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晋察冀边区:敌后模范抗日根据地、统一战线模范区
卢沟桥事变之后,日军于1937年7月底占领平津地区,战争形势愈加危急。8月22日至25日,中共中央在陕西省洛川县冯家村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这次会议决定,八路军在敌人后方放手发动游击战争,建立敌后抗日根据地,同时强调,党的工作重心是战区和敌后。
1937年8月,八路军第115师奉命开赴华北抗日前线,昼夜奔袭、倍日并行,于9月25日到达山西灵丘县平型关,与日军在平型关展开激战,最终击退进犯日军,打破日军不可战胜的神话,歼灭敌军千余人,打出了八路军的威武神勇。平型关大捷是抗战以来中国军队取得的第一个重大胜利。
平型关战斗中第115师某部的机枪阵地
南京中央日报刊登八路军《平型关大捷》
1937年11月8日,国民党晋绥军失守太原,侵华日军长驱直入,国民党部队一溃千里。八路军第115师遵照中共中央的决定,师长林彪率主力转移吕梁山地区,副师长聂荣臻率约3000人部队留在五台山地区,在山西、河北、察哈尔三省边界开展敌后抗日游击战争,开创第一个敌后抗日根据地——晋察冀抗日根据地。
1938年1月10日至15日,晋察冀边区军政民代表大会在河北省阜平县召开,产生晋察冀边区临时行政委员会,管辖晋东北、冀西(察南)和冀中三个行政公署,下辖36个县的抗日政权。1938年11月9日,中共中央晋察冀分局成立,彭真任书记。年底,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共辖70余县,人口1200万,武装力量达到10万人。
1940年下半年,德国法西斯军队在西欧和北欧迅猛推进,美国保持中立的不干涉政策,日本帝国主义积极准备实行南下太平洋,以期早日实现其“大东亚共荣圈”的阴谋。1941—1942年,日军在华北实行烧光、杀光、抢光“三光”政策,制造“无人区”,对晋察冀抗日根据地进行“扫荡”“蚕食”,疯狂推行所谓“肃正建设计划”,以铁路作柱、公路作链、据点作锁的“囚笼政策”,企图分割摧毁各抗日根据地。各抗日根据地处在全面抗战阶段最为艰苦困难的时期。
1940年,晋察冀军区司令员聂荣臻检阅部队
面对侵华日军惨绝人寰、疯狂野蛮的屠杀和掠夺,晋察冀分局和晋察冀军区坚持敌后抗战,建立“三三制”政权,精兵简政、减租减息、发展生产,坚守在根据地打击、削弱日军,多次粉碎日军围攻、“扫荡”。
1945年5月,根据中共中央“削弱日伪,发展我军,缩小敌占区,扩大解放区”的方针,晋察冀边区军民对日伪军发起大规模反攻,先后发动察南战役、雁北攻势、子牙河战役、大清河战役、热辽战役,消灭日、伪军2万余人,扩大和巩固解放区,将敌人压缩到铁路沿线及主要城市。同年8月,晋察冀部队攻占70余座城市,使晋察冀与晋绥、晋冀鲁豫、山东根据地和东北解放区连成一片。
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军民在八年全面抗战中同日伪军作战3万余次,歼灭日伪军35万余人,军区部队发展到32万人。边区军民创造了地雷战、地道战等一系列游击战法,被中共中央誉为“敌后模范的抗日根据地及统一战线的模范区”。抗日战争胜利时,晋察冀边区管辖2个省政府、3个行政公署、20个专区、8个市、163个县、27个旗的抗日民主政权,人口达到2500多万。
二、开展经济建设,保障战时军需民用
抗日战争的持久性要求边区要发展农业、工商业,保障军事供应和人民群众基本生活。
开展减租减息运动,发展农业生产。1937年8月,中共中央在陕北洛川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明确,在抗日战争时期的特殊条件下,改变过去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改为实行减租减息政策,在有利于动员全国人民参加抗战的前提下,争取全国人民应有的政治经济权利,以减租减息作为抗战时期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基本政策。
晋察冀边区的土地关系不同于陕甘宁边区,陕甘宁边区在抗战前土地革命已深入开展,而晋察冀边区土地剥削的封建制度还根深蒂固。1938年2月,晋察冀边区政府颁布《减租减息暂行条例》后,有些地主最开始是防御和抗拒,减租减息政策的推行经历了一个深入发动群众、转变各阶级思想认识的过程。到1940年上半年,晋察冀边区大部分地区实行了减租减息,削弱了千百年来农民积贫积弱的封建土地剥削关系,千百万农民动员起来,在敌人烧杀掠夺的环境中坚持生产、支援抗战、参军参战。
晋察冀根据地农民扭着秧歌欢庆减租减息
边区政府还奖励垦荒修滩,提倡植树造林,兴办水利,引导农民按自愿互利原则组织各种形式的劳动互助和生产合作,合作社坚持“民办公助、生产第一”的方针,努力发展生产,使抗战初期的农业获得了很好的收成,1940年夏收,冀中区的小麦产量可供全边区军民两年之用。
晋察冀边区行军小米证
建立和发展军事、民用工业,有效组织商业、贸易。军事工业是边区工业的重心,晋察冀边区建立军区工业部、军区修械所、资源统制委员会,开展募集生铁运动。到1945年初,边区部队所需的兵工材料大部分都能实现自给自足,达到了毛泽东提出的“办到自制弹药、步枪、手榴弹等的程度,使游击战争无军火缺乏之虑”的要求。边区政府从无到有,筹建了造纸厂、制革厂、制胰厂、酒精厂、纺织厂、化学厂等一批公营民用企业;边区商业坚持对外自由贸易、对内统制的基本政策,成立管控对外贸易的机构裕民公司、贸易管理局,调剂商品运销;保护个体手工业、私人工商业等私人经济。
晋察冀部队对刺比赛
精兵简政,开展大生产运动。1941—1942年间,侵华日军以华北为重点,实施所谓的“治安肃正”“三光政策”,蚕食、“清剿”“扫荡”、制造无人区,疯狂残忍,无所不用其极。晋察冀边区陷入极端困难的处境中,根据地面积缩小,工农业受到严重破坏。为坚持长期抗战,渡过难关,晋察冀边区按照中共中央指示,精兵简政、节衣缩食、发展经济,深入减租减息运动,领导边区人民劳武结合、抢种抢收。
继大生产运动开展后,边区扭转了敌人“治安强化”致使工商业遭到严重破坏的局面,机关部队生活改善,人民负担减轻。到1945年,冀中区增产粮食340多万市石,生产布匹1200万匹、盐6400万斤,恢复和发展了多种民用工厂,边区大生产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和经验,为抗战胜利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成立晋察冀边区银行,统制金融,筑成抗战的金融堡垒
1937年9月,第115师一部来到河北阜平县,开辟敌后根据地,成立晋察冀军区,聂荣臻担任司令员。军事战线的斗争严酷激烈,侵华日军图谋“以战养战”,加紧了经济、金融战线上明火执仗的掠夺。1938年1月,晋察冀边区军政民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大会决定从边区行政委员会到村公所都建立财政、实业、民政等委员会和专职机构,并通过决议案,设立银行,运用金融武器应对货币流通的割据和混乱,严防日伪币套购、劫掠边区物资,支持边区工农商业发展,开辟金融事业。
经过两个月的紧张筹备,1938年3月20日,晋察冀边区银行在山西五台县石咀村普济寺正式成立,关学文就任晋察冀边区银行总行第一任经理。
晋察冀边区银行旧址(山西五台县石咀村普济寺)
关学文
关学文(1898—1989),辽宁省辽阳县人,满族;1937年参加革命,194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早年参加过东北军,在东北军主要从事军需工作;1937年冬奉命组建晋察冀边区银行,担任第一任经理;新中国成立后出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主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
晋察冀边区银行是知会并经国民党政府同意设立的,边区银行的启动资金包括当时关学文的上级、八路军第三纵队司令员兼冀中军区司令员吕正操从安国商会要来的3万元法币,以及聂荣臻从八路军津贴费中捐献出的4万元,再加上一些实物总计10万元。
晋察冀边区银行开幕广告
银行刚开始成立时有20多名工作人员,只有总行,没有分支行、办事处等分支机构。1939年初,边区银行决定在各县普遍设立分支机构。1939年3月30日,边区银行通令各专员、县长执行建立基层银行机构的《筹设计划书》。《筹设计划书》明确提出边区银行的任务和分支机构建立的要求。
边区银行的战时任务。边区银行担负推行边区的货币金融政策之职,即:(一)统制金融:提高边币信用,使其成为边区的本位货币,驱逐伪钞恶币,肃清土票,吸收法币硬币而达到边区货币一元化,筑成抗战的金融堡垒。(二)调剂金融:流通资金,充实筹码,使边区各个市场均呈活跃景象。(三)开展经济:办理贷款及投资,扶助边区经济的开展。(四)保存金融实力:吸收保存金银、硬币法币,粉碎敌人收买的计划。
边区银行对分支机构的设立,作出了明确要求。主要规定有:(一)行政专区设办事处,冀西第一、第四两专区合设一处,均在总行管辖下推动各县代办所进行工作。(二)县设一处代办所,直属于各区办事处。距敌区较近县处,酌情缓设。(三)办事处设于专署所在地,与专署同时行动。专署应依据货币政策协助办事处推行业务。(四)各县府(或县佐公署)应根据货币政策,督促并协助该县代办所推行业务。(五)代办所由各县贸易局或公营事业代理,暂不设员。为慎重起见,由代办所指定专人办理之。(六)代办所,月给津贴10元,如因解送款项等事需用旅费,按规定核发。(七)办事处警卫由专署负保护之责,如遇解送款项,亦由专署派武装护送。(八)各县代办所于各区办事处成立后,向该县接洽成立。(九)现在银行库存不敷代办所分配,所有代办所需用之基金,暂由各县署筹拨付之。
此后,边区银行基层机构逐步发展起来。1939年下半年,各专区均设立办事处,大多数县设立代办所,部分县设立营业所。贸易口境设立兑换所。广大农村地区则由信用合作社代理基本业务,形成组织和调剂边区金融、开展对敌货币斗争的金融网。
1941年6月,边区行政委员会明确规定边区银行的分行、办事处、营业所(代办所),除受上级银行的领导外,也受同级政府的领导。
发行晋察冀边币。银行成立后,筹集粮食、棉花和法币,以“30%战略物资+70%法币准备”的组合方式作为货币发行的保证基金,发行“晋察冀边币”,面额有1元、2元、5元、1角、2角、5角纸币,与法币1比1兑换,成立当年发行410万元,流通边区大约250万人口使用。初期发行量较小,为支援战争、解决财政困难,逐年增加边币发行量,到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时,八年间晋察冀边币发行额将近60亿元。
晋察冀边区银行币1元(1939年)
晋察冀边区银行币5元(1939年)
制定晋察冀边币发行政策。1938年6月,为保证边币的有序发行,加速边币的流通使用,提高边币信用,边区政府明确边币发行的基本政策:一是确定边币独占发行,边币为市面唯一的交换媒介,禁止法币、杂钞等在市面流通。持有法币、杂钞者,必须在交易前,先到兑换机关兑成边币,否则不得使用。二是人民有正当理由,需要携带法币或杂钞出境者,随时可持边币到银行换取法币或杂钞。三是人民有愿储藏法币者,听之,但不得投入流通界。边区政府向民众说明,边区金融政策的目的,并不是吸收法币,而是防止敌人吸收法币,来套买外汇,扰乱金融。四是为了逐渐巩固边币的信用与地位,还必须依赖法币,需要联合在金融上势力最大的法币以打击杂钞。因此,规定边币以法币为基础,边币与法币的兑换率为1比1,与其余各钞兑换则参照市价。五是严禁奸商私运法币、现银出境。六是禁止伪钞入境或流通。
1938年8月17日,党中央、毛泽东专电指示边币发行工作:边区应有比较稳定的货币,作为浩大军费的来源,以备同日本帝国主义作持久的斗争;纸币发行的数量不应超过边区市场的实际需要,而且应该有以工业品为主的准备金,如纸币发行过多,就会像法币、伪币那样贬值;可以用边币收买一些法币、伪币,以便从敌占区购买边区短缺的工业品、医疗用品和军需物资;千方百计利用边币将各种杂钞敌币逐出边区。
(作者:中国金融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红色金融史编写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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