织商会坚持以抗币标价,泰县和泰兴县地区一些合作社,还发行了只可兑换抗币的“流通券”“代米券”等。
1944年9月,法币剧烈波动、急剧贬值,为了避免波及和影响,对敌展开货币斗争,江淮银行将抗币对法币的兑换比率规定为1比50,随后对日伪币的比率也大幅下调。封存冻结已经流入根据地内的伪币,不准流通,但可以携带出口,到敌据点购买物资。同时通过合作社回收伪币。到1945年5月,伪币已大幅贬值,160元伪币只能兑换1元抗币。
发展经济稳固根据地
江淮银行一经成立,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华中局有关经济建设的货币金融政策,在苏中抗日根据地陆续发放了各项贷款支持大生产运动,促进中国共产党政权领导下的经济扎根、发展。江淮银行存续期间主要办理三类贷款:一是农业贷款,用于帮助人民群众购买种子、耕牛、小型农具和凿井灌溉,其中发放的农副业贷款支持农民度荒、生产,很多贫农及赤贫者由此得到资金和生产物资,1944年对农民贷款,计值超过3500万元(江淮币)。二是向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通过对公私营工厂、作坊的投资和贷款,支持生产根据地紧缺物资,初步打下根据地经济基础,打破日伪对根据地的经济封锁。三是商业贷款,用于鼓励商人到敌占区城市采购生产、生活资料,活跃根据地市场,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必需。苏中抗日根据地货币斗争取得最终胜利,1944年,苏中区税收总额达11261万元,行政收入41297879元,税收在苏皖边区四区(苏北、苏中、淮北、淮南)中最为丰厚。
(本文选自《中国红色金融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21年6月出版;中国金融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红色金融史编写组编写,总编著:濮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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