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通过垄断法币发行,装满了官僚资本的腰包,掠夺了民众的积蓄和血汗钱。维持了战争费用,也使中国金融崩溃。
战争是政治的手段,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金融是经济的命脉。正因为此,金融支撑经济,对战争具有重大作用和影响。
实体经济是金融发展的基石,没有经济支持的金融是不可靠的。
金融是虚拟经济,这种观点有人不赞成,他们认为金融业是服务业,不能称为虚拟经济。按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的解释,金融业里头有一些不是虚拟,因为它是直接为实体经济进行融资,比如说银行贷款,比如说一般企业发行债券、股票进行融资,金融部门能够把其他实体包括企业和个人的储蓄动员起来给企业进行融资,这是直接联系到实体经济的流动资金和研发和投资的活动的,应该说这些是属于直接为实体经济服务的。
虚拟经济指的是相对独立于实体经济的虚拟资本的经济活动。虚拟资本一般指以有价证券形式(如金融衍生产品、债券、股票)存在的未来预期收益的资本化。它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以服务于实体经济为最终目的。也就是说金融既能以钱生钱,又能服务于实体经济。
一.抗战中国民政府的金融。
中华民国政府是抗战时期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它的金融政策主导着国家经济命脉和经济发展。
辛亥革命后,“大清银行”成为“中国银行”。 1924年8月,国民政府在广州正式成立中央银行,代理国库,发行货币,履行国家银行的职能,发行银行兑换券。1928年,国民党政府在上海设立中央银行,原中央银行改名为广东中央银行。
1935年,国民政府实行“法币改革”,规定中央、中国、交通三行(后加中国农民银行)所发行的钞票为“法币”,同时禁止银元在市面上流通,并强制将白银收归国有。此后,法币成了中国标准货币,其它金融衍生物包括各地各派发行的货币,基本以法币作为标的进行折兑或换算。
由于战争期间国民党政府采取通货膨胀政策,法币急剧贬值。1937年抗战前夕,法币发行总额不过14亿余元,到日本投降前夕,法币发行额已达5千亿元。到1947年4月,发行额又增至16万亿元以上。1948年,法币发行额竟达到660万亿元以上,等于抗日战争前的47万倍,物价上涨3492万倍。
后来由于法币恶性膨胀,国民经济面临崩溃之势。国民党政府于1948年8月19日再次进行币制改革。规定金元为本位,开始发行“金元券”。以一比三百万的比率,收兑急剧贬值的法币。前后不到十个月,发行总额比原规定的发行额20亿元增加六万五千余倍,达1,303,O46亿元。物价比币改初期上涨一百七十万倍。
大陆解放前夕,国民党政府又恢复银本位币制发行银元券。规定金元券五亿可向中央银行兑换银元券一元。
国民政府通过垄断法币发行,装满了官僚资本的腰包,掠夺了民众的积蓄和血汗钱。维持了战争费用,也使中国金融崩溃。
很多人只知道蒋介石政权从不抵抗到消极抵抗对中国带来的危害,其实它在金融方面的掠夺对国民伤害更甚,也是其不得人心的重要因素。
当然还有一种解释,超额发行货币的目的是支持战争。
二.共产党根据地的金融。
由于法币的发行掌握在国民党四大银行手中,没有发行依据和硬通货支持,想发多少就发多少,造成物价膨胀,也让各政治团体不满。包括共产党根据地,国民党统治区的割据军阀,汪伪政权都开始以稳定地方经济,照顾民生为理由发行地方货币,弥补自身财力的不足或活跃地方经济。
陕甘宁边区在当时是共产党的政治中心,由于蒋介石的国统区,汪伪控制区和日本占领区展开了货币战。虽然根据国共两党的协议,法币为市场流通的主币,曾经将边区流通一时的苏维埃币由边区负责收回。后来由于辅币缺乏,陕甘宁边区银行以公营商店延安光华商店名义发行了“元”以下的代价券,保证市场对于辅币的需求。
皖南事变后,国共合作名存实亡。国民党方面停发了八路军的军饷,迫使共产党自力更生,也公开不再使用法币。
1941年1月30日,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禁止法币在边区使用的法令,授权边区银行发行陕甘宁边区银行券(即边币)。规定除货币交换所用外,任何人不得在买卖货币中渔利,违者以破坏边币罪严惩。在《管理外汇办法》中将法币视同外汇,由货币交换所进行管理和兑换。这种做法有效稳定了金融市场,摆脱了根据地对法币的依赖。
晋察冀根据地是独立的抗日根据地,也发行了自己的边币。边币与法币按1:1投放市场。由于处于敌后,在伪“联银券”吸收法币,套取根据地外汇的影响下, 1938年6月也做出了禁止法币流通的决策。
造成法币在根据地大幅贬值,每元法币只换边币0.7元或0.8元,边币。
苏北抗日根据地在当时是军事战区,国共两军、游击队、顽固 派、汪伪军和日军犬牙交错,金融更加混乱。1941年初新四军在该地区成立了可以发行货币的江淮银行,发行了“货币”江淮券。后来中共华中局决定成立盐阜银行,发行盐丰券,逐渐代替一部分法币流通。形成了法币、汪伪流通券和共产党银行发行的货币都流通的局面。后来,新四军及根据地民主政府发行抗日货币的机构有60多家,发行各种货币(统称抗币)270余种,其中影响较大的有七家银行及其发行的抗币。
山东抗日根据地是共产党领导的最大根据地,而且经济较好,有全国最大的金矿支持,发行自己的货币有得天独厚的条件。
抗战期间山东最早发行货币的是时任山东省政府主席的沈鸿烈。他为了弥补自身财力的不足,成立了山东省的地方银行--山东民生银行,发行了"民生票"。表面上是由于"法币"发行主要是元以上的大额票,市场上发生了小辅币短缺现象,发行这些代用券是方便使用,其实是为了养活保安军和中饱私囊。沈鸿烈为了印造钱钞方便,将印钞机放在他的部下泰新莱蒙边区司令令陈三坎(1939年8月投降日军任“山东中部民团司令”之职。1944年被八路军围歼后自杀)的驻地。陈三坎投敌后,日伪将印"民生票"的全部器材运到济南,在全省各地发行的各种票券达27种之多。
1938年3月共产党“胶东抗日游击队第三支队”成立,山东最早的抗日民主政府“掖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为了抵制日伪货币,发行了掖县版的北海银行币,后称“北海币”。
北海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成立后,北海币取消了掖县地名,便于在“北海公署”所辖的三县范围内流通。由于国民党顽固派山东省第八区第三旅旅长赵保原(山东蓬莱人)占领北海区,北海银行暂时停业。
1939年8月恢复北海银行建制,在掖县成立东海地区印钞厂,开始印制发行胶东版北海银行币,加盖“胶东”地名,在胶东根据地流通。
此后还有清河版、临沂版、济南版、鲁南、鲁中版等。抗战胜利后,北海币均不加地名,供山东解放区以外的地区使用。直到1949年1月才停止发行北海银行币,北海银行改称中国人民银行山东分行。
山东直到后来,一些老人每逢说起商品价格,都是以北海币为单位。
三.汪伪政权的货币。
抗战初期法币是各地的主要流通工具.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上海的金融市场开始被日伪操纵,从根本上动摇了法币的优势地位。
汪伪政权开始自建银行发行伪币,名为中储券。开始在沦陷区实行以伪币换法币,将换得的法币抛向敌后抗日根据地和国民党控制区,甚至制造假法币,破坏经济秩序。
到1944年底,伪中储券额已达1200亿以上,此后在短短4个月内又增发了2200亿元。伪币的急剧膨胀,导致币值下跌,物价飞涨。1945年初,30元伪币只能换回1元法币。抗战结束时,1元伪币实际上已抵不上一张草纸的价值。
当时日军的军用手票、华兴券、中储券在沦陷区通行。
抗战初期法币是各地的主要流通工具.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上海的金融市场开始被日伪操纵,从根本上动摇了法币的优势地位。
汪伪政权开始自建银行发行伪币,名为中储券。开始在沦陷区实行以伪币换法币,将换得的法币抛向敌后抗日根据地和国民党控制区,甚至制造假法币,破坏经济秩序。
当时在沦陷区是日本人的军用票、华兴券、联银券和法币通行,由此也加剧了汪伪政权与日本人的矛盾。
1941年1月6日,在日本正式承认汪伪政权1个月后,伪中央储备银行成立。周佛海为总裁,钱大魁为副总裁。周佛海和日本签订的《关于设立中央储备银行之觉书》中规定:中储行资本由日本斡旋向华兴商业银行借款5000万元。骋请日本顾问及职员,并给顾问以广泛的权力。中储行保存的外汇均需存入日本银行,由双方组成外汇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确认军用票与华北联银券的即成事实,并维持其价值。中储券的流通区域应随时和日方协商。
1940年12月,汪伪政府公布了《外汇基金管理委员会章程》、《中央储备银行法》、《整理货币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
日方要求军用票的流通区域为长江流域芜湖以上地区、华南及海南岛;中储券的单独流通区域为芜湖以下,蚌埠以南及杭州以北的长江下游地区。所谓伪政权中央银行的纸币的使用范围南不到广州,北不到徐州。
1941年底太平洋战争爆发,日军决定以中储券收回日本军用票。
在货币问题上,汪伪和华北伪政权之间,汪伪与日军之间斗争激烈。汪精卫既想以中储券吃掉华北伪政权的联银券,又想吃掉日本人的军票。各方在兑换比例上长期争战。而且汪伪还授权伪中央储备银行发行所谓新法币,公布了《新旧法币兑换办法》。要求在中储券流通区,所有关、盐、统税及中央税收一律收用中储券,地方税收在有中储行分行的地方也收受中储券。
1942年3月6日,日本政府通过了《华中通货暂行处理纲要》,废止中储券和法币的等价流通,限制法币存款,并使之向中储券转变。
在储券一部分在日本印刷,一部分由汪伪政权在南京、上海、苏州、无锡等地印刷。
在日本投降后统计,中储券共发行24917亿元,其中1945年9月一个月就增发21701亿元。这些纸币一方面是由汪伪机构在日本投降前后发所谓遣散费,主要是国民政府抓紧增发用于收编汪伪和平军。如国民党上海行动总指挥部在上海就支取了伪中储券2千亿元。一部分则用于国民党党政机关迂回南京的费用。
1945年10月,国民政府财政部公布了《伪中央储备银行钞票收换办法》,规定伪中储券200元换法币1元,期限为1945年11月1日至1946年3月31日止,逾期作废。10月30日又公布每人每次以国币10元为最低限额,5万元为最高限额。专家计算,如果以物价而言,法币与中储券的兑换比率应为1:48,按1:200兑换明显是发“国难财”。
应当讲蒋介石挺会理财的。用印出来的中储券收买汪伪军和搬迁费用,不久立即贬值几倍。不仅被收买的汪伪军大呼上当,而且沦陷区持有中储券的人也跟着遭殃。国民党方面以较低的印刷成倍获取了重大利益。
四.抗战中的假币战争。
伪造别国或敌对势力方面的货币,扰乱敌方经济的做法是战争中的一种常用手段。美国独立战争期间,英国国王乔治三世曾下令伪造“大陆票”以破坏殖民地经济。法国大革命期间,英国伪造了大量法国教会地产券。拿破仑也曾如法炮制过伪造奥地利维也纳国家银行的钞票原版,然后用这些钞票在奥地利购买物资。法俄战争时,拿破仑曾下令伪造大量卢布纸钞。
二战中德国曾大量伪造英镑,苏联、英国、美国都曾经印刷过大量的别国的货币,如捷克克朗、荷兰盾、法国和比利时法郎等。
国民政府改银本位为汇兑本位,禁止银元和白银流通,法币与英镑挂钩制度,不仅回收了大量白银,而且对于独立于中央政府之外的地方实力和自治运动是沉重的打击。
法币在抗战初期是主要流通货币,而且比较坚挺。
日本伪造中国货币的目的是破坏蒋介石政权的法币制度,扰乱中国经济,摧毁国民政府经济抗战力量。
1939年,日本以 “诚达公司”的名义,开始精心制作法币,从日本运往中国套购物资。不料此种法币是早已退出流通领域的废币。
1940年4月,日本山本宪藏等的诚达公司成批伪造了中国农民银行法币,又经过特殊工艺将其变成旧钞,秘密运抵中国,与真钞混合在一起,分别交付日本侵华机关和沦陷区的“商社”等机构使用,这些商社有:“梅机关”、上海华新公司、民华公司、诚达公司以及广东的“松林党”等。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夕,他们伪造出了许多“合格”的假钞。尤其太平洋战争爆发生,日军从香港缴获了国民政府在香港的造币厂。日本还购买了德国海军在太平洋上截获美国商船为中国交通银行印刷的、仅未印上冠字号码和符号的法币半成品10余亿元。
国民政府印刷法币的全部秘密基本被掌握,1945年的七年间,日本侵略者共制造假法币达40亿元之巨。后来,日军还伪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开辟的敌后抗日根据地几十种“边区币”、“冀币”、北海币等,利用奸商潜入根据地,高价收买粮食和其他货物。
这些假币在一定时间内起了极坏的破坏作用,随着沦陷区的扩大,国民政府逐渐退至西南大后方。国民党中央信托局印钞事务处建立了重庆印钞厂,同时对法币进行大改版。国统区的货币发行量增加了100多倍,达到1890亿元,日寇印制的伪钞并没有达到扰乱“国统区”经济的目的。
同时,国民政府也展开了 “以假对假”的策略,秘密建立了一座伪造日本钞票的印钞厂。不惜重金从美国购买印钞纸和最先进的印钞设备,印制假伪钞源源不断地偷运到汪伪政权控制的沦陷区,混入金融流通领域。套购黄金、棉纱、布匹等紧俏物品,给日本沦陷区金融市场以沉重打击。主要是些汪伪货币和日军军用票。
利用假币套购货物,扰乱对方经济是战争中的一种手段。打击了敌人的同时,也伤害了百姓。普通百姓难辩真假,误用假钞轻则被没收,重则受处罚。
货币战场是没有销烟的战争,是政治上的较量,经济上的拼杀,是战争的辅助手段。
后来的钱币收藏,解放初期发行的人民币许多很值钱。但更早的国民党法币、汪伪政权的中储券却没有多大收藏价值。原因在于发行量大,除了收藏者作为爱好外,没有实用价值,增值空间也比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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