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 繁體版 正在载入当前时间...
首页 > 战线战役 > 经济战线 > 内容正文

抗战时期,玉泉盐场的食盐仓储
来源:中国档案报 作者:奚丽芳 陈恩光   2024-02-23 15:42:58

  民国时期,实行原盐尽数归仓制度。其时,盐仓都是草屋,以木为架。玉泉秤放总局规定设仓应先呈报核准,并编定号次绘呈地址简图。1922年,宁海东乡内场办理产盐归堆,由盐民修建草仓,分设仓堆91间,可存盐约2000担。1929年,玉泉盐场有裕兴台食盐仓、渔盐仓、公裕台盐仓、公裕平记轻税盐仓、公益协记轻税盐仓、鱼行渔盐仓、建盐渔盐仓等。

  运销食盐 筹建盐仓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浙江沿海区域先后沦陷,沿海盐场也相继被日军占领。受战事影响,宁波的海盐销售趋于停滞,余姚、岱山等盐场的海盐出现积压现象。1938年2月,国民政府浙江省政府在浙江金华成立“浙江省战时食盐运销处”,对浙江沿海食盐进行统购、统销,以加快沿海食盐向内地的转运。7月,“浙江省战时食盐运销处”改名为“浙区战时食盐收运处”,由国民政府财政部与浙江省政府合办,并在定岱、玉泉等地成立办事处,组织人力及运输工具,昼夜抢运盐场存盐,保障军需民食。9月,长亭盐场奉令增产,所产盐尽数官收。

  1939年3月,国民政府财政部制订了第二期战时行政计划,认为食盐的增产与运销、民食有关,应该特别重视,“现在浙、川、粤、闽、滇及西北等区,本产本销,民食尚无问题。其余各销区,亟待赶运各产区现存场盐,分别济销。所有盐斤销地之支配,视各地需要及运道远近,酌将平时原有引岸制度重加调整,以期适应战时环境”。随后,财政部又拟定济销办法,以解决鄂、湘、桂、黔、赣、皖、豫、陕等区的军需民食:以浙盐济销赣、湘及皖南;以川盐济销湘、鄂、黔、陕;以粤盐济桂;以滇盐济黔;以西北盐济陕、豫。1941年8月,玉泉场公署奉省令,在宁海之黄墩、沙柳,三门之海游,设站高价收购定岱、玉泉游击区流散盐,扩充盐源,济销内地。据统计,1941年上半年收运13477担,下半年收运15368担。大量食盐收运必然会加大仓储需求。为此,长亭盐场公署一面积极筹建官仓,一面修理民仓,以解决仓坨不足。

  盐出入仓 遵循流程

1940年9月10日,海游储盐处主任毛思明给玉泉秤放总局蔡局长的呈。

  盐存入仓坨时,应根据制作方式不同而核定存储方式。1940年9月10日,在海游储盐处主任毛思明给玉泉秤放总局蔡局长的呈中写道:“案查职处官储盐,向有煎晒别辨,当经呈报台州总局有案。现值内运天台在节,应将职处官储盐分别存储,不得混乱煎晒两样,俾免接收价及将来售价之攸关。除函请天台储盐秤放处外,理合备文呈报,仰祈察核备查。”

  盐入仓坨存储和移出均要遵循一系列流程。1942年8月26日,国民政府财政部核准《储盐仓坨管理规则》规定:凡存入仓坨之盐斤,应就每次每户进盐凭证,或运盐单上所载数量,依次分堆堆存,加盖盐印,或粘封条,并标识之;盐入仓坨存储时,应按照进盐凭证,或运盐单上所载盐数,核定验收,并将进盐凭证,或运盐单号数、盐之种类、数量、起运地点、运输方法、入仓日期、堆存仓堆号数,逐一登记;存盐移出仓坨时,不论转运他处或就地发售,应按转运或发售凭证所载数量,就堆存次序,依次核定验放,其转运或发售凭单号数、盐之种类、数量、转运或发售地点、运输方法、出仓日期、原存仓堆号数,均应详细登记,如所放仓堆之盐,与收存时数量不符时,并应将差额登记。

  租用民房 缓解仓储

  尽管各盐场已修建官仓、修理民仓并按照仓储管理规则存储食盐,但仍需租用民房以缓解仓储需求。

  1942年3月3日,黄坛转运站站长王佐,为“存储仓房狭小,不敷堆积盐斤,业于就近另租吕氏宗祠一所,并经雇工修葺”一事向玉泉场公署兼场长呈文:“查适日本站收放黄墩,添雇大量手车运输前来,惟坛泳段放运挑夫,一时殊难添增,致收多放少,仓基狭小,不敷存储。业于就近觅租吕家祠堂一所,较现储仓房宽广,议定按月房金计国币叁拾元正,已自本三月一日起租。惟查该祠堂年久破坏,存储盐斤必须修整,其工料约计国币贰佰余元,曾经雇工修葺。除修理工料价目单俟完俊(竣)后另文呈送外,理合备文呈请,仰祈鉴赐核备。”

  1942年11月12日,玉泉洋头转运站站长张国维向玉泉盐场场长呈报了“接收盐仓满患,另租民房起租日期,并需竹簟等布置,祈鉴核准予施行”一事,“查窃职站接收盐仓,业曾已满储,不堪再容,业经另租民房二间堆储,计订定每月租金贰拾元,自本月拾二日起为起租日期,并该民房四壁未构,必须竹簟等佈置,其款约需叁百馀,无俟佈置后检据核销,是否有当,理合备文报请钓长鉴核,准予施行,寔深感德。”1943年1月4日,张国维再次向场长呈文,“该站监仓储满,另租民房二间暨购置竹簟”,并指出所租仓房“可容盐斤作壹仟担之则”。上述公函的内容都涉及租用民房作为食盐仓储之事。由此可见,抗战时期各盐场对仓储需求之盛。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4年1月5日 总第4082期 第三版

Copyright ©2014-2023 krzzj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8022032号 湘公网安备43010402000821号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31-85531328 19118928111

纠错电话:15116420702(微信同号)

QQ:265216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