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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芦沟桥事变的经济动因
来源:中国干部学习网 《内蒙古师大学报:哲社版》1997 (5) 作者:慈廷光   2017-06-09 10:28:44

  “七七”芦沟桥事变已经过去60年了。今天,在继续探讨这一事件爆发的原因时,我认为应把经济因素作为根本原因。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社会历史事件的发生都可以从经济现象中找到其发生的原因,同时又认为,事物的发展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因此,我们必须首先从芦沟桥事变经济因素入手,旁及政治、军事等领域,逐渐寻找事变发生的规律,从而揭示战争爆发的必然性。

  早在芦沟桥事变以前42年,甲午战争中日本战胜了清朝,逼迫清政府签订了空前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不仅割占了中国的台湾等领土,而且还向日本赔款白银二亿两,充分显现了日本发动侵略战争的掠夺本性。日本用从甲午战争中掠夺的不义之财重新武装了自己,接着打赢了日俄战争,又从俄国人控制下夺取了南满的许多权益。初步站稳脚跟以后,日本的侵略胃口也越来越大,逐渐开始实施早就制定好的野心勃勃地侵略计划,妄图改变自己作为一个岛国的根本地位,向最近的中国大陆发展,并且首先把侵略矛头指向东三省。1931年9月18日夜, 日本军国主义分子开炮轰击沈阳的中国驻军北大营,制造了“九·一八”事变,并趁着国民党反动政府的腐败无能,很快占领东北全境。经济掠夺是一切强盗的主要目的。日本侵占东北以后,随之而来的就是大肆地经济掠夺,依靠其南满州铁道株式会社等经济掠夺工具,从东北大量掠夺煤炭、钢铁、森林、粮食等物资,加速了日本的资本积累,更进一步大规模地武装了起来,为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和入侵其他地区准备了条件。

  这里需要阐明的是,日本虽然早已制定了侵略大陆的计划,但限于自身力量问题和对中国情况的把握不准,迟迟不能付诸侵略实践。到十九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日本掠夺财富的增加和自身力量的增长,特别是逐渐了解和掌握到清政府政治腐败、军事无能的实际情况后,便更加放胆地干了起来。甲午战争只打了不到半年,日本就从中国攫取了重大权益和经济利益,这对于日本一个小国来说,真是如虎添翼。更意想不到的是,由几个军国主义分子策划的“九·一八”事变竟能成功,而且在很短的时间里轻而易举地就使日本占领了东三省,面积比日本的本土还大一倍以上,并给日本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这些新战果又是在推翻了封建旧王朝的资产阶级国民党那里获得的。这一发展过程助长了军国主义侵略的嚣张气焰。

  日本帝国主义在侵占我东北三省后该如何打算,日本统治阶级内部是有分歧的。强硬派主张“即使日本化为焦土”也要加紧侵华,协调派则标榜协调外交,诡称要与中国亲善,实际上是企图“在帝国的指导之下,实现日满华三国提携互助”,使中国“放弃反日政策,根绝排日运动”。其实,强硬派是明火执仗,协调派则是软刀子杀人。他们内部虽然存在强硬派和协调派,有军部、财阀和政府各自的态度和主张,但为了保障经济扩张和经济掠夺这一根本目的的顺利实现,日本帝国主义作为一个侵略整体又在军事、政治、外交上采取了配合行动。

  军事上,关东军以防共为名,于1933年初进攻察哈尔省,突破长城防线,迫使国民党政府与之签订《塘沽停战协定》,强划冀东25县为“非武装地带”,成为日本向华北扩张的第一步。4月, 日本的中国驻屯军又借口两名汉奸报社社长被杀事件,向中国提出无理要求,并调动大军入关进行威胁,最终逼使国民党政府与之签订《何梅协定》和《秦土协定》,河北、察哈尔两省大部分主权丧失,日本在华北扩张的地位进一步巩固。1935年5月, 关东军抛出了一份更露骨的侵略文件《关东军对华政策》。要求“根据塘沽停战协定及其附属条款,引导华北政权绝对服从关东军”。同时提出,为使日本与华北的经济关系密不可分,应立即实现如下两项政策,即开发棉花、煤炭等产业;迅速促成相互贸易〔1〕。这是日本帝国主义具体推进对华北经济扩张的促进剂。

  政治上,日本帝国主义不断地进行阴谋活动分裂华北,企图建立第二个伪“满”政权。早在1933年2月,奉天特务机关长、 “九·一八”事变的主要幕后策划者板垣征四郎就以参谋本部官员的身份潜入天津,建立了“天津特务机关”,推动分裂华北的工作。此后,日本帝国主义相继策动河北香河汉奸成立“国民自救会”,冀东汉奸殷汝耕成立“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1935年12月,又策动成立了半独立于南京政府的“冀察政务委员会”。

  在外交上,日本政府密切配合,迫使中国当局服从日本军部的意志。如《外、陆、海三相关于对华政策的谅解》,就要挟中国不仅在事实上默认“满洲国”的独立,并且至少要使伪满毗邻的华北地区在经济上、文化上与伪满进行交往和合作。总之,日本财阀、军部和政府三者总目标是一致的,但由于各自所处地位不同,采取的手段也稍有不同。

  为了实现侵略目的,日本帝国主义对华北地区的经济资源、政治制度、社会风俗习惯等进行了全面的非法调查。调查具有四个特点:一是范围广泛。从工业、矿业、农牧业、商业到金融、铁路、通信乃至教育制度,几乎涉及每个重要领域。从地区看也是如此,举凡华北的重要工矿业产地、重要港口、重要城镇乃至华中的有些地区都列入了调查的范围之内。二是规模大。动员了各行各业和各种“专家学者”参加。在民间,有所谓“旅游爱好者”深入山区农村考察风土人情,也有所谓文人学者的大量著述问世,公开为侵略华北等地出谋划策。如会田勉著《华北大观》公然声称:综观日本与“满洲国”,“满洲国”与华北这个三角关系,华北对于日本真可谓是“生命线”,不仅“政治上要稳定,经济上也应提携开发”〔2〕。所谓提携开发云云, 就是侵略扩张的代名词。,他还公然鼓吹华北独立,以便“轻而易举地实现日、满、华北三省的经济统制”。更大量的调查是由军部控制的各类名为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实为间谍工具的组织进行的。最主要的如满铁经济调查会、满铁调查部、总务部、东亚研究所、天津事务所等等。这些间谍侵略机构直接受军部或东京政府的指示,开展有目的的调查。三是深入具体。由于调查的目的是要分裂、控制华北,所以调查十分深入具体。如满铁总务部资料课的《华北事情综览》中,调查内容包括地理位置、交通状态、社会动态、政治制度、财政收支、金融活动、产业、资源、贸易及列国在华北的利权等。在地理一章内,连华北某山区特殊农业也作了细致的调查。在交通一章内,铁路债务情况及陕西一带用骆驼运输的情况也未疏漏,可见其深入的程度。为了弄清华北农村的情况,天津事务所还组织庞大的队伍,对冀东13县的农村进行实地考察,秘密出版了14大本的《冀东地区十三县实态调查报告书》。四是绝对保密。无论是综合调查,还是分项调查,都是见不得人的勾当,所以封面上都毫无例外地加印“绝密”字样,印刷份数和呈报对象也限制极严。这些当年绝对保密的材料,今天已经成了日本帝国主义当年有组织有计划侵华的罪恶证据。

  日本帝国主义一面调查华北的经济资源,一面研究怎样“投资”。1935年8月, 关东军参谋田中隆吉要求满铁经济调查会预先研究确定投资机构形式。同年9月30日, 满铁经济调查委员会内成立了“对华投资问题研究小委员会”。这是个综合研究机构,不仅讨论投资机构的形式,还研究投资对象、借款条件等。关于设立何种形式的投资机构指导华北的经济开发,小委员会在《华北经济开发之投资机构纲要》中,提出了三种方案:(1)成立日华合办公司;(2)设立株式会社;(3 )由满铁或满铁的子公司兴中公司承担开发华北的任务。在所谓的研究机构和日本政府的共同谋划下,1935年12月20日,在大连正式召开了兴中公司的成立大会。

  兴中公司在芦沟桥事变前后的1936~1939年间,充当了日本帝国主义掠夺中国特别是掠夺华北地区的急先锋。它的总部设在大连,东京设有支部。在天津、上海、济南、广州、大阪等地设有事务所。它是一个国策公司。《兴中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为了密切中满间的经济关系,以经营下述事务为目标:(1 )负责对华出口贸易及其代理斡旋;(2)直接经营、 斡旋及周旋中国的各种经济事业并对该事业进行投资。兴中公司又是满铁的子公司”,资本共一千万元,分为二十万股,满铁总裁松冈洋右一人就认领了十九万多股。兴中公司既是国策机构,又是满铁的子公司,成了沟通军部与财阀资本的联络渠道,在华北扩张中起了重要的作用。日本学者认为:“兴中公司的设立,在日本帝国主义开展华北工作的整体中是一个重要的划时代事件”。

  我们非常清楚的是,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以后,其掠夺经济资源的欲壑并未填满,十分垂涎于华北乃至整个中国的丰富资源,认为中国的铁矿石、煤炭是确立大东亚共荣圈的所不可缺少的重要资源。当时,日本帝国主义为掠夺华北重要资源制定了三份文件:一份是《华北产业开发指导纲领》,一份是《华北经济开发之投资机构纲要》,另一份是《第二次华北处理要纲》。这三份文件分别代表军部、垄断资本和政府要求向华北扩张的方针,主要目标是一致的。日本帝国主义对华北经济掠夺的方针是:(1)掠夺重点是华北的战略资源煤碳、 铁矿石等;(2)国家资本与民间资本相互配合;(3)对华北经济实行严厉统制并把它纳入日满经济圈;(4)在进行经济掠夺的同时, 开展所谓“华北独立”工作。在这种掠夺方针政策下,日本帝国主义向华北经济扩张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直接掠夺,即在华北直接设厂或者建设分厂,直接剥削中国的廉价劳动力,掠夺中国的经济资源;二是间接剥削,以所谓中日合办的形式双方投资,名义上双方平等,实际上日方资本额大于中方并控制技术、经营大权,也就是中国人出资,日本人霸占;三是以廉价优先供应日本所需产品为条件,实行高利率贷款。日本掠夺华北的方针既定,便开始了对华北矿业、交通运输业、电业、棉花和纺织业等领域的大肆掠夺。

  应该强调指出的是,芦沟桥事变以前,日本帝国主义对华北的经济扩张比起事变以后的更大规模掠夺来,只是一段前奏曲,所制定的一系列扩张计划、方针,设立的国策机构,都与其准备全面侵华战争相关联。兴中公司等资本在芦沟桥事变后,密切配合军队接管中国的工厂企业,大肆抢劫中国的经济财富即完全可以证明这一点。芦沟桥事变一爆发,兴中公司就作为日本侵略军的别动队,“秉承军队的旨意,随着战局的进展而扩大活动范围,经常是追随第一线的战斗部队协助占领区域的经济工作,负责经济诸机构及设施的保护管理乃至运营,全面协助确保战果和维持地方治安”〔3〕。兴中公司在芦沟桥事变后的一年时间里,就接管了华北地区的53家工厂。其中煤矿21家,精盐工厂1家, 化学工业所1家,打包工厂2家,电灯厂17家,铁矿4家,炼铁厂5家,皮棉工厂1 家,造船厂1家〔4〕。据当今日本学者铃木茂的研究,兴中公司接管了军管工厂总数208中的61家,占近30%。 如果加上它直接经营的事业和投资贷款事业,“几乎经营了整个华北除铁道以外的所有重要产业的大半部分”,在中日战争爆发后,它对占领区的统治中发挥了决定性作用。为了弥补兴中公司的力量不足,日本帝国主义进一步动员其它资本参与掠夺。把煤炭委托于由贝岛、三井和三菱、大仓,把电力委托给东京电灯、日本电力、大同电力,把炼铁委托给日本制铁、大仓矿业等资本。到1939年,由国家直接投资一亿七千五百万元,占资本总额的一半,成立“华北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取代兴中公司而成为统一指挥掠夺华北和华中经济的国策机构,从而进一步大规模掠夺中国的经济资源。

  总之,日本帝国主义企图称霸亚洲乃至全球,必须要有雄厚的物质基础作保证,但此时能够掠夺的殖民地已被列强瓜分完毕。中国的华北和大陆的其他地区则处于日本的虎视之下,西方列强因国内经济矛盾和社会矛盾尖锐暂时无暇顾及于此,这就决定了日本帝国主义必然向华北等地扩张,将其纳入自己的统治之下。同时,日本帝国主义在东北制造伪满洲国的丑恶行径,受到国际舆论的批判,更遭到中国人民的坚决反抗。为了维持伪满傀儡政权,加强对东北的统治,日本帝国主义必然要在中国其他地区特别是华北地区扶植至少是不反日的傀儡,而且为了保证对华北等地经济扩张,也需要在该地区制造“独立”或“自治”政权,以便混水摸鱼。

  综上所述,日本军国主义发动芦沟桥事变进而向中国发动全面军事进攻不是偶然的,其根本目的是对中国实行经济扩张和经济掠夺,是继侵占东北三省后的一个必然步骤,是日本军国主义战争政策的必然产物,由此而发展成为中日间的全面战争也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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