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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纵的税收建设
来源:《中国共产党深圳历史(第一卷1924-1950)》   2018-01-23 09:18:51

  早在1940年11月,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就在宝安梅林坳建立税站,以保护形式向来往香港客商征收货物过境税。1941年12月,香港沦陷后,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援助完全中断,部队的给养来源主要依靠税收。1943年12月东江纵队成立后,为了统一根据地税收,扩大部队经费来源,实行对敌经济封锁,纵队建立了对敌封锁站,并下设税务总站、中站和分站三级税务机构,制定了《东江解放区征收税率条例》。

  税站建立后,消灭了土匪,保护了客商,因而受到广大群众和客商的拥护,群众和客商都积极向部队缴纳税款。据统计,宝安大队1943年税收已达710万元,港九大队1943年上半年的税收达505.5万元。东江纵队《关于征收税捐问题的指示》中提到:1943年,部队的供给100%是靠税收而来的。由此可见,税收工作的发展,税收的增加,是东江纵队赖以生存发展的经济支柱,税收起到了保证人民抗日武装供给的作用。

  除了征收税收之外,东江纵队还颁布条例,在抗日根据地征收抗日公粮和田赋税,为部队的经济供给增添了新的来源。1944年,东江抗日根据地群众缴纳抗日公粮5万担,1945年增至20万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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