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鲁西银行的创建与发展历程
全面抗战爆发后,在冀鲁豫三省边界地区,中共各地方组织积极发动群众组织武装,开展游击战争,开创抗战局面。1938年上半年,鲁西北、泰(山)西、(微山)湖西等地初创抗日根据地。1939年3月,八路军115师政委罗荣桓与代师长陈光率部挺进鲁西,相继取得樊坝战斗、陆房突围和大战梁山等战役的胜利,初步形成冀鲁豫边区。1940年4月,在已建立30多个县抗日民主政权的基础上,鲁西行政主任公署成立。1941年7月,为统一冀鲁豫边区和鲁西地区的军事指挥和加强抗日根据地建设,鲁西并入冀鲁豫抗日根据地。
鲁西部分县抗日民主政权发行地方流通券。1939年秋,鲁西部分县抗日民主政权发行地方流通券以筹集抗战经费。1939年8、9月间,河南永城县抗日民主政府发行5分、1角、2角、5角、1元五种面额与法币等值的“永城县流通券”,当年即发行12万元,在创建和巩固永城抗日政权中发挥了一定作用。1939年8月上旬,山东鱼台县抗日民主政府和湖边游击司令部共同设立后方办事处,发行1角、2角、5角、1元4种面额的“鱼台县地方流通券”,与法币等值流通,主要用于党政军机关开支。
1939年7、8月间,山东长清县因条件所限,虽未能按计划单独设立“泰西银行”,但银行机构与泰西行政委员会合署办公,发行1角、2角、5角3种面额的“泰西银行长清分行币”,后在1940年5月发行泰西银行币,少量流通于泰西各县。
筹办鲁西银行,统一鲁西抗日根据地金融。新成立的各县抗日政权迫于军政费用压力,设立银行机构、发行货币,但各自为政,政权统一却币制不一。为加强对金融的统一领导,1940年1月20日,应中共中央北方局要求,鲁南、鲁西应统一发行纸币,改变不统一的各自为政的局面。不久后,山东省委发出筹办鲁西银行的指示,鲁西银行开始组织筹建。
1940年5月,鲁西行政主任公署在山东东平县宣布成立鲁西银行,主要任务是印制和发行货币,保证军政供给,开展军工投资、合作社投资和农村贷款。同年8月,委任八路军115师供给部部长吕麟兼任行长。鲁西银行合并冀南银行冀鲁豫办事处,成为冀鲁豫抗日根据地的地方银行,业务范围由鲁西扩大到直南、豫北和鲁西南。
鲁西银行行员手册
1941年7月,随着鲁西地区并入冀鲁豫抗日根据地,鲁西银行币流通范围扩大到冀鲁豫三省结合地区50多个县。
1942年春,为应对日伪军的进犯,在艰难环境下谋求发展,鲁西银行先后在泰西、运东、运西、鲁西北、湖西五个专区设立办事处,又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办事处。每个办事处设立2-3名会计、出纳和业务人员。
1943年3月29日,为统一币制,打击伪币,驱逐法币,按照上级指示,鲁西银行与冀鲁豫区工商局联合办公,实行“统一监委,统一伙食,各成系统,共同行动”的联合办公制,对未设办事处的专区,在工商分局内设信用科,在各县工商局内设信用股,办理货币发行及存放汇等业务,逐步建构鲁西银行的组织体系,便于金融业务开展。
1944年,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决定冀南和冀鲁豫两区党委合并。6月,鲁西银行与冀南银行冀南区行合署办公。
1945年5月,鲁西银行与冀南银行冀南区行正式合并,仍称鲁西银行,冀鲁豫工商局长林海云兼任鲁西银行经理,韩哲一任监委,业务范围向北延伸到河北省衡水地区。鲁西币与冀南币按牌价相互流通。
二、鲁西币的印制、发行与流通
鲁西银行于1940年5月开始发行边币,到1946年1月并入冀南银行停止增发,总计发行24.4亿元鲁西币,用于财政19.26亿元,占发行总额78.93%;用于工商业投资与贷款4.59亿元,占发行总额18.81%;农业贷款0.55亿元,占发行总额2.26%。历年流通量为1941年795万元,1942年2198万元,1943年1.34亿元,1944年7.5亿元,1945年24.4亿元。
鲁西币币种和版别。鲁西币按版别有31种本币、1种本票、5种临时流通券共37种,面额有4分、5分、1角、2角、2角5分、5角、1元、2元、5元、10元、20元、25元、50元、100元、200元、300元、500元等17种。同冀南币一样,鲁西币也区分了普通版和地名版,地名版印有鲁西南、泰运、湖西、豫东等地名,在边区内一律通用,并没有实行分区流通。
鲁西币1角(1940年)
鲁西币5元(1942元)
鲁西币的流通范围。鲁西币起初在鲁西行政主任公署管辖内的泰西、运东、运西、鲁西北四个专署52个县流通。1941年1月,中共苏鲁豫区党委改组为中共湖西地委并划归中共鲁西区党委领导,鲁西币流通范围向南延伸到鲁西南的金乡、嘉祥、鱼台、成武、单县,苏北的丰县、沛县、铜山,皖北的虞城、砀山。1941年7月,山东革命根据地的鲁西区与冀鲁豫革命根据地合并,鲁西币流通范围扩大到直南、豫北、鲁西南三个专区18个县,连同原有地区,共计7个专区51个县。
鲁西币的币值变化。起初鲁西币发行数量不多,市场上主要以国民党四大行法币和日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币”为主,货币市场混乱、通货膨胀和货币贬值情况严重。1940年初到1941年粮食价格大幅上涨,小米每市斤由0.08元涨到0.55元,小麦每市斤由0.09元升至0.20元,布匹每方尺0.09元上涨到0.21元。鲁西币也随之出现大幅贬值的情况,一年内大约贬值了37%。鲁西币发行伊始,与法币等值流通,1940年年底兑换比价为1:0.77,1941年为1:0.65,与日伪币的币值1940年为1:1.15、1941年1:0.45。
确定本位币地位。冀鲁豫平原区处于济南、徐州、开封、郑州、石家庄等敌占大城市的包围中,鲁西根据地经济、军事实力比较弱,边币的发行和流通都面临很大困难。1942年,“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边区财政工作总方针确定后,鲁西银行更加注重支持边区大生产运动,逐步提高经济发行比例。同年9月15日,为整顿边区货币,稳定金融,通过鲁西币开展对敌货币斗争,冀鲁豫行署颁布《冀鲁豫区统一市场货币暂行实施办法》,规定凡本区内一切公私交易各款,一律以鲁西银行钞票为本位币,所有法币其它杂钞,一律停止流通。确定鲁西币为冀鲁豫根据地的单一本位币。
到1943年4月,《冀鲁豫区统一市场货币暂行实施办法》得到进一步修订,并颁布《统一市场货币工作组组织办法》。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成功缩小日伪币、法币势力范围,逐步确立和巩固鲁西币的本位币地位。
1944年6月15日,鲁西银行与冀南银行冀南区行合署办公后,鲁西币与冀南币相互等价流通,鲁西币的流通范围扩大到冀南区。两家银行合署办公后,中共冀鲁豫分局曾有意合并为冀鲁豫银行,并向北方局提出建议,当年12月13日,中共中央北方局答复同意银行机构合并,但仍需使用之前两个招牌。1945年5月4日,两行合并后仅十几天时间,随着冀南、冀鲁豫两区建制又重新分开,冀鲁豫银行又恢复为冀南银行冀南区行与鲁西银行原建制。
1943-1945年三年间,鲁西币大量增发,1944年发行达到6.38亿元,1945年发行16.98亿元,有力支持了冀鲁豫边区大生产运动、对敌经济斗争和抗战的全面胜利。
三、鲁西银行的主要业务与货币斗争
1941年:鲁西币发行量少,相对于法币还处于弱势
皖南事变之后,1941年1月12日,冀鲁豫边区军政委员会《关于1941年财政经济工作安排》作出限制法币流通的决定,改变保护法币政策,摆脱对法币的依赖。开始重点清理整顿国民党政府四大行中国银行发行的各种法币、交通银行发行的带山东字样的各种法币、中央银行发行的黑花心法币等各种法币。1941年鲁西币累计发行795万元,而法币流通量达到1亿元,鲁西币相对于法币还处于弱势。
1941年12月8日,太平洋战争爆发,同盟国对日伪实行经济封锁,日伪当局持有的法币无法兑换外汇,于是一方面将法币大量倾销到根据地,抢购根据地粮食物资;另一方面利用工业优势,对根据地进行不等价交换,高价卖工业品,低价买农产品。当时鲁西南与湖西基本上仍大量使用法币,伪币流通在泰安、肥城等大中小城市,根据地外汇市场法币、伪币仍居支配地位,日伪军抢购粮食、倾销法币造成法币和边币大幅贬值,根据地物价大幅上涨。
1942年:鲁西币加大经济发行,扭转法币、伪币在边区的割据局面,但仍无法完全掌控外汇和物价
1942年鲁西币加大发行,减少财政透支发行比例,大力支持经济发展。到年底,累计发行2198.6万元,用于发放农业贷款152.5万元,工业贷款152.7万元,商业贷款697万元,各项贷款合计1002.4万元,占到累计发行总额的45.58%,而1941年7月这一比例为8.72%,增幅显著。用于财政透支1031万元,占累计发行总额46.9%,这一比例1941年7月为91.28%。1942年的鲁西币虽与法币1亿元流通量相比还有一定距离,无法完全掌控外汇和物价,不过已逐步占领冀鲁豫市场,积累对法币和伪币的货币斗争经验。
1943年:鲁西银行统一冀鲁豫区市场货币,基本取得了对法币、伪币斗争的胜利
1943年2月1日,冀鲁豫行署修订颁布《冀鲁豫区统一市场货币暂行实施办法》(财字第24号通令),除明确鲁西银行钞票为本位币外,细化禁止法币的政策,具体要点有:一是法币无论数目多少,一律禁止行使,违者将依法处理;二是如需法币去敌占区或非边币流通区,应取得县以上工商局法币携带证,如需交易要有村公所的兑换证明书,集市交易需兑换成边币;三是可兑换的单位有银行兑换所、各级工商局。
3月9日,冀鲁豫行署发布《冀鲁豫区统一市场货币工作组组织办法》,明确指出统一货币对巩固根据地经济基础、对敌展开经济斗争的重要意义,并提出对统一市场货币工作组的具体要求。根据《组织办法》的文件精神,边区区以上政权成立统一市场货币工作组,加强集市货币使用、流通、兑换有关要求的宣传与缉查。
统一市场货币不仅需要行政手段,还有赖于经济手段。大生产运动使边区注重自力更生的经济建设,鲁西银行广开贷款业务增发货币,支持边区经济。发放灾民生活贷款、灾区种子贷款、灾民运粮贷款、灾民纺织贷款、春耕掘井贷款,支持生产与救灾;增加工商业贷款和投资,发行200元本票、300元流通券、500元两种流通券的大额边币,委托公营商店收购和储备粮棉油料等短缺物资,增加影响物价的重要物资储备。
鲁西银行通过公营商店扩大经营推进边币使用与流通,公营商店使用鲁西币大量收购粮食、棉花、花椒、盐、黑枣、阿胶等土特产,支持鲁西币快速占领市场;公营商店还以较低价格出售通过贸易购回的洋油、火柴、洋布、纸张、颜料等外贸品,提升鲁西币币值和信用;集市交易所在全区各集市普遍设立,承担货币兑换职责,打击伪钞、拒用法币,并代理鲁西银行贷款业务,不断扩大鲁西银行和鲁西币的影响。经过艰苦努力,1943年年底,鲁西币流通量升至1.34亿元,生产类、商业类贷款占累计发行总额86.11%,财政透支降为10.89%。鲁西币与法币的比价变为1:1.77,基本取得了对法币、伪币斗争的胜利。
1943年,为了粉碎日伪破坏根据地经济的阴谋,维护鲁西币信用,冀鲁豫行署颁发了《查禁假鲁钞暂行办法》,“凡是造假票者处死刑”,有力打击了敌人伪造鲁钞的活动。鲁西银行在各地建立假票识别所,公布假票识别办法,充分发动群众参加反假币斗争。随着1946年鲁钞停发并逐步收回,反假鲁钞斗争胜利结束。
1944年:货币斗争重点转向新开辟区,取得显著战绩
1944年年初,日伪将冀鲁豫边区附近的部队相继南调,意图挽救太平洋战场的失败,打通通往东南亚的交通线。冀鲁豫边区军民利用有力战机,先后解放朝城、内黄、清丰等7个县城,新建沛县、沛铜、华山、嘉祥等6县抗日民主政权。1944年的货币斗争重点针对新开辟区展开,继续施展1943年积累的经验,坚持经济与行政并重。一是公营商店以低价售出粮食和日用品;二是广设兑换所,代理鲁西银行业务;三是大量增发生产贷款。1944年,鲁西币发行量猛增到6.38亿元,年底流通量达到了7.52亿元。这一年全面抗战开始战略反攻,部队大量扩军,财政透支占到50%左右,鲁西币与法币的比价上升到1:3.67,货币斗争取得了显著战绩。
1945年: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鲁西银行对敌伪的货币战取得全面胜利
1945年初,随着抗战形势好转,冀鲁豫边区军民相继解放了一大批县城和广大农村,在新解放区广设兑换所,组织低价出售物资,坚持使用鲁西币,发放低息贷款,严格禁止白银私自买卖和私运出口,支持新解放区恢复和发展生产,刺激鲁西币快速推广使用。鲁西币与法币的比价维持在1:3.5左右,日伪币大幅贬值。到侵华日军投降时,1元伪钞只值5分边币了,形同废纸。(中国金融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红色金融史编写组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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