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 繁體版 正在载入当前时间...
首页 > 战线战役 > 经济战线 > 内容正文

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对山东盐资源的掠夺
来源:《剑南文学:经典阅读》2012 (11) :158-158 作者:尹晓敏   2017-06-09 11:30:14

  作者简介:尹晓敏(1988年—),女,汉族,河北省唐山市,硕士研究生,单位:郑州大学历史学院,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史方向。

  摘 要:1937年爆发的中日战争,是日本对中国发动的一场极其野蛮的侵略战争。在这场战争中,日本帝国主义疯狂掠夺中国的战略资源,以达到其“以战养战”的目的。本文通过对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对山东盐资源的掠夺情况进行分析,揭露了日本帝国主义在侵华战争中对山东盐资源的残酷掠夺给山东人民和山东盐业所造成的深重灾难。

  关键词: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山东盐资源;掠夺

  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将我国的海盐作为喂养侵略战争机器而大规模掠夺的四大主要原料(原棉、煤、盐、生铁及铁矿石)之一[1]。因此,伴随着大规模侵华战争的发动,日本也开始了对中国盐资源的掠夺。1937年冬,日军入侵山东,山东沿海盐田大部被日本武装占领,盐场盐民大部分弃滩逃难。日本在占领山东盐田后,开始大肆掠夺山东海盐。现将日本掠夺山东盐资源的方式概述如下:

  第一,建立殖民地性的盐务管理机构

  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为了有效地掠夺中国盐资源,通常在各级伪政权内建立盐务组织,加强对中国盐业的控制。1938年1月,日军在山东济南成立伪“山东盐务管理局”,主管山东盐田产销事宜。刘伦任伪局长,日本人日吉朔郎任副局长,主管全省盐务。该机构内设总务、产销、会计、警务4个课和1个硝磺处,隶属伪华北政务委员会财务总署管辖;其下设立盐场公署,置场长管理场政,先后设有王官、永利、莱州、威宁、石岛、金口、涛雒7个盐场公署;各公署设盐警大队,日本人任指导官,先后在济南、羊角沟、昌邑、金口、石岛、石臼所、烟台、无棣牛王庄驻有8个大队,他们负责镇压盐民,对食盐实行统制配给,推行“强化治安”,严禁盐斤流入解放区;伪省盐务局在山东各销区及盐斤转运点设办事处,先后在徐州、济宁、临淄、潍县、日照等设特运办事处,在济南、黄台、板桥设验放处,在河南商丘设移坨办事处,设主任管理鲁盐转运检验;在各产硝磺地区设硝磺处,先后设有烟台、泰安、潍县、淄博、藤县、济宁、禹城、徐州8个硝磺处,置处长等管理硝磺产销事宜。在伪“山东盐务管理局”的统辖下,日本实现了对山东各盐场的全面控制与垄断,从而为他们下一步掠夺山东盐资源奠定了基础。

  第二,设立垄断性的盐业公司

  抗日战争时期,日军每侵占一个地区,都要建立所谓的“国策公司”,其下又设立许多子公司,对当地进行强有力的经济渗透和资源掠夺。日本侵略者在占领山东后,为全面控制山东盐业的生产、运销等一切业务,于1937年12月,由原从事青盐输日的大日本盐业股份公司、日华蚕丝股份公司、田中国隆商店合资在青岛组建了山东盐业股份公司。该公司下设女姑、后韩家监理所、东岸出张所(包括芝罘、石岛、威海卫出张所)、化成工厂,经营盐业并向日本运盐。该公司在成立不久即收买了华商永裕公司,将其38906亩盐田和精盐工厂及大量存盐掠入手中,并将其他盐商及盐户组织合并于公司。1938年3月,日本大藏省专卖局在青岛召集当地军政和有关经营机构会议,决定“山东省内制盐技术之指导,增产输出盐资金之融通,及有关山东盐输出之一切业务,统由山东盐业股份公司负责办理”。会议还决定“此后日本人开辟新盐田,均限定由山东盐业股份公司实行;盐卤工业及精盐工业也由该公司经营”。至此,山东盐业股份公司成为一个集原盐生产、运销及加工于一体的统制机构。但实际上,该公司并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组织,它受日本官厅的指导与监督,是融经济侵略与政治、军事为一体的组织。公司随同日军对山东地区民族盐业企业实行军管理和吞并,给山东盐业以致命的打击。

  第三,推行食盐统制配给制

  日本为了保证不断增加向日本输出中国盐资源的数量,以满足其军事工业和化学工业对盐的需求。因此,在盐产量不足和运输工具缺乏、食盐供应紧张时,他们便牺牲中国人民的食用盐来保证其所需。自1941年开始,日本兴亚院在华北占领区的中小城镇强制推行食盐统制配给制度,各地配额由兴亚院直接掌握,各地伪政权机构不得擅自变更。最初规定每人每月配给食盐1市斤,但实际上,配给数远远达不到这个标准,后又由于种种原因,配给数不断减少,最后甚至完全停止,这给民食造成极大困难[2]。食盐统制配给制的实施,一方面使得日本直接操纵了广大人民的食盐,造成了食盐恐慌,另一方面使得日本直接操纵了盐价,导致盐业资本家的亏本破产。

  第四,提高盐税,加大盐价

  盐税是日伪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为了弥补税收不足,只能靠勒索盐商和向民众转嫁负担来解决。自1940—1945年间,山东盐务管理局先后五次提高盐税。据资料,“其中商岸食盐,每担税额由6.60元增至85元;青岛及东岸18县,由3.80元增至70元。1945年8月14日,又一律增至300元。除就场征税外,还在各运销线路处处设卡,节节征税。[3]”

  由于盐税不断增加,盐场主只得靠提高盐价维持生计,而盐价又操纵在伪政权“山东盐务管理局”手中,因此,各盐场主只得向日伪交纳“运动费”。盐场主此举动虽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增加一点盐价,但由于“运动费”数额巨大,并且盐税又在连续不断地上涨,最终导致许多盐场主亏本破产,同时民众的负担日益加重。

  第五,压价强购,降税输日

  日军压低青盐出场价,使得山东地区盐民的生活日益贫困。据不完全统计,1938年—1945年由山东盐业股份公司经办的从青岛输往日本的3200多万担的原盐,其盐的收购价,只相当于法定场价的55%至63%;盐民售盐一担,仅能换高粱1.63斤[4]。

  日军在压低青盐出场价的同时,又通过降低输日盐税率的方式,将大量青盐输出日本。由于对日本输出的原盐因延续原有“青盐输日”协定,所以山东盐业公司输日盐的税率,未受占领区盐税提高的影响,一直是低税率输出。1939年4月,日本驻青岛代理总领事馆石川实就山东盐输出办法致函北京大使馆崛内参事官,提出就胶奥盐输出朝鲜和威海、金家口、石岛等地原盐对日、朝输出向华北临时政府交涉,一律改为与“青盐输日”相同的每担6分的税率[5]。5月,崛内致函青岛总领事加藤,认为山东盐输出应沿用“青盐输日”办法。此后在整个战争期间,山东对日本、朝鲜输出的工业用盐一直实行低税率。据资料,“自1938—1945年6月,在每担原盐税额由6.60元增至85元的情况下,输往日本的原盐一直按3分计征。[6]”

  综上所述,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对山东盐资源的掠夺,一方面破坏了山东盐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使青盐生产受到了毁灭性打击,到抗日战争胜利之时,山东各盐场基本上都丧失了继续维持生产的能力。另一方面由于青盐大量输日,使得山东省内及其依赖山东盐区供应食用盐的江苏、安徽、河南等外省都得不到最低限度的食盐供应,人民常常被迫忍受淡食之苦。总之,日本帝国主义对山东盐资源的掠夺,对山东盐业造成了深重的灾难,导致了抗日战争时期山东人民生活的困苦和山东盐业的衰败。

  参考文献:

  [1] 钟长永:《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盐业的劫掠》,《盐业史研究》2000年第4期。

  [2] 中共党史研究室:《日军侵华罪行纪实》,中共党史出版社,1995年第388页。

  [3] [4] [6] 唐仁粤主编:《中国盐业史》(地方编),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446页。

  [5] 庄维民、刘大可:《日本工商资本与近代山东》,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601页。

Copyright ©2014-2023 krzzj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8022032号 湘公网安备43010402000821号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31-85531328 19118928111

纠错电话:15116420702(微信同号)

QQ:265216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