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皖苏抗日根据地是新四军第四师坚持华中抗战的一块战略要地。新四军游击支队(第四师前身)进入豫皖苏地区初期正值荒年,部队粮草弹药十分匮乏,军需保障非常困难。1939年春节前,支队供给处库存仅剩4元钱,彭雪枫司令员毅然决定卖掉心爱的战马,为战士们换来食物渡过难关。当年7月,中共豫皖苏省委和新四军游击支队共同决定,由边区各县印制发行流通券,先后发行的有萧县(安徽省)地方流通券,永城县(河南省)流通券、夏邑县(河南省)流通券等。流通券的发行,不仅初步解决了新四军游击支队和地方武装的抗日经费,支持了敌后根据地建设,同时对于驱逐日伪币,保护人民群众利益,活跃根据地金融市场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1940年,豫皖苏抗日根据地进入全面发展新时期,这期间加强了以征税、征粮和发行货币为主要标志的财政建设。当年10月,豫皖苏边党委决定停止发行各县流通券,创建豫皖苏边地方银号,由联防委员会统一印制发行豫皖苏边地方银号币。定名为“豫皖苏边地方银号”而不是“豫皖苏边区地方银号”,主要是因为当时尚未正式成立边区政府,还没有行政区的建制,故不称“边区”而称“豫皖苏边”。豫皖苏边地方银号币的印刷,是由原永城县(河南省)流通券石印所承担的(扩建后改称印刷厂)。主要发行的边币有伍分、壹角、贰角、伍角票面面额的辅币,还有壹元、贰元、伍元、拾元票面面额的主币,由牛皮纸和道林纸(木材作原料,伸缩性、平滑度好,美国道林公司制造)印刷,制作较为精美。印钞用的铜票版由地下工作者冒着生命危险焊在美孚煤油桶内带出上海敌占区,十分珍贵。豫皖苏边币的发行,在原来分散、小规模流通券基础上进一步得到规范和发展,这也是抗日根据地政权逐步扩大和巩固的标志。
1944年8月,彭雪枫率领新四军第四师主力打回淮北路西。为减轻人民群众负担,安定社会与民心,部队不仅不从当地筹款,还拿出几十万法币,收兑过去发行的萧县、永城、夏邑流通券和豫皖苏边地方银号币,并决定重新印制后期豫皖苏边地方银号币和淮北地方银号币及淮上地方银号币(统称“抗币”)。“抗币”的发行,有效打击了根据地内的日伪币和土杂币,维护了根据地的金融秩序和币值稳定,逐步建立了相对独立的货币制度,使根据地广大人民群众更加坚定了对中国共产党、人民政府和人民军队的信念,更加坚定了将日寇赶出中国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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